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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不知道剛剛才發現的轉文算不算新事證? (一直以來轉文就是如此) 不過我還是來回一下好了, 關於轉文需刪文規定,在部分看板已經執行很久了, 比較起來,板橋板也相對寬鬆的多。 如: 一、 HatePolitics ◎政治黑特板 #1JOqaeY_ (HatePolitics) 政治黑特板板規 3.發文者禁止事項。 c.『轉錄』文章需經原作者同意(包括從本板轉出或從他板轉入,且禁止轉錄TEST 板文章)。轉錄文章不得出現其他看板所產生之推文。違反者處以水桶10~90天。 二、 gay ◎[甲板] 為愛啟程 彩虹圍城 #1GY-sDMH (gay) [ptt.cc] [公告] 板規121027ver. ╭──╨─╨─╮ ────────────────────────────╮ 板規11.禁止手動置底... ◢◣ ╰──╥─╥─╯ 板規12.非同志相關問題請洽各主題討論板... ┌──╨─╨──┐ 板規13.貼圖文章規範... 上船前須知 板規14.轉錄文章相關規範... 板規 << 板規15.自他板轉錄至本板... ◥◤ 刪文劣退 │ ╭──────────────────────────╮ 懲處標記 │ │轉錄文建議刪除全部推文,如沒刪除推文,板主群可以判定 各類文章範疇 │ │是否刪除該轉錄文。 人身攻擊 │ │ 仇恨言論 │ │懲處準則: 手動置底 │ │初犯:文章備份後刪除、水桶四週、劣退一篇。 常用看板 │ │累犯:文章備份後刪除、水桶十週、劣退一篇。 18禁規範 │ │三犯:文章備份後刪除、水桶一年、劣退一篇。 申訴建議 │ │ 匿名帳號規範 │ │ │ 下船 │ ╰──────────────────────────╯ └───────┘ 三、 Elephants ◎兄弟象板 #1D-XtTDg (Elephants) 兄弟象板最新板規-20110616 第三條 轉錄文章(含轉入及轉出)需經由原發文者同意,新聞則不在此限,但請註明出處。 罰則:一般違規者 刪文+警告一次。 惡意引戰者 劣退+永久水桶。 備註1:轉文中若有包含違反象板板規的推文,請在轉錄時同時刪除,否則視為惡意引戰。 四、 BigBanciao 新北 ◎[板橋] Hot指標-熱板橋 #1JX3wa_R (BigBanciao) [ptt.cc] [公告] 版規細項修訂 作者 j91380000 (沒有菸抽的日子) 站內 BigBanciao 標題 [公告] 版規細項修訂 時間 Tue May 27 15:28:33 2014 ─────────────────────────────────────── 轉錄文章不得出現其他看板所產生之推文。違反者處以水桶14天。   本人做出以下說明:       板橋板參考其他看板規則,避免使用者將有爭議性之推文       轉入板橋板引起紛爭,故自5/27之後增訂相關條款。       轉錄時即修改刪除通常不用三分鐘,板主一般都會予以寬限時間,       但違規人發文時間 Tue Aug 26 02:04:17 2014           修文時間 Tue Aug 26 02:39:16 2014       且經板友檢舉並提供文章代碼,查閱相關紀錄,違規事證明確,       故依板規作出處置,       使用者若對於PTT看板轉文功能有疑義,       歡迎至 《PttCurrent》提出建議,       或是參考《HatePolitics》使用者轉發文模式,           請使用者勿再認為 5/27 的修訂轉文須刪文規定是在針對您 8/26的發文違規,       板主無預知能力,無法得知您何時會發文,何時會違規,       板主僅依板規執行,尚請見諒。 使用者若有板務建議,或有遺漏之違規文章,歡迎提出,       謝謝。        