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247.9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03953478.A.7E3.html ※ 編輯: twinslin (223.140.247.97 臺灣), 12/31/2023 00:26:12 ※ 編輯: twinslin (223.140.247.97 臺灣), 12/31/2023 00:30:05
b01303099: 可能是要恢復到出租時模樣 12/31 00:27
WindT: 頂讓的意思是承受前手權利義務,回復原狀的義務在你12/31 08:03
iscu: 你也可以去要求前任 但是要看你們當初合約怎麼訂 ,多半很難12/31 08:59
sagarain: 要看你跟前面的合約 如果沒有 那自然是繼承原始合約 12/31 11:39
sagarain: 不然人人最後來洗一手怎麼辦 12/31 11:40
ikariamman: 沒救 你當初要頂的 01/02 14:44
maniaque: 去抓下一隻小白兔(替死鬼)~~~~盤給他01/02 16:43
※ 編輯: twinslin (223.140.247.99 臺灣), 01/03/2024 07:29:47
iscu: 本版不得自刪文章 如果覺得有隱私相關問題,寄信去給版主 01/03 14:51
iscu: 不然你的文章稍晚就會復活在下面了 01/03 14:51
WindT: 接收不看契約、發文不看板規… 01/03 18:43
WindT: 不知道還會不會回來看到樓上善意提示 01/03 18:44
WindT: *接手 01/03 1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