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wim1990: 這是錯誤的 要記得看「指定」2個字 04/03 20:59
噓 wim1990: 你漏了同條第2項的部分,指定是由警察機關主管長官為之。 04/03 21:02
→ wim1990: 實務上是由分局(大隊)長以上層級的主官擇定路段、處所實 04/03 21:02
→ wim1990: 施臨檢或路檢。 04/03 21:02
→ wim1990: 所以隨意攔查檢查車輛實屬違法。 04/03 21:02
→ mudafucka: 警職法給警察發動盤查的裁量權太大,動不動就想盤查人 04/03 22:46
→ mudafucka: ,為何都沒人想連署要求廢除警察發動盤查的規定,根本 04/03 22:46
→ mudafucka: 擾民。 04/03 22:46
→ rock0807: 因為社會新聞的警察抓到通緝反,毒蟲等等都是先發動盤查 04/03 23:32
→ rock0807: 才有結果的。你有看過檢察官,法官在路上抓通緝或毒蟲嗎 04/03 23:32
→ rock0807: ? 04/03 23:32
推 loveloser: 我也覺得應該廢除主動盤查 警察全部在所待命 被動執法 04/03 23:36
→ rock0807: 我寧願被警察問個幾分鐘,也不想看到這個社會毒蟲,酒駕 04/03 23:39
→ rock0807: 囂張的在路上啪啪走,那一天變被害人了然後對方要執行結 04/03 23:39
→ rock0807: 果逃亡通緝了一輩子,只因為警察不能盤查。 04/03 23:39
→ mudafucka: 不會啊,感覺台灣現在個人主義至上,為了自己不被警察 04/04 00:12
→ mudafucka: 盤查而侵犯隱私權,我想應該很多鄉民會舉雙手雙腳贊成 04/04 00:13
→ mudafucka: 廢除盤查的相關規定吧 04/04 00:13
→ spmark: 推1F 04/04 00:53
噓 wim1990: 我也贊成警察通通採被動式執法 04/04 01:10
→ wim1990: ,巡邏也可以廢除,民眾如果有需要就是110或至駐地報案, 04/04 01:10
→ wim1990: 順便降低警察人員勤務負擔。 04/04 01:10
→ saltlake: 台北市不是推動過行動式派出所,要求警察更主動機動出巡 04/04 04:38
噓 jasontzymann: 攔查幾分鐘是會怎樣?不要把自由權無限上綱 04/04 09:47
→ wim1990: 我覺得不是這樣,攔查行為的確有必要,但是那是建立在合 04/04 11:00
→ wim1990: 法的情況下,而不是亂槍打鳥反正我就隨便攔,攔了100個10 04/04 11:00
→ wim1990: 00個總有一個會中,這樣是不行的,如果都這樣豈不代表我 04/04 11:00
→ wim1990: 走三步路可能就會被攔一次? 04/04 11:00
→ KKyosuke: 很簡單的道理 "隨意"一定是不型的... 04/04 12:11
推 spirit119: 我沒有隨意阿,你一個人在路上走,關心一下^_^ 04/04 21:55
→ spirit119: 身分證借一下 04/04 21:56
推 smt3457: 贊成廢除盤查條例,警察只能處理車禍其他都不要管。 04/05 10:28
→ wim1990: 盤查本來就沒有法定的作為,只是依照535、警職法等相關規 04/05 11:55
→ wim1990: 定去做出的一種執勤手段而已吧。然後車禍本來就不用警察 04/05 11:55
→ wim1990: 處理了,你賠對方錢難道報警可以不用賠?民事問題去浪費 04/05 11:55
→ wim1990: 警察資源也滿有趣的。 04/05 11:55
→ ugotnostyle: 建議改成沒人受傷的車禍自行由保險公司自行處置 事 04/07 03:43
→ ugotnostyle: 後有爭議報案一率無法受理 警察不主動盤查不巡邏 被 04/07 03:43
→ ugotnostyle: 勤在所內 04/07 0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