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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argent (普賢王如來祈願文)》之銘言: : ※ 引述《sargent (普賢王如來祈願文)》之銘言: : 自己回一個自己思考的解答 : : 最近發生一件真人真事案例,但經稍微改編一下,以方便問版友有關於 : : 其中的法律關係的相關問題: : : ---------------------------------------------------- : : 大致上案例發生如下---- : : 甲男致信乙女問: 乙先生,我意欲向你借個五千元花用,不知是否方便? : : 大家都好哥們,我想跟兄弟們借錢,比較有面子。 : : 本來我是有點存款, : : 但由於日前我的存款送了一萬給另一個朋友,以致經濟拮据。 : : 方便的話還請高抬貴手,謝謝! : : 乙女回信答覆說: 抱歉!我並非"先生",我是小姐!而且我也不想借你一萬元。 : : 甲男見到自己借款要求遭拒辯駁道: 乙小姐,若我知你是小姐,就不會跟你借款。 : : 況且我本來也只要求借款五千,而非一萬元。 : : 一萬元這數字是我贈與給朋友的金額,不是我 : : 欲跟你借款的額度。 : : 我打算跟你借的數字也只有五千、五千、五千。 : : 但是自此之後,乙女即自謂曰: 甲男向我借了錢,還一開口就是要一萬!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想問的問題如下: : : (1)根據民法有關意思表示錯誤的法律規定, : : 甲與乙之間的借貸契約成立了沒有? 不用到意思表示錯誤層次 雙方本來就未達合意,當然也沒有成立借貸契約 : 甲的誤認是屬於動機誤認,亦即把乙之性別認為是女性,而引起他 ^^據原文應是誤認為男性 : 開口表達欲成立借貸關係之意思。 : 但是甲對乙之性別誤認並非借貸關係中認為重要者,故這種動機誤認 : 並不得被認是得以當作撤銷借貸關係之"性質錯誤"。 : 只是乙亦無意成立借貸契約,由於當事人意思表示並不一致,故契約尚未成立。 : 假設乙同意借款,則甲乙借貸契約成立。 : : (2)若該借貸契約已成立,甲得否撤銷?又若得撤銷,係依照何種理由撤銷? : 承1的想法,甲之動機錯誤並不是可以被認為"性質錯誤"故甲不得 : 依照民法第88條第二項之特別規定撤銷。 : : (3)甲誤認乙之性別,得否認為是關於民法第88條第二項所謂的當事人之資格, : : 交易上認為重要者之錯誤,而被認可為性質錯誤? : 承2的想法,不行。 首先88I是針對意思表示內容錯誤而非動機錯誤 51年台上字第3311號判例已有闡明 其次是88II對於「交易上認為重要者」的解釋 借貸契約不管在法律上還是交易習慣上 並不在乎出借人是男的還是女的 比較在乎的所謂當事人資格的部份 還是偏向借款人還款能力的部份 但如果甲方認為「向男人借還是向女人借是攸關我人生名譽的重要大事」 那麼個人認為甲方要主張這條也不是不行 就要回到88I但書「但以其錯誤或不知事情,非由表意人自己之過失者為限」 甲要自證: 1、他在借貸過程中有查詢出借人是男是女 (你很在意卻都不查證,這好像哪裡怪怪的) 2、他確實無法得知乙是男是女 若說乙為他人介紹所識 那麼甲應該可向介紹人探詢對他來說很重要的性別問題 若說甲乙雙方認識很久但也久未聯絡 那麼甲遺忘乙的性別也會被認為是甲自己的過失 因此要以此作為撤銷表意的理由恐怕太過牽強 : : (4)乙女這句: " 甲男向我借了錢,一開口就是要一萬。"是否有理由? : 除了額度之部分,甲男的確已經做了欲成立借貸關係之意思表示。 : 且乙之性別並非借貸關係成立的必要之點,故這句話正確。 從口語角度出發 「甲男向我借了錢」=「甲男向我借錢」+「我已把錢借給甲男」 ^^這個字把這句話變成一個完成式時態 所以解讀上會變成借貸契約有成立及履行 但事實上沒有 再者,借貸契約額度與後續的利息是非常重要的環節 額度談不攏而借不成是很常見的 所以根據上面兩個理由 個人覺得這句話其實並不正確 : ps.上述的簡答不過是我的個人想法,可能有錯。只是希望拋磚引玉 : 希望更精熟錯誤意思表示的人指正賜教哦... 以上是個人看法,並不額外討論對甲乙雙方行為的看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254.26.11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01816646.A.1A3.html
sargent: 受教!很感謝,確實是比我精闢的想法,呵。更要講的是: 08/04 12:34
sargent: 您點出了我在成立契約前就討論意思錯誤的缺乏層次。 08/04 12:36
dayend: 對喔!你的提問缺乏層次,以你跟我P幣的狀態完全陳述錯誤^^ 08/06 01:32
dayend: 實際狀況是:sargent向dayend借P幣八千因自己被PTT罰款 08/06 01:33
dayend: sargent表示借用8千P為的是補償被他咒罵的女性網友! 08/06 01:35
dayend: dayend表示自己也是女性,不願借出,於是sargent再度來信 08/06 01:36
dayend: 指出:如果早知dayend為女性則不會借8千P只借2千P即可! 08/06 01:36
dayend: dayend仍表示不願意,而Sargent則不斷以文騷擾並毀謗d! 08/06 01:37
dayend: dayend不願意對sargent的言詞中有妨礙名譽的部分進行提告! 08/06 01:37
dayend: 看來可能是錯的~似乎會讓sargent食髓知味誤以為網路言詞 08/06 01:38
dayend: 不需要負責,真尷尬XD" 08/06 01:38
dayend: dayend從一開始就表示不願借錢,但sargent就有了這串行為 08/06 02:09
dayend: 頗讓人無奈啊!sargent確實借錢了, 沒借到就騷擾dayend... 08/06 02:11
dayend: 真是苦惱....@@" 08/06 02:11
sargent: 其實我真的是認真探討這問題不是想爭甚麼誰是誰非,就算 08/06 02:22
sargent: 我的錯好了;可是您不能因為我不喜歡女性某些部份就這樣 08/06 02:23
sargent: 認為我甚麼都有問題。而且,說真的,我頂多有意圖要罵, 08/06 02:24
sargent: 實際上也沒罵。好嗎? 08/06 02:24
sargent: 在此致歉,我的確騷擾到您,這件事就這麼了了好嗎?對不起 08/06 02:25
dayend: 你不肯道歉~又主動一直發文, 我真不知道該怎麼原諒你!@@ 08/06 02:48
dayend: 我只要你做三件事:1.停止針對你借款這件事亂講話 08/06 02:51
dayend: 2.把你亂寫到關於我的文章全數刪除 08/06 02:51
dayend: 3.公開道歉! 你說你要P弊所以做不到,那我該怎麼原諒你? 08/06 02:52
dayend: 我乾脆不理你,你還到處散布謠言?然後一句話就要算了? 08/06 02:53
dayend: 太誇張了吧!讓人不想吉你也難。對你的行為負責很難? 08/06 02:54
dayend: 我本來就沒理你,你一直騷擾到我忍無可忍叫我算了? 08/06 03:03
dayend: 你太荒謬了!那三個條件你做到我就算了! 08/06 03:05
dayend: 你真的是別人不理你,你一直吃人夠夠現在才知道講"算了"@@ 08/06 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