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5nana (非非)
看板L_BoyMeetsGi
標題Re: [申訴] Sex板 lorleninmam 水桶改判案(NA)
時間Tue Oct 19 23:03:28 2010
該判決處理如同公告文章代碼(AID):
#1ClHS97z (sex),並另補充如下:
一、
緣lorleninmam(下稱lor)因觸犯板規而被處以水桶(
#1CkoA2c8),lor在未與板主溝通下
逕自至組務申訴後,才又發信至板主信箱進行溝通【證一】。在與申訴人溝通之後,將
該申訴交由板主群一同審議,認定部分有理由部分駁回,再由我發文公告。並且在回函
中也明白告知lor,若對申訴結果不滿請向組務申訴,一切依程序處理。
詎料NaNaUnique擅認此判決原由為平息某人之怒氣,此不實言論已非針對判決進行申訴
,而是對本人進行程序外之無謂人身攻擊。
二、
綜上所述,請求組務維持原判決,以符法治,至感德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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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202.18
※ 編輯: no5nana 來自: 118.168.202.18 (10/19 23:04)
推 NaNaUnique :我算直接相關人可以講話吼~ 10/19 23:10
→ NaNaUnique :因為時機太過巧合,lor前晚提出罷免,與妳通信後就撤 10/19 23:12
→ NaNaUnique :銷罷免,接著妳就改判水桶,這樣的"連續巧合"讓人有 10/19 23:13
→ NaNaUnique :此聯想也在情理之內,妳看現在沒人罷免妳了耶~ 10/19 23:13
→ no5nana :你稱為巧合,我稱為程序,僅此而已。 10/19 23:24
→ no5nana :且lor之罷免不成為程序不符,與本申訴案並無相關。 10/19 23:31
推 NaNaUnique :程序上是無相關,因果上就環環相扣。 10/19 2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