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q135q135: 推有心人 07/05 01:59
→ taipoo: 不同意 07/05 02:17
推 KKyosuke: 有個版主也好 推文吵架的跟胡說八道的都能處理一下 07/05 02:19
推 taipoo: 這經歷一看就知道是沒朋友跟不懂言論自由的人,懂嗎 07/05 02:43
從我開始工作至今
我一直都很努力堅持自己不在職場上交朋友的態度
就是希望大家支持我、信任我是因為我的專業與自我良知而不是私交
感謝您的認證
讓我確信我仍沒有走偏
推 jenoren: 法律板上絕大多數板友都很自律;惟極少數之仇恨性、歧視 07/05 02:50
→ jenoren: 性言論,倘允許其全然不受限制,恐將逐漸侵蝕並掏空民主 07/05 02:50
→ jenoren: 自由憲政體制下言論自由的基石。 07/05 02:50
→ jenoren: 「自由!自由!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而行!」 07/05 02:50
→ jenoren: 我支持原po,預祝高票當選。 07/05 02:50
推 a26848400: 懂了 07/05 02:53
推 taipoo: 不會中的,放心吧 07/05 03:00
推 DaveLu: 看原PO舊文,推原PO就事論事態度 07/05 07:57
→ celtics1997: 感謝錢奴天子帶來的歡笑 07/05 08:05
※ 編輯: samallan (60.249.223.82 臺灣), 07/05/2021 09:35:53
推 taipoo: 任何人都有可取之處,不該自我偏見就先拒絕認識與接受別人 07/05 10:16
→ taipoo: 如果心中存在偏見,永遠都不會懂得言論自由代表什麼意義的 07/05 10:17
→ taipoo: 台灣人的視野就是太小,心胸太狹小,才會不懂得交超多朋友 07/05 10:17
→ taipoo: 其實只要領悟言論自由到底是什麼,朋友就會自然而然超級多 07/05 10:18
→ taipoo: 這是我十多年前就已經領悟的心得,但直到今日才能分享出來 07/05 10:19
→ taipoo: 盼望與更多有志之士共勉之,共同轉換台灣人根深蒂固的偏見 07/05 10:20
→ jim23027: 好難得看到有人講的第一句就是在打臉自己耶...= = 07/05 10:37
→ jim23027: 題外話,支持本版應該要有版主(舉手贊成) 07/05 10:37
推 taipoo: 樓上肯定就是我認為對牛彈琴的人,看不懂的人就會是這種人 07/05 10:44
推 JustSad: 樓上肯定就是你認為~對牛彈琴的人,你承認你是牛想嚇誰 07/05 11:02
→ kaky: 3/4 本身就是互相衝突 07/05 11:05
具體而言
第三項政見主要是針對無意義討論及回應
無意義討論泛指純屬臆想而無背景法規或現實境況的假設性問題
無意義回應則指不論學術面或實務面與法律無明確相關者
前者可以在自己私人空間討論
後者建議另尋適當板面
第四項政見則是針對人身攻擊
尤其之前板面上曾經發生過雙方彼此質疑職業
因而完全偏離原本問題討論的情況
我認為有必要強調這點
討論者各持己見我認為不是壞事
但不應該因為對方想法、立場與我不同
我就不討論對方論點而是以身分、職業等作為攻擊點
大法官會議尚且更正或補充以前的解釋
我國法律界難道有比大法官更高的實務工作?
而討論過程本身就是一連串的邏輯推演
既然希望讓本板回歸學術性質
這樣的邏輯推演就必須要能經得起他方檢驗或重複操作
這樣合乎理性的思考方式
不論所得觀點為何,我都會予以尊重
推 iscu: 如果版主上任後某些人還依然如此作怪,可以得知應該是腦袋可 07/05 11:08
→ iscu: 能有問題,大家要體諒傷殘人士。 如果就此收斂,那應該是現 07/05 11:08
→ iscu: 實生活不如意,找不到地方發洩只能做這種傻事,也是蠻可憐的 07/05 11:08
→ JustSad: 忠孝亂版,每一個版都有版主~ 07/05 11:13
※ 編輯: samallan (60.249.223.82 臺灣), 07/05/2021 11:55:22
→ JustSad: 現在是因為沒有版主,所以會覺得有版主可以改善。 07/05 11:14
→ taipoo: 樓上這些不懂言論自由的人當法律人,國家之大不幸可見於此 07/05 11:18
以上面這位做為例子
雖然他並未宣告他的言論自由定義
但我姑且會推定他是將所謂"個人自由"無限上綱後
做出了我所難以理解的結論
所以我會要求他限期內在板面上提出完整的闡述
從前提、推演過程到結論
若他願意提出,是否繼續就其觀點或命題錯誤部分討論是學術或思想上的自由
若他不願意提出,那我只能認為是無意義的回應而予以限制或刪除
※ 編輯: samallan (60.249.223.82 臺灣), 07/05/2021 12:04:31
推 JustSad: 誰告訴你來這個版的一定只有法律人?你的老相好就火星人 07/05 12:00
→ kaky: 誰去定義學術 空想就沒學術? 07/05 12:15
政見第一項第二行"法律作為理論與實務有極強連結的學門"
此外也不是完全禁止
能夠給出一定的背景做為依據當然還是歡迎討論
就像各期刊文章一樣
推 taipoo: 所以這個板的法律人都沒有資格當板主,因為不懂言論自由 07/05 12:15
推 JustSad: 有空去籌辦你們跨星球婚禮,不必在言論自由的地方談言論 07/05 12:30
→ JustSad: 回應你只是看戲的心情,並不是覺得你說得有道理~ 07/05 12:33
→ JustSad: 你的言論都沒有人想看,你有沒有言論自由哪裡不一樣? 07/05 12:34
→ JustSad: 如果你們夫妻跟忠孝三人成唬互相發文取暖~畫面太美~ 07/05 12:36
→ JustSad: 我不敢看! 07/05 12:37
→ taipoo: 不懂言論自由的人就會像樓上這樣莫名其妙的惱羞成怒,懂嗎 07/05 12:49
→ celtics1997: @taipoo 歡笑錢奴 07/05 13:28
※ 編輯: samallan (60.249.223.82 臺灣), 07/05/2021 13:47:57
推 JustSad: 浩瀚的宇宙能讓你在ptt遇見真命天子,別再言不言論自由了 07/05 13:47
→ JustSad: U蘇聯姻~火星與地球愛的結晶~攜手輸遍浩瀚銀河系! 07/05 13:50
推 mas1995: 法律版總是有台大版沒有的笑話可以看 07/05 15:25
推 Lailungsheng: 我就問一句:這裡可以推"暖"嗎? 07/05 18:35
推 mas1995: 你不就推了嗎呵呵 是在陰陽怪氣什麼 07/05 18:54
推 Lailungsheng: 哈哈~想知道板友的幽默感.在這我不會亂推啦.專業板 07/05 19:37
→ Lailungsheng: 還是希望能學到專業板友的分享. 07/05 19:37
→ kaky: 現在有版主? 07/05 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