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indT: 後面都沒出租嗎? 09/27 21:35
→ KKyosuke: 租房子逃漏稅然後現在哭窮,哪來的臉 09/27 21:44
→ asmp: 房客遷入戶籍是可以單獨為之,沒有偷遷入的問題。 09/27 21:56
→ jesil: 5年的自用/非自用稅額可以差到30多萬 然後沒錢 這似乎..... 09/27 22:56
→ ikariamman: 把房子抵押貸款就有錢了 再分期還 09/28 08:02
→ AntiPiece: 啊就舉證實際上沒有那麼多年的居住事實不就好了,當初 09/28 08:10
→ AntiPiece: 的契約翻出來給國稅局啊 09/28 08:10
→ ikariamman: 訴願行政訴訟 09/28 08:12
→ jasonyeh: 98年到現在已經14年了耶,都沒發現? 09/28 09:04
→ maniaque: 真訴願不行,打行政訴訟吧~~~ 09/28 10:35
→ maniaque: 對稅務單位而言,他們又不知道房客是否仍繼續租在那邊 09/28 10:35
→ maniaque: 只是周女戶籍地在這,不可能沒有文書寄到戶籍地吧 09/28 10:36
→ maniaque: 這點卻又未看到樓主的補充說明 09/28 10:37
→ xuit96lo: 後面都沒租人嗎? 有租人就乖乖繳稅 記得連所得稅也補 09/28 14:05
→ iambackhaha: 逃漏稅 09/29 14:31
→ AntiPiece: 避重就輕 09/29 15:17
噓 qqwa12: 房子擔保借錢繳稅很難嗎 10/04 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