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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誹謗罪 以我的例子舉例 [我在網路說A與B鬧不和 原因就是B發A的對話紀錄到群組指責他是C的粉絲} 乍看之下只要B出來否認這件事,就可能構成誹謗 但是其實這句話不太構成誹謗,因為並未具體講清楚是什麼對話,並且指責他是C的粉絲 這件事並非是在貶損對方名譽,除非我說指責他是C粉絲這件事很怎樣之類 但是若是我親自解釋,檢察官可能認為我沒有在反省,但如果變成是辯護律師在旁邊說明 ,那情勢就可能逆轉成不起訴 單就有無誹謗這件事詢問很多人給出的答案都是一樣,若有律師那很快就把事情解決了, 沒有的話以我舉的例子為例,很快就起訴了 所以說若是被告誹謗要爭取無罪的話是不是還是得請律師比較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57.6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98707298.A.0F6.html
jasonyeh: 同一個事件你是要問幾篇 10/31 08:24
KTjason: 把請律師的錢拿來賠對方不就好了 10/31 09:34
saltlake: 當然有差! 有律師,官司打贏了你嫌貴,官司打輸了, 10/31 16:43
saltlake: 你嫌貴又沒用 10/31 16:43
sisyphuszhan: 初始審級最重要 10/31 20:08
iamnot87: 同一件事要洗幾篇 11/05 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