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niaque: 摔傷責任在誰??? 業務又不是理賠專員03/11 17:45
→ maniaque: 你照實在申請書上寫,不就知道誰的話可信了???03/11 17:46
推 KKyosuke: 明顯是領隊怕擔責任啊03/11 22:32
→ KKyosuke: 拉扯到一定有過失問題03/11 22:33
→ maniaque: 跟領隊無關,領隊不是幼兒園老師03/11 23:56
→ maniaque: 公共意外責任險本來就是以公共設施責任才有出險03/11 23:56
→ maniaque: 這場意外,責任主在"下來的對方"03/11 23:58
→ maniaque: 領隊要負什麼責任? 你揮拳打你團友,領隊要負責嗎??03/11 23:58
→ maniaque: 自己上法院告對方過失傷害也行....03/11 23:59
→ maniaque: 這一定成罪03/11 23:59
推 KKyosuke: 很簡單啊,爬上去拍照跟領隊有沒有關係嘛,我猜有啊…03/12 08:54
→ maniaque: 領隊沒辦法把團員綁頸繩03/12 14:30
領隊人員管理規則第39條
領隊人員執行業務時,應遵守旅遊地相關法令規定,維護國家榮譽,
並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遇有旅客患病,未予妥為照料,或於旅遊途中未注意旅客安全之維
護。
二、誘導旅客採購物品或為其他服務收受回扣、向旅客額外需索、向旅
客兜售或收購物品、收取旅客財物或委由旅客攜帶物品圖利。
三、將領隊人員執業證借供他人使用、無正當理由延誤執業時間、擅自
委託他人代為執業、停止執行領隊業務期間擅自執業、擅自經營旅
行業務或為非旅行業執行領隊業務。
四、擅離團體或擅自將旅客解散、擅自變更使用非法交通工具、遊樂及
住宿設施。
五、非經旅客請求無正當理由保管旅客證照,或經旅客請求保管而遺失
旅客委託保管之證照、機票等重要文件。
六、執行領隊業務時,言行不當。
如果真的拍照地點是有禁止攀爬告示
那領隊的法律上責任就是督促團員遵守該告示,並注意團員安全
有注意有勸導有制止但還是有人硬上
那當然沒人會怪領隊
但問題是,他有先盡到他的責任嗎?
再來,同規則第38條
領隊人員執行業務時,如發生特殊或意外事件,應即時作妥當處置,
並將事件發生經過及處理情形,於二十四小時內儘速向受僱之旅行業及
交通部觀光署報備。
如果報備虛假的事情發生經過,官方會怎樣處理?這我不知道
但我不太相信會沒事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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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處亂晃之專業五樓神婊推文其之一
作者 cshong (shon) 看板 Palmar_Drama
標題 [討論] 霹靂怎麼越來越退步了... #1EqT2KRv
推 samallan:我賭某A會來噓文11/27 14:36
噓 APM99:根本是為了批評而批評11/27 14:37
→ APM99:......11/27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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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9.223.8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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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Kyosuke: 如果領隊說保險不賠這種損害(應該找肇事人處理)是真的 03/15 13:09
→ KKyosuke: 那別說官方 保險公司就要先處理一下了 03/15 13:09
→ maniaque: "未注意"不代表時時注意,尤其若該地點已經有公告不得為 03/15 13:17
→ maniaque: 之的行為事項, 03/15 13:17
→ maniaque: 再者,假若今天領隊講 "請大家注意安全及告示" 03/15 13:19
→ maniaque: 而非對於每一張告示牌解釋說明 03/15 13:20
→ maniaque: 再者,本案牽涉到的是行為因果 03/15 13:20
→ maniaque: 禁止攀爬,不代表爬上去必然摔下來 03/15 13:21
→ maniaque: 就像上面講的,主責任在誰身上,是當事人本人,還是協助者? 03/15 13:22
→ maniaque: 另外,條文歸條文,出遊那麼多雞毛事,什麼都報觀光局 03/15 13:23
→ maniaque: 爬到禁止攀爬處然後摔下受傷,理賠自然有爭議 03/15 13:24
→ maniaque: 理賠專員還原現場,一看是人手賤腳賤亂攀亂爬致傷害 03/15 1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