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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誹謗 也已經向對方承認 然後去免費的法扶問 他說他看到的文章不清楚有沒有構成誹謗,我有點問號他不是律師嗎怎麼不清楚我的案件 有沒有構成 他只是跟我說 我只有三條路走 第一 不認承認你有誹謗對方,去做其他解釋 第二就是認罪進調解委員賠錢了事結案 第三就是移送簡易庭判決 但簡單來說那個免費的法扶就很直接說,檢察官只會問要不要認罪 認了就算定罪,不認罪看狀況還是會起訴 他說其他人給的意見說什麼去偵查庭解釋完就沒事那些只是沒跑過法院的法學生講的話 實際上檢察官在妨礙名譽上還是以起訴為標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137.10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98308605.A.7ED.html ※ 編輯: losttdd (101.12.137.100 臺灣), 10/26/2023 16:25:05
ikariamman: 看你要不要認罪 不要就辯到底啊 10/26 16:26
ikariamman: 會不會有罪是有權力的人認定 10/26 16:27
WindT: 一直問也不會有結果 10/26 16:29
leptoneta: 檢察官:是我做決定,不是律師。 10/26 16:31
iscu: 免費的服務品質會比較差要有這個認知 10/26 17:19
iscu: 他跟你說不清楚也沒錯,但是他懶得跟你解釋為何答案是不清楚 10/26 17:20
KTjason: 他這樣回答沒錯啊,沒辦法篤定跟你說有罪無罪,只能建議 10/26 20:44
KTjason: 你各種方向 10/26 20:44
rickdom01: 誹謗這種東西本來就見解比較浮動,律師的建議看起來很 10/26 21:18
rickdom01: 恰當啊 10/26 21:18
losttdd: 像是這種案件的簡易庭判決3000到1萬罰金,這個前科有影響 10/26 22:34
losttdd: 嗎 10/26 22:34
Lailungsheng: 王瑞德說會不能當保全... 10/27 10:35
iamnot87: 你是不是巴哈場外和神魔板那個名聲很臭的asd啊?和他在 10/27 18:27
iamnot87: 場外發文的風格都差不多 10/27 18:27
taoist9999: 這種就和解請對方撤回告訴,不然繼續訴訟看法官怎麼 10/28 08:09
taoist9999: 判。 10/28 08:09
losttdd: 誹謗罪可大可小,我也不確定會不會有簡易判決,和解談不 10/28 19:43
losttdd: 攏基本上就沒有不起訴選項 10/28 19:43
black82465: 推五樓 10/30 18:25
rock610808: 順便問一下,法扶有私底下要付費的淺規則嗎? 05/10 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