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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阿肥我國中時被補習班老師 某個介壽國中老師 拿藤條在補習班 眾目睽睽下趴著黑板被打屁屁 這件事讓我感到身心受創 害我考不上前三志願 在補習班我所喜歡的女孩被她看到這幕後 從此都不跟我說話,當年感到撕心裂肺 18年後仍難以忘懷 不知可否提起刑事傷害罪 我還要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並請求損害賠償以及精神慰撫金 並要求追究該師當年是否有違法兼職的情形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X00TDB.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0.65.11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12390283.A.38C.html
stevenchiang: 追訴期過了 04/06 17:35
stevenchiang: 喔,傷害喔,那還沒 04/06 17:36
stevenchiang: 另外民事已經時效完成了 04/06 17:37
leptoneta: 所以我說那個證據呢 04/06 18:53
ultratimes: 笑死,傷害別說追訴期,告訴乃論的提告期都早過了 04/08 22:07
taoist9999: 刑事告訴期間及民事請求權期間都過了。 04/09 09:05
stevenchiang: 唐突都忘了傷害告訴乃論 04/09 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