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tthew0204: 請問您是哪一板板主?為何總拿別板的規定來板橋板呢? 08/27 00:54
→ matthew0204: 板橋板管理方式向來不是這樣 08/27 00:54
→ matthew0204: 前文事證中也列舉諸多 08/27 00:55
→ matthew0204: 而,也舉證了對違規文並無採刪除做法 08/27 00:55
→ matthew0204: 當然,兩位板主在板上推文中也承認了這個作風 08/27 00:56
→ matthew0204: 而也舉證本人檢舉之違規文章,申請刪除之 08/27 00:57
→ matthew0204: 雖違規事實板主認定並發出警告 08/27 00:57
→ matthew0204: 而板主確以保障言論自由之言,拒絕刪除 08/27 00:59
→ matthew0204: 有無執法上的差別心態,您捫心自問,是否問心無愧 08/27 01:00
→ matthew0204: 問心無愧? 08/27 01:02
→ matthew0204: 請對著鏡子,看著自己眼睛,想想是否問心無愧... 08/27 01:02
→ matthew0204: 您再認真想想,您擔任的是哪一板的板主? 08/27 01:05
→ matthew0204: 板規是各個板依其風氣、需求、風格來各別制定 08/27 01:06
→ matthew0204: 三分鐘刪推文的說法,也是為馬修量身訂做 08/27 01:07
→ matthew0204: 也非板規中明定之規定,以往也未曾如此態度執法 08/27 01:09
→ matthew0204: 板主對板規裡規定不清之處可適時調整修正 08/27 01:09
→ matthew0204: 這也是馬修提義修正規定不清之處而造成j板主之不閱 08/27 01:10
→ matthew0204: 整個事件的開端 08/27 01:10
→ matthew0204: 而板主的馬修特別條款,板上也看見多人提醒確有瑕疵 08/27 01:11
→ matthew0204: 再一次請兩位板主,試著對著鏡子看著自己眼睛 08/27 01:12
→ matthew0204: 問問子己是否問心無愧 08/27 01:12
→ matthew0204: . 08/27 01:13
→ matthew0204: 組務板缺板主,馬修也知道,您們打著就算申訴也可能 08/27 01:13
→ matthew0204: 會是幾個月後才有判決出來 08/27 01:13
→ matthew0204: 到時捅也桶完了,公告 馬修ID 也PO夠久了 08/27 01:15
→ matthew0204: 怨氣也報夠了 08/27 01:15
→ matthew0204: . 08/27 01:15
→ matthew0204: 只希望兩位板主對自己所做所為,可以問心無愧 08/27 01:16
→ matthew0204: 也請兩位板主想想自己對板橋板的貢獻除了刪文管理 08/27 01:17
→ matthew0204: 還有什麼 08/27 01:17
→ matthew0204: 查查馬修對板橋板的貢獻是否兩位可及 08/27 01:17
→ matthew0204: 而馬修先前撤夜未眠為兩位板主排解分爭之事實 08/27 01:18
→ matthew0204: 或許j9板主比您更清楚 08/27 01:19
→ matthew0204: 板上ben版友也可佐證 08/27 01:21
→ matthew0204: 兩位板主不知恩就算了,還粗糙的手段追殺 08/27 01:22
→ matthew0204: 真的能問心無愧嗎? 08/27 01:22
→ matthew0204: 馬修申訴中仍不斷釋出善意,希望兩位板主能好好考慮 08/27 01:24
→ matthew0204: 做個能夠問心無愧,能直視自己眼經不會飄移的人 08/27 01:25
→ matthew0204: 做錯了,可以改,馬修也無意要讓兩位因此難勘 08/27 01:26
→ matthew0204: 也未要求要兩位放下尊貴身段,來向馬修道歉 08/27 01:26
→ matthew0204: 僅止要求刪除那責抹黑的新聞-里長真的很介意 08/27 01:27
→ matthew0204: 再者要求 公告 取消錯誤判決 還馬修個清白 08/27 01:28
→ matthew0204: 里長的介意程度也真的在與律師討論要如何處理 08/27 01:29
→ matthew0204: 一直勸說希望刪除,是想保護兩位 08/27 01:30
→ matthew0204: 也避免事件真的擴大 08/27 01:30
→ matthew0204: 都傳了法院判決書給您了,難道還認為馬修自編故事嗎? 08/27 01:32
→ matthew0204: 這東西不是受里長之托隨便人都可以拿來拍照的嗎? 08/27 01:32
→ matthew0204: 9/5是選舉人登記期限 08/27 01:34
→ matthew0204: 請問如果您站在里長的角度思考,選舉將至 08/27 01:34
→ matthew0204: 有人惡意散佈這種訊息,您會不會介意? 08/27 01:35
→ matthew0204: 如果兩位要追殺馬修沒關係,可以的話... 08/27 01:35