talk520 ※ 引述《matthew0204 (馬修)》之銘言: : ● 1120 1 8/26 matthew0204 □ [申訴] talk520 j91380000 板主判決不公 : ┌─────────────────────────────────────┐ : │ 文章代碼(AID): #1J-_Qwpy (L_TaiwanPlaz) [ptt.cc] [申訴] talk520 j9138000 │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409021626.A.CFC.html: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 補充本板上列申訴案件之新事證 : 本人今日對轉文功能再仔細操做至TEST板測試,發現文章轉錄後,才能夠編修內文 : 轉錄文章動作完成之前,無法編修,整個轉錄過程僅標題可在轉錄時修改 : 請問轉錄後編修再刪除推文,這是功能上的限制,如何判違? : 請問轉錄後編修再刪除推文,這是功能上的限制,如何判違? : 請問轉錄後編修再刪除推文,這是功能上的限制,如何判違? : 且本人之PO文後深夜時間並無新的文章 :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 本人編修文章希望編排美觀的習慣 : 可在 BigBanciao 以及 Nethood 兩版上 搜尋本人ID查看 : 便可證明本人之PO文習慣與美觀編排的認真態度 : ===以下針對被指控的文章引用及說明===已轉本板,文章代碼(AID): #1J-_UGa1 : 02:04:17轉錄 : 後續之推文 : 08/26/2014 02:39:16 開始進行多次編輯,為美化板面, : 移除轉錄前推文,編排及上色 : 錯字更正,內文捕充等...(雖然錯字還是很多,但發現就改) : 08/26/2014 03:03:26 直至滿意,完成最後編排時間 : 完成後之文章後,直至 07:57:31 才出現第一篇文章 : : 有請調閱完成編排後被刪除之原文,證明為本人對文章的版面排版之重視 : 並請板主還原文章,以茲證明 : 被刪文章後接續的第一篇文時間 : 時間 Tue Aug 26 07:57:31 2014 : ※ 轉錄者: matthew0204 (123.204.182.183), 08/26/2014 02:04:17 : → matthew0204: 板友是看板的資源產生者,好板友能帶動看板風氣, 08/26 02:05 : → matthew0204: 板主是看板的秩序維持者,好板主能推動看板發展。 08/26 02:05 : → matthew0204: 組務板轉載,因看上頭未曾轉至本板 08/26 02:06 : → matthew0204: 且有允許自由轉錄地區板 08/26 02:06 : → matthew0204: 並無限制轉錄者身份 08/26 02:07 : → matthew0204: 因此順手轉錄過來... 08/26 02:07 : → ddar3925: 樓上可以直接被桶2周了嗎? 轉錄不刪其他板推文? 08/26 02:13 : → matthew0204: 還在編修您急什麼? 08/26 02:33 : → ddar3925: 反正都過半小時了 我有啥好急@@ 要急的也是您才是吧?! 08/26 02:36 : 【Magical Index: 編輯歷史】 Fw: [公告] 組務宣導:買賣文及板務溝通 : 請注意本系統不會永久保留所有的編輯歷史。 : ● 版本: [目前版本] 時間: 08/26/2014 03:03:26 Tue : 版本: #000000013 時間: 08/26/2014 03:03:26 Tue : 版本: #000000012 時間: 08/26/2014 03:00:58 Tue : 版本: #000000011 時間: 08/26/2014 03:00:39 Tue : 版本: #000000010 時間: 08/26/2014 02:58:07 Tue : 版本: #000000009 時間: 08/26/2014 02:56:54 Tue : 版本: #000000008 時間: 08/26/2014 02:51:30 Tue : 版本: #000000007 時間: 08/26/2014 02:49:54 Tue : 版本: #000000006 時間: 08/26/2014 02:48:22 Tue : 版本: #000000005 時間: 08/26/2014 02:45:07 Tue : 版本: #000000004 時間: 08/26/2014 02:43:25 Tue : 版本: #000000003 時間: 08/26/2014 02:42:39 Tue : 版本: #000000002 時間: 08/26/2014 02:42:21 Tue : 版本: #000000001 時間: 08/26/2014 02:39:16 Tu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15.8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409070481.A.6E7.html ※ 編輯: talk520 (1.34.15.88), 08/27/2014 00:48:03
