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SPing: 你捫心自問自己是用新聞媒體的身分引述其他媒體的報導嗎04/18 18:15
→ GSPing: ?04/18 18:15
如果不是,就會有侵權的可能對不對
※ 編輯: jorry111111 (118.161.209.130 臺灣), 04/18/2024 18:30:48
推 v3su: 至少標明出處04/19 10:23
→ maniaque: 最好是取得授權,不然最少非課程主軸,及載明資訊來源04/19 11:31
→ maniaque: 合理引用本身就具有高度審理主觀 04/19 11:32
→ maniaque: 但也要看你是否取得足夠收益夠讓人家來切你割你04/19 11:32
→ maniaque: 若真被告上法院,你主張第九條並無違誤04/19 11:33
→ maniaque: 審理的畢竟是法院04/19 11:33
感謝,請問是否曾有國外新聞台跨海提告台灣自媒體創作者的先例呢?
※ 編輯: jorry111111 (223.137.149.203 臺灣), 04/19/2024 15:01:53
→ maniaque: 這部分....未曾聽聞過....... 04/19 15:41
→ v3su: 我想知道,跟你說了標明出處、網友也另外建議,你是想要把 04/19 15:51
→ v3su: 國外新聞報導弄成自己的放在網路上嗎? 04/19 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