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iceshotse: 1.過失毀損不構成刑事犯罪,僅有民事賠償責任,對方哪來 10/19 12:08
→ niceshotse: 的危險駕駛問題??? 10/19 12:08
→ niceshotse: 車禍有報案嗎?你原文內都沒提到.... 10/19 12:09
→ niceshotse: 照你文中所敘述,感覺你沒保持安全距離責任較大 10/19 12:10
→ windwater: 你們是前後車或是平行車?前後車可能就未保持安全距離 10/19 12:12
→ robbin004: 有報警,我方確實是未保持安全距離 10/19 12:14
→ robbin004: 對方這樣的理由急煞也沒爭議嗎?我實在難接受所以問問 10/19 12:17
→ niceshotse: 人家突發狀況採取緊急閃避措施,哪來的問題?如果你有保 10/19 12:39
→ niceshotse: 持安全距離,讓你自己有閃避的空間,會發生車禍嗎? 10/19 12:39
→ niceshotse: 你的意思是,只准你自己不保持車距,不接受別人煞車? 10/19 12:40
→ robbin004: 當然不是這個意思= = 10/19 16:35
→ robbin004: 自認為很有誠意跟對方談,但對方依然大開口 10/19 16:43
→ niceshotse: 你要先搞清楚,你是針對對方的駕駛行為覺得難接受,還是 10/19 17:36
→ niceshotse: 對於和解要求的金額難接受,這是兩回事 10/19 17:37
→ niceshotse: 不知道你所謂的有誠意是你願意付多少錢,骨折只願出不 10/19 17:39
→ niceshotse: 到5萬,基本上看不出哪裡有誠意就是了... 10/19 17:39
→ niceshotse: 當然,你要提告是你的權利,你要提告當然可以,但是得要 10/19 17:44
→ niceshotse: 有被檢察官洗臉的心理準備就是了... 10/19 17:44
→ robbin004: 因為對方堅持要賠償30萬起跳,因此想說有什麼對方 10/20 17:58
→ robbin004: 比較站不住腳,看能否增加談判籌碼,若不肯,對方要告 10/20 18:01
→ robbin004: 我也只好一起告,我並沒有要錢,更沒有惡人先告狀之意 10/20 18:05
推 cute101037: 先要知道他是不是真的受那麽重的商,,,,打官司的 10/23 03:18
→ cute101037: 話,切段因果是你的機會,,如果不行了,就與有過失, 10/23 03:18
→ cute101037: 30萬真的滿貴 10/23 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