matthew0204: 請問您是哪一板板主?為何總拿別板的規定來板橋板呢? 08/27 00:54
matthew0204: 板橋板管理方式向來不是這樣 08/27 00:54
matthew0204: 前文事證中也列舉諸多 08/27 00:55
matthew0204: 而,也舉證了對違規文並無採刪除做法 08/27 00:55
matthew0204: 當然,兩位板主在板上推文中也承認了這個作風 08/27 00:56
matthew0204: 而也舉證本人檢舉之違規文章,申請刪除之 08/27 00:57
matthew0204: 雖違規事實板主認定並發出警告 08/27 00:57
matthew0204: 而板主確以保障言論自由之言,拒絕刪除 08/27 00:59
matthew0204: 有無執法上的差別心態,您捫心自問,是否問心無愧 08/27 01:00
matthew0204: 問心無愧? 08/27 01:02
matthew0204: 請對著鏡子,看著自己眼睛,想想是否問心無愧... 08/27 01:02
matthew0204: 您再認真想想,您擔任的是哪一板的板主? 08/27 01:05
matthew0204: 板規是各個板依其風氣、需求、風格來各別制定 08/27 01:06
matthew0204: 三分鐘刪推文的說法,也是為馬修量身訂做 08/27 01:07
matthew0204: 也非板規中明定之規定,以往也未曾如此態度執法 08/27 01:09
matthew0204: 板主對板規裡規定不清之處可適時調整修正 08/27 01:09
matthew0204: 這也是馬修提義修正規定不清之處而造成j板主之不閱 08/27 01:10
matthew0204: 整個事件的開端 08/27 01:10
matthew0204: 而板主的馬修特別條款,板上也看見多人提醒確有瑕疵 08/27 01:11
matthew0204: 再一次請兩位板主,試著對著鏡子看著自己眼睛 08/27 01:12
matthew0204: 問問子己是否問心無愧 08/27 01:12
matthew0204: . 08/27 01:13
matthew0204: 組務板缺板主,馬修也知道,您們打著就算申訴也可能 08/27 01:13
matthew0204: 會是幾個月後才有判決出來 08/27 01:13
matthew0204: 到時捅也桶完了,公告 馬修ID 也PO夠久了 08/27 01:15
matthew0204: 怨氣也報夠了 08/27 01:15
matthew0204: . 08/27 01:15
matthew0204: 只希望兩位板主對自己所做所為,可以問心無愧 08/27 01:16
matthew0204: 也請兩位板主想想自己對板橋板的貢獻除了刪文管理 08/27 01:17
matthew0204: 還有什麼 08/27 01:17
matthew0204: 查查馬修對板橋板的貢獻是否兩位可及 08/27 01:17
matthew0204: 而馬修先前撤夜未眠為兩位板主排解分爭之事實 08/27 01:18
matthew0204: 或許j9板主比您更清楚 08/27 01:19
matthew0204: 板上ben版友也可佐證 08/27 01:21
matthew0204: 兩位板主不知恩就算了,還粗糙的手段追殺 08/27 01:22
matthew0204: 真的能問心無愧嗎? 08/27 01:22
matthew0204: 馬修申訴中仍不斷釋出善意,希望兩位板主能好好考慮 08/27 01:24
matthew0204: 做個能夠問心無愧,能直視自己眼經不會飄移的人 08/27 01:25
matthew0204: 做錯了,可以改,馬修也無意要讓兩位因此難勘 08/27 01:26
matthew0204: 也未要求要兩位放下尊貴身段,來向馬修道歉 08/27 01:26
matthew0204: 僅止要求刪除那責抹黑的新聞-里長真的很介意 08/27 01:27
matthew0204: 再者要求 公告 取消錯誤判決 還馬修個清白 08/27 01:28
matthew0204: 里長的介意程度也真的在與律師討論要如何處理 08/27 01:29
matthew0204: 一直勸說希望刪除,是想保護兩位 08/27 01:30
matthew0204: 也避免事件真的擴大 08/27 01:30
