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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afeonly (cafeonly)》之銘言: : 某某私人企業前不久公布一項規定: : 騎車上下班的同仁要帶安全帽而且帽扣要扣好 : 沒有遵守的同仁如果被管理部人員抓到要罰現金100元 : 員工守則裡並沒有這條,而且也沒有簽什麼同意書或切結書 : 請問真的可以這樣罰嗎? : 公司真的有強制執行的權力嗎? : 感謝 請參考勞基法,公司對員工的規定或規則,應該呈報地方勞工主管機關, 若沒有呈報,而制訂就是不合法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240.244.11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M.1417744864.A.BEB.html
depravity: 定的階段還不合法(又不能同時定和報)實行才不合法 XD 12/05 10:59
depravity: 定的階段還沒不合法 12/05 12:33
cafeonly: 樓上在講什....前後不一又講得不清不楚的.... 12/05 16:59
lukehong: 二樓是更正一樓漏字 意思寫很清楚了 12/05 17:33
cafeonly: 更正就講ㄧ下,不要搞的我好亂 12/09 09:40
enterpirse: 公司規則,必須呈報給主管機關之後,再實施才合法 12/13 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