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ateOnas :依據我沒有在以上文章看到你的第三行跟第四行 12/14 00:42
推 hateOnas :有些東西是..xicco的文章內容 算了 反正都一樣 12/14 00:56
→ h4andgoc :沒有依據也是可以質疑你吧 不然小組長不要當麻 12/14 12:29
→ withdrawn :意圖始人不能置疑 12/14 14:55
→ DDRMIX :質疑一下嘛(扭) 12/14 16:24
→ DDRMIX :所以王浩宇只要重新註冊帳號就可以選八卦板板主了(ya 12/14 16:25
推 hateOnas :VVVV5555到底是不是不受歡迎使用者 12/14 20:33
→ hateOnas :算了 打滾這麼久了 大家都知道...XX能力有限 12/14 20:34
不受歡迎使用者主管單位是帳號部
另外vvvv5555有任職本組板主之資格...
※ 編輯: j3236494cg 來自: 220.134.36.214 (12/15 00:30)
推 hateOnas :所以一開始不應該在這個板詢問嗎? 12/15 14:32
推 hateOnas :應該說 一開始就應該去id_multi檢舉不受歡迎使用者 12/15 14:34
推 h4andgoc :推得還真乾淨 12/15 15:18
推 Takaka :只能說 連結檔同一連結不能百分之百確定是同一人.. 12/17 22:49
推 isaacc :真是奇怪的邏輯。被褫奪公權的帳號可以擔任本組版主? 12/18 01:17
→ isaacc :是"褫奪公權"的定義改變了,還是組長的認知有誤? 12/18 01:19
→ isaacc :還是說,【任職本組板主之資格】不算ptt公權力? 12/18 01:19
經過"帳號部"認定
VVVV5555 有任職本站板主之資格
而所謂資格通過自然包括不受歡迎者的剔除
→ hateOnas :宅爸 請看id_multi板 12/18 02:31
※ 編輯: j3236494cg 來自: 220.134.36.214 (12/18 08:54)
→ hateOnas :我是很想直接轉哪篇過來 不過我沒問原作同不同意 12/18 11:11
→ hateOnas :所以就不轉了 12/18 11:11
推 ganbaday :簡單講,現在的4v45自稱與兩年前4v45不同人,只是沒 12/25 21:56
→ ganbaday :人相信,所以他也懶得辯白。 12/25 21:57
→ ganbaday :至於他在本板作為,我是沒發現異常,擔任板主以來 12/25 21:57
→ ganbaday :"練功"狀況也不差,只跟他講過三四次該怎麼處理,其 12/25 21:58
→ ganbaday :他都自行處理沒出包過...。至於到底是不是同一個人? 12/25 22:00
→ ganbaday :老實說無法分辨,但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客觀上只能說 12/25 22:00
→ ganbaday :以帳號部查證資料為準。 12/25 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