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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物權時遇到一個問題,小弟想了還是覺得很不確定,想來這裡請教一下,謝謝。 如果今天甲是油漆工,乙是A屋的承租人,丙是A屋的出租人。 乙今天與甲訂立一個承攬契約,要求甲幫A屋粉刷,而後,甲粉刷完後,結果甲乙間因為 某些緣故,承攬契約無效或是被撤銷。 丙因為添附規定,取得油漆所有權。 此時甲所受之損失,依據816條得主張不當得利。 問題: 1)甲能否向乙主張不當得利? 因為我在想甲喪失的是油漆所有權,但油漆所有權是丙取得,對於乙我也想不到乙在這裡 有受有什麼利益。 2)甲得否向丙主張不當得利? 因為我在想甲之受損來自甲乙間承攬契約,而丙之受益也來自於甲乙間承攬契約,具有同 一原因行為,符合直接因果關係。 想請教各位這樣的思維有沒有想錯,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6.7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51491563.A.8BF.html
CCWck: 甲丙主張不當得利 甲丙有法律上原因嗎? 12/31 00:30
maniaque: 應該類似反射利益吧.... 12/31 08:23
maniaque: 搞不好出租人還可以反告要求恢復原狀......:D 12/31 08:23
antony827: 因為我當時有去請問教授 關於乙的部分 甲乙契約如果是 12/31 09:22
antony827: 撤銷 甲如果不是類推259要求回復原狀 而是採用179條要 12/31 09:22
antony827: 求返還所受利益的部分 針對利益而言 我想不到乙受有 12/31 09:22
antony827: 什麼利益 雖然教授是跟我說如果乙轉租出去 可以因為 12/31 09:22
antony827: 有粉刷而租更高的價錢 這也算一種利益 12/31 09:22
KKyosuke: 頂多反射利益而已 12/31 12:06
KKyosuke: 房子價值增加是丙的利益 不是乙的 12/31 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