→ matthew0204: 請先處理那篇新聞文章吧... 08/27 01:36
→ matthew0204: 苦口婆心,希望兩位真的能聽懂... 08/27 01:37
推 matthew0204: 希望兩位板主用和協為基準,用智慧來解決這次的紛爭 08/27 01:51
→ matthew0204: . 08/27 02:24
→ matthew0204: .馬修未指5/27那篇是針對 列舉的也是5/27後的轉錄文 08/27 02:25
→ matthew0204: 文中引用的狀況,板上也有板友做出了解說 08/27 02:26
→ matthew0204: 馬修不再另做反駁 08/27 02:26
→ matthew0204: 給兩位板主時間用智慧來好好思考 08/27 02:27
→ matthew0204: 想想成功的打壓馬修你們得到了什麼? 08/27 02:29
→ matthew0204: 想想懲一時之快是否就得到了板眾的愛戴 08/27 02:31
→ matthew0204: 想想那些不同的聲音慢慢浮現之後又是什麼狀況 08/27 02:34
→ matthew0204: 用智慧解決,想個雙贏的方法,別弄得兩敗俱傷 08/27 02:36
推 XXXXD: 推文打2個小時 辛苦了 08/27 10:31
雖然未再有提出新事證,
但您說了這麼多,
我還是大致回覆您並給您幾個建議,
板橋板一向都依站規、組規、板規執行站方所賦予之板主權限,
因為當初曾任過八卦板板主,常常被申訴,
所以對於站內規定稍微有點研究,
故引用站規的活動權解釋,雖站規位階較高,且違反事證明確,
但板主群念違規人為板橋板資深板友,且熱心板中事務,
討論結果之下,僅給予警告一次,不另做水桶處分。
至於您所提之中正里里長名譽損害的問題,
本人建議熱心是好事,但是若牽扯法律上的問題盡量不要公親變事主,
保護自己比較好,
● 725 8/21 hjgx □ [新聞] 板橋莊敬里 聞名全國的大新聞
┌─────────────────────────────────────┐
│ 文章代碼(AID): #1JzM1Hx_ (BigBanciao) [ptt.cc] [新聞] 板橋莊敬里 聞名全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igBanciao/M.1408589905.A.EFF.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9 Ptt幣 │
└─────────────────────────────────────┘
而板主審議該篇文章結果,因板橋板規未對於新聞時效性做出細項規定,
故無法以舊文刪除,且該篇文章為新聞轉發,並非發文者本人自行杜撰,
在無明確違規事證情況下,板主群無法自行刪文,
本人任其它看板期間也常常遇到來信要求,並主訴若不刪文將依法提告等語,
(如江XX先生、蘇XX先生...等其他板內人士來信),
雖里長不可能跟上述兩人相提並論,但保護言論自由的情況之下,
板主無法依單方面說詞主動刪文,
看板只是平台,並非撰文單位,
請使用人通知里長向該篇新聞單位要求撤下,並表達道歉之意,
若經新聞單位證實為誤刊,板橋板會撤下相關文章。
或依站內規定進行通知刪文動作,
相關流程如下:
請使用者依 PTT 站方公告程序 http://www.ptt.cc/contact.html
正式發文至國立台灣大學電子佈告欄批踢踢實業坊網站(PTT網站)
站長審議後通知板主,板主再行通知作者。
提出告訴是每個人的權利,里長亦可直接進行法律行動,
造成使用者的不便,敬請見諒。
talk520
※ 編輯: talk520 (118.169.8.32), 08/27/2014 13:52:22
→ matthew0204: 請問保護言論自由之狀況下,我PO的文為何被刪除? 08/27 16:15
→ matthew0204: 請解釋 08/27 16:16
→ matthew0204: 是您覺得 組務宣導:買賣文及板務溝通 這文 08/27 16:19
→ matthew0204: 有違反道德?或違反社會善良風俗?或違反法律? 08/27 16:20
→ matthew0204: 還是在板主認知下,馬修沒有言論自由? 08/27 16:21
→ matthew0204: 其它轉錄文章,未處份的部份,至今也沒有一篇被刪除 08/27 16:22
→ matthew0204: 結論:因為你是馬修... 08/27 16:23
→ matthew0204: 請解釋 08/27 16:23
→ matthew0204: . 08/27 16:24
→ matthew0204: 善意邀您私下再溝通您不理會 08/27 16:24
→ matthew0204: 總要讓你們做的事在這裡讓大家都看的到 08/27 16:25
→ matthew0204: 當板上出現不支持板主做法的不同聲音時,您就鎖文 08/27 16:25
→ matthew0204: 隻手真能遮天? 08/27 16:26
→ matthew0204: . 08/27 16:27
→ matthew0204: 當聲音對你們有利時,就一起一搭一唱... 08/27 16:28
→ matthew0204: 出現了不認同兩位板主作風者的聲音,便鎖文... 08/27 16:28
→ matthew0204: 當然,鎖文是你們的權利... 08/27 16:29
