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onrisalsh: 書狀是你單方面意見 筆錄是一問一答 我還沒看過這樣 03/30 11:10
→ sonrisalsh: 的筆錄欸 03/30 11:10
我電詢過該警察,該警察說本來就可以把我帶去的資料,加入到筆錄裡面
或者我可以說,請警察在移送案子到地檢署時,一併把我寄過去的資料
一併移送吧
不然我還是快點下星期一快點寄過去,然後請他不做警詢筆錄
直接移送,但要連我的資料一起移送。看這樣行不行
只是如果這樣他還說不行,那我就去一趟吧
→ stevenchiang: 你是告訴人還是被告? 03/30 12:01
※ 編輯: DomainT (203.204.215.208 臺灣), 03/30/2024 12:31:50
→ WindT: 你寄書狀及證據給警方,沒有不行。你寄影本就可以,書狀直 03/30 13:04
→ WindT: 接移轉管轄放第一段,到地檢署基本上都會移轉 03/30 13:04
謝謝,真的讓我有信心多了....
寫書狀及證明及我的主張給警方 如果還敢無視,那就督察組檢舉了...
(電話上各種否決無視我算了,否決時還都不給理由...仗著不是書狀往來)
※ 編輯: DomainT (203.204.215.208 臺灣), 03/30/2024 13:08:30
噓 wim1990: 你484搞錯什麼?你要做警詢筆錄當然原則上是到本案偵查 03/30 13:41
→ wim1990: 機關製作,哪有什麼移轉管轄的的問題? 03/30 13:41
警詢筆錄你可以不做,但警察在移送地檢署時
你事先寄給警察的「相關案件資料、你的主張、證據」,警察可以當做沒看到?
當作沒收看?好喔,如果那個警察真敢這樣,我就跟督察組檢察
然後一樣跟地檢署申請移轉管轄
反正該試該申請我都會去做
都不行的話,那反正我就是偵察庭帶齊資料去跟檢察官說明,也沒關係
※ 編輯: DomainT (203.204.215.208 臺灣), 03/30/2024 14:03:41
推 KKyosuke: 警察看那個幹嘛 他又不是法官 03/30 14:07
→ KKyosuke: 你是不是搞錯了警察跟檢察官的角色... 03/30 14:08
他就算不看,再怎樣也要移送時,連帶把我提供的資料一起移送
※ 編輯: DomainT (203.204.215.208 臺灣), 03/30/2024 14:30:24
→ stevenchiang: 所以你是告訴人還是被告 03/30 15:17
推 stevenchiang: 為什麼偏偏不回我QQ 03/30 15:19
→ stevenchiang: 如果前者我認為書狀沒問題,如果後者小心被開拘票 03/30 15:22
→ stevenchiang: 喔,隔壁版看到了,那你還是注意一點為上策 03/30 15:37
噓 fatcop: 犯罪嫌疑人發通知書不到,就依71-1報請檢察官拘提。 03/31 14:53
噓 siibouf: 所以你是被告?原告? 04/02 23:58
→ siibouf: 還有跟督察組檢察是什麼? 04/02 23:58
→ siibouf: 還有,是偵查庭,不是偵察庭 04/02 23:59
推 wieter: 筆錄是要一問一答製作的,你自己做好的書面資料不叫筆錄, 04/03 10:06
→ wieter: 再現階段連證據都稱不上,頂多叫附件 04/03 10:06
→ sindyevil: 如果你提供的資料直接間接可以證明某些行為可以構成某 04/09 10:16
→ sindyevil: 些要件 到時候不要否認效力喔~ 警詢筆錄是一問一答的 04/09 10:17
→ sindyevil: 如果警察認為有必要還是會通知你到案 04/09 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