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ㄧ、法諺有云: 對我不利就是不公平 對我有利就是公平 經典詮釋法諺。 我就是要我有利的方式,但副作用關我屁事呵呵 二、順便談談濫訴 即便訴訟費用要1%,濫訴已經是多到亂七八糟了 最高法院某位當事人有兩千個案號就是一例 未來至少二審要強制律師代理 然後最高法院那個要實際去執行相關聲請費、上訴費用等等,不然今年底也許就破三千了 ※ 引述《kakar0to (Poker Face)》之銘言: 請問民事庭訴訟費是由提告方先付給法庭嗎? 我方是原告,然後今天一審已經開庭完畢, 被告已經確定敗訴(因為調解庭還有一審被告都沒有出庭). 只是今天法院要我方先繳訴訟費,所以上來問一下慣例都是 提告方先付錢? 而不是敗訴的人先付錢? 感謝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223.24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04182127.A.B71.html
stevenchiang: 訴訟費這東西正常來說是原告起訴時就要付的01/02 16:32
stevenchiang: 你們為啥會等開庭後才被要求補繳訴訟費?是有調閱01/02 16:32
stevenchiang: 證據嗎01/02 16:33
stevenchiang: 起訴裁判費是原告先負擔沒錯,訴訟中產生的費用則是01/02 16:33
stevenchiang: 看是哪方申請的由那方負擔01/02 16:33
stevenchiang: 等最後案件定讞後依據判決的訴訟費用負擔比例再互相01/02 16:34
stevenchiang: 要對方付錢01/02 16:34
stevenchiang: 順帶一提,不是對方都沒出庭就一定會贏,一造辯論也01/02 16:34
stevenchiang: 有沒全贏,甚至全輸的01/02 16:35
kakar0to: 我這個案件很單純 是對方沒有付房租給我 所以基本上01/02 17:47
kakar0to: 勝訴沒錯01/02 17:47
kakar0to: 我可能搞錯了專有名詞. 可能不是叫做訴訟費.01/02 17:51
kakar0to: 但確實是今天1審開完,法院才說我這邊要先付2萬元費用01/02 17:51
kakar0to: 但我提告的金額也才7萬7千元台幣,2萬元的費用是怎麼計算01/02 17:52
kakar0to: 出來的? 另外調解庭與1審都沒有調閱證據01/02 17:53
stevenchiang: 喔,你是不是也有請求遷讓房屋,如果有的話應該是01/02 18:04
stevenchiang: 遷讓房屋所需要多繳納的裁判費01/02 18:05
kakar0to: 對 有請求遷讓房屋. 所以這2萬是遷讓房屋的費用?01/02 18:40
kakar0to: 所以這2萬與訴訟金額無關就是了@@01/02 18:40
kakar0to: 遷讓房屋2萬的費用 有計算公式嗎?01/02 18:41
stevenchiang: 建議你打電話給書記官問這兩萬哪來的比我們在這通01/02 19:38
stevenchiang: 靈快,遷讓房屋的裁判費算法不一定,要看法官用哪01/02 19:38
stevenchiang: 種算法01/02 19:38
rickdom01: 告人原本就要先付錢,裁判費2萬多應該是房子的價值有到01/02 21:12
rickdom01: 200萬01/02 21:12
kakar0to: 不過法院這麼迂迴的要錢方式 是不是有點奇怪, 不向01/03 12:56
kakar0to: 敗訴的人要錢 反而找勝訴的人拿錢 然後勝訴再找敗訴的01/03 12:56
kakar0to: 人要錢? 這麼沒有效率的方式?01/03 12:57
leptoneta: 因為找你要比較快 被告去向不明 法院不用花時間找被告01/03 13:00
WindT: 法院怎知道誰會敗訴,裁判費原則是一開始就向原告收。01/03 13:00
leptoneta: 而且你為了這個訴訟判決一定會付錢01/03 13:00
kakar0to: 對 leptoneta大說的應該是正確的 但政府怎麼能用這種01/03 13:02
WindT: 如果一開始就向被告收,我說妳欠我一百億,法院先跟被告收01/03 13:02
WindT: 一億,妳早破產了......等到法院判決原告敗訴也沒救01/03 13:02
kakar0to: 方式做事, 便宜行事的作法01/03 13:02
kakar0to: WindT 為什麼不等判決結束再向敗訴的收錢? 法院有這麼01/03 13:03
kakar0to: 周轉不靈?01/03 13:03
sagarain: 敗訴給你個債權 你當法院是01/03 13:38
rockido: 你搞錯了 民事法院是採有償制度 你要利用法院的人力物力01/03 14:16
rockido: 去解決你的紛爭 你就要"先付錢 " 你不先繳裁判費 民事01/03 14:17
rockido: 法院可以連開庭都不用直接駁回你的起訴01/03 14:17
rockido: 所以最終是起訴經判決後有理由才可以向對方要裁判費01/03 14:19
stevenchiang: 講白話一點就是民事法院是收錢才辦事01/03 17:17
maniaque: 一審才開完,還有二審,況且有些特殊情況,也不一定全聽原01/03 18:23
maniaque: 告的01/03 18:23
maniaque: 對方都不出庭,當然是你負責先出錢,不是嗎????01/03 18:24
maniaque: 反正民事庭你想看裁判書,就是[先付錢]01/03 18:24
maniaque: 你不付,搞不好直接不判,讓你竹簍打水01/03 18:25
WindT: 等判決結束再向敗訴方收?那你「一天可能要出一百個庭」只01/03 18:42
WindT: 要有人跟你結怨,到各地法院、找不同案由起訴妳,起訴妳幾01/03 18:42
WindT: 萬件,你不出庭一造辯論就輸,你出庭每天請假處理幾萬個案01/03 18:42
