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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看板英文名稱:CCRomance (2) 被檢舉板主ID:missface/Rrn/hightemper (3) 檢舉事由: 違反小組規五 七日內無回信 五、組內板主如有違反以下幾點: 特殊規定: 本組內所有板主收到板友關於板務相關信件或檢舉案件,請於七日內給予回覆, 若中間因事請假者則可延長時限(請假日期不納入七天之計算)。若七日內無回 信而使用者來組務板申訴者,記口頭警告一次,滿三次則為一次正式警告。 (4) 檢附證據: 信件附後 ● 1618 7/04 qazijn 轉 [通告] 檢舉CCR版 Rrn違反站規和板規 ┌─────────────────────────────────────┐ │ 文章代碼(AID): #1HrLfIWC (L_PTTAvenue) [ptt.cc] Fw: [通告] 檢舉CCR版 Rrn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PTTAvenue/M.1372936786.A.80C.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自由言論就是自由言論,對於流行觀點和非流行觀點都是一樣的。我們不可能 一邊宣稱這是一個自由的國家,一邊又把言論劃為可接受的和不可接受的兩部分。 如果有一種檢查制度可以把3K黨從電視裡剔出去,那麼,同樣的制度也許早就把 馬丁‧路德‧金的講話從阿拉巴馬州剔出去了。” 必須聽那些聽不下去的話,“這正是我們必須為自由支付的代價”。 斯蒂芬‧潘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3.206.143 ※ 編輯: qazijn 來自: 1.173.206.143 (07/04 20:20)
GeminiMan :法務部的判例,非正式的站規公告。 09/08 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