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iscu: 重點是有無因果,即使沒過失也不能跑 03/30 23:30
→ iscu: 這條是為了保障事故時傷者能得到救助,無責也要處置才能走。 03/30 23:31
→ iscu: 除非當下沒發現對方摔車 03/30 23:31
→ maniaque: 似乎描述的過份簡單了點?? 03/30 23:59
推 DomainT: 這要法官判,但這對方可以提告你去做筆錄 03/31 04:49
→ DomainT: 無責也要處置後才能走?是這樣嗎? 03/31 04:55
→ DomainT: 哪一條法令是這樣寫的,如果判定是無責,那不理也不行? 03/31 04:55
→ DomainT: 好像有哪個判例是這樣的?判定無責,但因為不理會,而也 03/31 04:57
→ DomainT: 要負刑罰的? 03/31 04:57
※ 編輯: Hinzson (60.249.255.208 臺灣), 03/31/2024 12:18:48
※ 編輯: Hinzson (60.249.255.208 臺灣), 03/31/2024 12:19:42
推 iscu: 能夠證明你沒發現,或者無法證明你有發現,那就沒事 03/31 1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