→ matthew0204: 只是...大家眼睛都在看... 08/27 16:29
→ matthew0204: 聽順耳的叫討論,不順耳的叫口水戰... 08/27 16:30
→ matthew0204: 為何害怕聽到不同的聲音呢? 08/27 16:33
→ matthew0204: 擔心聲音越來越大嗎? 08/27 16:34
失去理性的討論,抱歉不予回應,
本案已進入組務程序,
請靜候小組長判決吧。
※ 編輯: talk520 (118.169.8.32), 08/27/2014 17:11:15
→ matthew0204: 回答不出來的問題,不想回答的問題,就是失去理性? 08/27 17:23
→ matthew0204: 您以言論自由的答覆,與上面馬修文被刪疑問相互矛盾 08/27 17:28
→ matthew0204: 所以回答不出來,就成了失去理性的討論? 08/27 17:29
→ matthew0204: 請問您所指失去理性的是馬修還是? 08/27 17:29
建議您還是多去翻閱詳讀站規、組規、板規,
有些東西不是我一直跟你講,
要自己多搜尋、多看,
不是自己不知道,反而說回答不出來?....@@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本站規於 1999/7/4 上午六時公布並供使用者討論
修改後於 1999/7/7 上午六時正式實施,前一週為勸導期,罰則暫不適用
並於 1999/7/14上午六時開始適用罰則
2005.08.27通過第一次群組長會議及站務會議之站規修改案
二、權限:
(1) 看板文章管理權:
板主有權判定該板的文章是否適當在板上張貼。
若有不適當者,有權依情節輕重而為下列之處置(註):
a. 將不當文章加以砍除
使用t標記,再ctrl + D,可以刪除文章且不扣作者發表獲得之P幣。
使用d砍除,刪除文章並扣除作者發表獲得之P幣,並可選擇是否給予劣文
之處分。
b. 水桶處份權:
板主得以依照程度將不當文章發表者列入水桶名單,暫停其在該板發表之權
限,惡行重大者,得以提報站務依法處理。
(2) 文摘收錄權:
板主有權收錄該板的優秀文章進入文摘。被收錄的文摘將可提供板友查詢。
(3) 文章保留權:
板主有權判定該板的某篇文章是否值得保留。
使用者的違規文章事證明確就不在撰述,
申訴案要贏是要舉證使用者沒有違規,
若無法舉證,一直回來回去只是在浪費雙方的時間,
既然刪文自然有依據,
該使用者被判警告後,意有所指的轉發組務文,並加深顏色,
是否有其他意圖不得而知,
主要刪文則是轉文作者明顯違反轉文規範
且發文者推文有挑釁及引戰味道,
也避免資深板友又遭受檢舉,
● 010280 8/26 matthew0204 Fw: [公告] 組務宣導:買賣文及板務溝通
→ ddar3925: 反正都過半小時了 我有啥好急@@ 要急的也是您才是吧?!08/26 02:36
→ matthew0204: 又哪條規定不能打字慢了呀,深夜無開燈慢慢打犯罪?08/26 02:41
→ matthew0204: 深夜人少少的昏沉沉的我慢慢打慢慢修礙著您了?08/26 02:50
#1JEGVSPg (BigBanciao)大板橋版。板規
★發表文章、推文請勿涉及人身攻擊、挑釁、謾罵、反諷、引戰
☆違者水桶處分,視情節重大與否予以加重;板主有權對違規文章,直接刪文或鎖文。☆
判定本文疑似違反多項板規,
1.發文者未刪除轉錄推文 (經檢舉人檢舉,成案)
2.發文者挑釁推文
3.發文者引戰推文
依據站規: 板主有權判定該板的某篇文章是否值得保留。
板規: 板主有權對違規文章,直接刪文或鎖文不予保留。
故判定本文不予保留。
※ 編輯: talk520 (118.169.8.32), 08/27/2014 18:43:47
→ matthew0204: 板主對釁個引戰的定義?又是馬修條款? 08/27 18:50
→ matthew0204: 板主對挑釁引戰的定義?又是馬修條款? 08/27 18:50
唉...
開始無限迴圈了。
加油吧!
※ 編輯: talk520 (118.169.8.32), 08/27/2014 18:52:31
→ matthew0204: 請問板主您上面那兩句話在您理解中有沒有"反諷"之意? 08/27 18:53
通常這種申訴案是回不完的,
組長自會依證據去判決。
※ 編輯: talk520 (118.169.8.32), 08/27/2014 18:54:41
→ matthew0204: 若您應要解釋 引戰挑釁的也應該是dda3925 08/27 19:00
→ matthew0204: 且板上經常某幾位經常被檢舉惡意噓文挑釁之推文 08/27 19:01
→ matthew0204: 板主也不曾認為是引戰挑釁 08/27 19:02
→ matthew0204: 板主的自由心證是公平正義還是馬修條款 08/27 19:02
→ matthew0204: 相信板眾也都看在眼裡的 08/27 19:02
→ matthew0204: 再者,當時的違規處份公告是以轉錄文章未刪推文 08/27 19:17
→ matthew0204: 為何直到現在才又加灌一個挑釁引戰的罪名呢? 08/27 19:18
→ matthew0204: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08/27 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