→ niceshotse: 通保法只規定不能查IP與帳號註冊資料,又沒規定不能 10/06 21:19
→ niceshotse: 用其他方法找到加害人,如果找得到人,還是可究責啊 10/06 21:20
推 KKyosuke: 通保法只是對"查IP"做了嚴格的限制 一直沒有不用被究責 10/06 21:41
→ KKyosuke: 這回事 10/06 21:41
→ sindyevil: 修正與否要問立委啊… 10/06 21:58
推 lucid1994: 還是找的到人 八掛版還是一堆被釣魚 10/07 03:02
→ kery1120: 該修的是公然侮辱這罪吧...箝制言論的工具 10/07 09:56
推 sindyevil: 做出不實評論或者無理由貶低他人人格,還是要受約束吧 10/07 10:02
推 cute101037: 樓上,樓樓上意見不同,老實話,這依個案判比較合理, 10/07 11:35
→ cute101037: 但是司法訓練所,有無 統一法官 生活經驗 的能力?或 10/07 11:36
→ cute101037: 權力!!!則需商考 10/07 11:36
→ sindyevil: 條文是抽象的,是否有夠構成要件或者侵害法益,法官等會 10/07 11:42
→ sindyevil: 依據個案處理,所以現在講的是那個抽象性的東西,至於個 10/07 11:42
→ sindyevil: 案審查要看心證和當時社會價值觀等背景為綜合審理... 10/07 11:43
→ sindyevil: 至於那個菜鳥法官,很多新見解符合所謂社會期待的案件, 10/07 11:44
→ sindyevil: 就是這些菜鳥法官提出的,不要以為人家真的沒經驗... 10/07 11:45
推 asubelieve: 連通聯記錄都不能調了 是要怎麼查本人= = 10/27 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