matthew0204: 都傳了法院判決書給您了,難道還認為馬修自編故事嗎? 08/27 01:32
matthew0204: 這東西不是受里長之托隨便人都可以拿來拍照的嗎? 08/27 01:32
matthew0204: 9/5是選舉人登記期限 08/27 01:34
matthew0204: 請問如果您站在里長的角度思考,選舉將至 08/27 01:34
matthew0204: 有人惡意散佈這種訊息,您會不會介意? 08/27 01:35
matthew0204: 如果兩位要追殺馬修沒關係,可以的話... 08/27 01:35
matthew0204: 請先處理那篇新聞文章吧... 08/27 01:36
matthew0204: 苦口婆心,希望兩位真的能聽懂... 08/27 01:37
matthew0204: 希望兩位板主用和協為基準,用智慧來解決這次的紛爭 08/27 01:51
matthew0204: . 08/27 02:24
matthew0204: .馬修未指5/27那篇是針對 列舉的也是5/27後的轉錄文 08/27 02:25
matthew0204: 文中引用的狀況,板上也有板友做出了解說 08/27 02:26
matthew0204: 馬修不再另做反駁 08/27 02:26
matthew0204: 給兩位板主時間用智慧來好好思考 08/27 02:27
matthew0204: 想想成功的打壓馬修你們得到了什麼? 08/27 02:29
matthew0204: 想想懲一時之快是否就得到了板眾的愛戴 08/27 02:31
matthew0204: 想想那些不同的聲音慢慢浮現之後又是什麼狀況 08/27 02:34
matthew0204: 用智慧解決,想個雙贏的方法,別弄得兩敗俱傷 08/27 02:36
XXXXD: 推文打2個小時 辛苦了 08/27 10:31
雖然未再有提出新事證, 但您說了這麼多, 我還是大致回覆您並給您幾個建議, 板橋板一向都依站規、組規、板規執行站方所賦予之板主權限, 因為當初曾任過八卦板板主,常常被申訴, 所以對於站內規定稍微有點研究, 故引用站規的活動權解釋,雖站規位階較高,且違反事證明確, 但板主群念違規人為板橋板資深板友,且熱心板中事務, 討論結果之下,僅給予警告一次,不另做水桶處分。 至於您所提之中正里里長名譽損害的問題, 本人建議熱心是好事,但是若牽扯法律上的問題盡量不要公親變事主, 保護自己比較好, ● 725 8/21 hjgx □ [新聞] 板橋莊敬里 聞名全國的大新聞 ┌─────────────────────────────────────┐ │ 文章代碼(AID): #1JzM1Hx_ (BigBanciao) [ptt.cc] [新聞] 板橋莊敬里 聞名全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igBanciao/M.1408589905.A.EFF.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9 Ptt幣 │ └─────────────────────────────────────┘ 而板主審議該篇文章結果,因板橋板規未對於新聞時效性做出細項規定, 故無法以舊文刪除,且該篇文章為新聞轉發,並非發文者本人自行杜撰, 在無明確違規事證情況下,板主群無法自行刪文, 本人任其它看板期間也常常遇到來信要求,並主訴若不刪文將依法提告等語, (如江XX先生、蘇XX先生...等其他板內人士來信), 雖里長不可能跟上述兩人相提並論,但保護言論自由的情況之下, 板主無法依單方面說詞主動刪文, 看板只是平台,並非撰文單位, 請使用人通知里長向該篇新聞單位要求撤下,並表達道歉之意, 若經新聞單位證實為誤刊,板橋板會撤下相關文章。 或依站內規定進行通知刪文動作, 相關流程如下:   請使用者依 PTT 站方公告程序 http://www.ptt.cc/contact.html 正式發文至國立台灣大學電子佈告欄批踢踢實業坊網站(PTT網站) 站長審議後通知板主,板主再行通知作者。 提出告訴是每個人的權利,里長亦可直接進行法律行動, 造成使用者的不便,敬請見諒。 talk520 ※ 編輯: talk520 (118.169.8.32), 08/27/2014 13:52:22
matthew0204: 請問保護言論自由之狀況下,我PO的文為何被刪除? 08/27 16:15
matthew0204: 請解釋 08/27 16:16
matthew0204: 是您覺得 組務宣導:買賣文及板務溝通 這文 08/27 16:19
