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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te:此申訴分類僅限被處分認定人懲處(水桶、警告等)適用。 其他事項請使用 [檢舉] 一、申訴人:star1231 二、為認定或處分之人(板主)/看板名稱:THSRshare 三、認定或處分之事由、內容:第四次po非徵求轉讓文,前三次有警告了 四、不服之理由:該版並無明確告知違規的文章是那一篇? 本人只有回應該版某篇心得文章,(因該文章有些資訊是片面) 同時版規亦無此永久水桶的規定, 讓我完全不知道該版版主是根據什麼任意禁止ptt使用者的發文權利 (該版主水桶後,更持續發文,置頂陳述其單方面的主觀認定內容) (完全是公器私用之行為) 五、所附證據:相關證據(含板主判決公告、水球或信件溝通紀錄) 請使用轉錄功能、請勿編輯。 判決公告已於上篇附上,該版版主一直在"找適合"水桶網友的證據 更能證明該版版主不適任版務管理,無法盡力維持板務的公平性, 敬請組務盡快了解並還我一個公道,並考量其適任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139.24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LifeInfo/M.1402896748.A.1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