WindT: 子就飽了,這樣比較有效率?我是律師會收案收到手軟就是,01/03 18:42
WindT: 是蠻快樂的啦01/03 18:42
kakar0to: 樓上腦子有洞? 你有辦法隨便就起訴? 起肖比較快吧01/03 18:49
WindT: 不要覺得我說的很誇張,有個神奇的人在最高法院有幾千個案01/03 18:49
WindT: 號…這個是他要付費的情況下…如果不用先付…後果不堪設想01/03 18:49
kakar0to: 你要是律師 大概沒人會找你吧01/03 18:50
WindT: 光你這句話,就可以在各個法院起訴了呵呵01/03 18:50
WindT: 你自己設計的制度漏洞一堆,只能批評腦袋有洞等等,還蠻慘01/03 18:51
WindT: 的…01/03 18:51
kakar0to: 起訴看看阿? 快去吧 笑死人 明明就是說敗訴要付錢01/03 18:52
kakar0to: 又不是亂告不用付錢01/03 18:52
kakar0to: 你邏輯在哪?01/03 18:52
kakar0to: 亂告不是也會敗訴 難道不用付錢?01/03 18:53
WindT: 亂告的要嘛很有錢,要嘛剩命一條。妳強執就知道你的對造是01/03 20:10
WindT: 否命一條01/03 20:10
jasonyeh: 問題是你問的,WindT大也只是針對你說的提出可能的後果01/03 21:20
jasonyeh: ,劈頭就罵人腦子有洞有夠沒品的,禁不起別人的反問就01/03 21:20
jasonyeh: 不要來問啊01/03 21:20
jasonyeh: 訴訟不只是當事人的勝敗問題而已,當你將案件送進法院01/03 21:31
jasonyeh: ,法院就必須耗費人力物力來處理,什麼亂告那都是事後01/03 21:31
jasonyeh: 論,法院還沒實質審查前怎麼知道是不是亂告?所以起訴01/03 21:31
jasonyeh: 繳裁判費本來就是用來避免濫訴濫訟的基本門檻,避免司01/03 21:31
jasonyeh: 法資源的浪費,不是你一句事後再跟敗訴一方要裁判費那01/03 21:31
jasonyeh: 麼簡單。何況如果敗訴一方沒錢,法院是不是又要耗費人01/03 21:31
jasonyeh: 力去追討?01/03 21:31
kakar0to: 法院是有多怕有人來吃霸王餐? 公家單位比民間餐廳01/03 22:37
kakar0to: 還怕被吃霸王餐?你們邏輯到底還好嗎 有公權力的人01/03 22:37
kakar0to: 怕被吃霸王餐? 我都不知道要跟你討論什麼了 便宜01/03 22:37
kakar0to: 行事就便宜行事好嗎 一句話就法院找容易要錢的人要01/03 22:37
kakar0to: 錢 就這麼簡單 還扯到怕濫訴 洗洗睡吧 你這腦袋這01/03 22:37
kakar0to: 種邏輯01/03 22:37
kakar0to: j跟w這兩個哥倆好一對寶 真是文組尖兵啊01/03 22:39
kakar0to: 法院明明是服務人民的單位 給你講的好像是盈利單位01/03 22:59
kakar0to: 一樣 那要不要乾脆股票上市?看看能不能更賺錢?01/03 22:59
samwu995: https://i.imgur.com/Ox4jJST.jpg01/04 01:39
samwu995: https://i.imgur.com/3IHOMpb.jpg01/04 01:40
samwu995: https://i.imgur.com/YBMChrU.jpg01/04 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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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kar0to: W的腦袋不愧是文組尖兵阿 讓文組的來開發科技 01/04 15:25
kakar0to: 大概現在還在石器時代吧 01/04 15:25
kakar0to: 那為什麼不是所有餐廳都點餐之前先付錢?奧客比濫訴的少? 01/04 15:26
kakar0to: 有公權力還怕你賴帳? 01/04 15:27
kakar0to: 就法院找好收錢的人先收錢而已 理由扯一堆 01/04 15:30
kakar0to: 明明就已經有敗訴的人了 還找勝訴的人收錢 再明顯不過了 01/04 15:30
WindT: 偏偏我就不是,但那又如何?討論事情不針對事情,在那邊啥 01/04 23:21
WindT: 組有啥意思...... 01/04 23:21
mas1995: 法院的人力、物力、時間成本也是全民負擔的 01/04 23:35
mas1995: 濫訴跟濫用健保一樣是慷全民之慨 01/04 23:36
mas1995: 沒用到法院的人不也可以主張憑什麼事後收? 01/04 23:37
rock0807: 濫訴的下場就是真正有需要的排隊排到天荒地老 ,他的房 01/04 23:53
rock0807: 租糾紛可能要五年後才能開庭。 01/04 23:53
sindyevil: 如果真的要計價 那些只收非財產案件只收一千的真的會虧 01/05 16:08
sindyevil: 死 民事和刑事不同 民事就是私人間紛爭 既然是私人 使 01/05 16:08
sindyevil: 用者付費很合理 另外勝敗訴不是零一遊戲 有些原告訴訟 01/05 16:09
sindyevil: 標的開太高結果主文還不到一半甚至三分之一 那被告為啥 01/05 16:10
sindyevil: 要去支付差額? 再告不就再衍生新的訴訟案件? 01/05 16:10
sindyevil: 原原PO不要老是文理組腦袋去分事 那也是種窄化 01/05 16:12
masala: 真的是奇文共賞 01/05 18:31
Gardenia0603: 來朝聖 就類似規費的性質爭執那些意義何在 01/05 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