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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先進好 近日家父遇到一些問題 大致如下 最近收到稅捐處要求補稅 原因是多年前我曾祖父(我父親的阿公)留了一塊地 目前大約有30多個持有人 要求我們繳全額的稅, 還要連同先前追討不到的金額等等一併繳清 父親致電機關單位 對方表明所有持有人, 屬我父親最有錢, 所以由他負責繳 翻閱法條, 民法似乎真的有這項, 看來是躲不掉了 不過很無奈, 時間過太久, 也沒辦法放棄繼承 想請問各位先進 1. 還有沒有辦法, 繳我們自己該繳的稅就好? 2. 假設避不了, 有沒有辦法把我們的持有取消掉? 感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128.17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72738380.A.D88.html
Lailungsheng: 最有錢的未必要繳,最軟又不找律師的才要繳 09/01 22:05
CCWck: 連帶責任的話 可以再向其他連帶債務人請求分攤 09/01 23:49
maniaque: 記得這樣的話,政府會把土地拍賣掉抵稅...... 09/01 23:50
maniaque: 要不要去問看看,若土地不要的話,跟政府講拍掉吧.... 09/01 23:50
maniaque: 記得用書面陳述,寄個存證給稅捐處 09/01 23:51
maniaque: 不然就上法院發動變價分割,請法院拍了 09/01 23:52
taoist9999: 可向稅捐處申請依由民法應繼分來計算出潛在的應有部分 09/02 02:04
taoist9999: ,來申請分單繳納地價稅。 09/02 02:04
taoist9999: 只是對其他公同共有人未繳之稅捐債務,仍負連帶繳納責 09/02 02:07
taoist9999: 任。 09/02 02:07
CDW: 感謝各位先進熱心協助, 這些持有人多半都已不認識 09/02 06:39
CDW: 繳稅部分, 稅捐機關來函是要強制執行帳戶扣款 09/02 06:40
CDW: 無法拒絕, 所以地無法拒繳轉為政府拍賣 09/02 06:41
CDW: 稅捐機關也說, 要我們自己先繳, 再私下找其他持有人取款 09/02 06:42
jsn0326: 本來就會找最有錢的繳 你們在各自去找人要求還錢 09/02 08:45
pingpam: 為了避免受行政執行 看要不要先繳 09/02 09:26
pingpam: 並同時發存證信函給各共有人 按比例返還代墊稅捐 09/02 09:27
scott2009: 真奇怪分別共各自去向各共有人討稅啊 怎麼是找最有錢 09/02 10:08
scott2009: 你確定是打電話到稅務機構詢問嗎?聽沒有 09/02 10:09
a9301040: 可以拋棄持份/捐持份給政府 09/02 10:20
a9301040: 如果土地不值錢的話 09/02 10:20
CDW: To Scott大, 我父親確實是去電來函單位 09/02 12:13
CDW: 感謝a93大 09/02 12:13
maniaque: 這種三十幾人的,大概都是 公同共有 而非 分別共有 09/02 13:03
maniaque: 變成 對一個人就是對全部人 09/02 13:04
Lailungsheng: 如祭祀公業 09/02 13:51
maniaque: 去把所有權 拋棄 吧 09/02 15:34
maniaque: 只是稅捐處可能會說...麻煩先把稅繳完再申請拋棄 09/02 15:35
Lailungsheng: 我這裏有批便宜的前國稅局老師… 09/02 15:39
scott2009: 公同共有那更沒價值 要就分割不然就付錢 收工 09/02 15:41
maniaque: 沒有遺產分割協議書,地政大概只能做公同登記 09/02 15:45
maniaque: 祭祀比繼承公同更麻煩...... 09/02 15:46
maniaque: 現在政府正在先處理神明會跟合社的土地 09/02 15:47
maniaque: 等 n 年處理完畢後,再來處理祭祀的 09/02 15:47
CDW: 再次感謝各位先進! 已找律師協助 傾向把土地處理掉 09/02 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