matthew0204: 有違反道德?或違反社會善良風俗?或違反法律? 08/27 16:20
matthew0204: 還是在板主認知下,馬修沒有言論自由? 08/27 16:21
matthew0204: 其它轉錄文章,未處份的部份,至今也沒有一篇被刪除 08/27 16:22
matthew0204: 結論:因為你是馬修... 08/27 16:23
matthew0204: 請解釋 08/27 16:23
matthew0204: . 08/27 16:24
matthew0204: 善意邀您私下再溝通您不理會 08/27 16:24
matthew0204: 總要讓你們做的事在這裡讓大家都看的到 08/27 16:25
matthew0204: 當板上出現不支持板主做法的不同聲音時,您就鎖文 08/27 16:25
matthew0204: 隻手真能遮天? 08/27 16:26
matthew0204: . 08/27 16:27
matthew0204: 當聲音對你們有利時,就一起一搭一唱... 08/27 16:28
matthew0204: 出現了不認同兩位板主作風者的聲音,便鎖文... 08/27 16:28
matthew0204: 當然,鎖文是你們的權利... 08/27 16:29
matthew0204: 只是...大家眼睛都在看... 08/27 16:29
matthew0204: 聽順耳的叫討論,不順耳的叫口水戰... 08/27 16:30
matthew0204: 為何害怕聽到不同的聲音呢? 08/27 16:33
matthew0204: 擔心聲音越來越大嗎? 08/27 16:34
失去理性的討論,抱歉不予回應, 本案已進入組務程序, 請靜候小組長判決吧。 ※ 編輯: talk520 (118.169.8.32), 08/27/2014 17:11:15
matthew0204: 回答不出來的問題,不想回答的問題,就是失去理性? 08/27 17:23
matthew0204: 您以言論自由的答覆,與上面馬修文被刪疑問相互矛盾 08/27 17:28
matthew0204: 所以回答不出來,就成了失去理性的討論? 08/27 17:29
matthew0204: 請問您所指失去理性的是馬修還是? 08/27 17:29
建議您還是多去翻閱詳讀站規、組規、板規, 有些東西不是我一直跟你講, 要自己多搜尋、多看, 不是自己不知道,反而說回答不出來?....@@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本站規於 1999/7/4 上午六時公布並供使用者討論 修改後於 1999/7/7 上午六時正式實施,前一週為勸導期,罰則暫不適用 並於 1999/7/14上午六時開始適用罰則 2005.08.27通過第一次群組長會議及站務會議之站規修改案 二、權限: (1) 看板文章管理權: 板主有權判定該板的文章是否適當在板上張貼。 若有不適當者,有權依情節輕重而為下列之處置(註): a. 將不當文章加以砍除 使用t標記,再ctrl + D,可以刪除文章且不扣作者發表獲得之P幣。 使用d砍除,刪除文章並扣除作者發表獲得之P幣,並可選擇是否給予劣文 之處分。 b. 水桶處份權: 板主得以依照程度將不當文章發表者列入水桶名單,暫停其在該板發表之權 限,惡行重大者,得以提報站務依法處理。 (2) 文摘收錄權: 板主有權收錄該板的優秀文章進入文摘。被收錄的文摘將可提供板友查詢。 (3) 文章保留權: 板主有權判定該板的某篇文章是否值得保留。 使用者的違規文章事證明確就不在撰述, 申訴案要贏是要舉證使用者沒有違規, 若無法舉證,一直回來回去只是在浪費雙方的時間, 既然刪文自然有依據, 該使用者被判警告後,意有所指的轉發組務文,並加深顏色, 是否有其他意圖不得而知, 主要刪文則是轉文作者明顯違反轉文規範 且發文者推文有挑釁及引戰味道, 也避免資深板友又遭受檢舉, ● 010280 8/26 matthew0204 Fw: [公告] 組務宣導:買賣文及板務溝通
ddar3925: 反正都過半小時了 我有啥好急@@ 要急的也是您才是吧?!08/26 02:36
matthew0204: 又哪條規定不能打字慢了呀,深夜無開燈慢慢打犯罪?08/26 02:41
matthew0204: 深夜人少少的昏沉沉的我慢慢打慢慢修礙著您了?08/26 02:50
#1JEGVSPg (BigBanciao)大板橋版。板規 ★發表文章、推文請勿涉及人身攻擊、挑釁、謾罵、反諷、引戰 違者水桶處分,視情節重大與否予以加重;板主有權對違規文章,直接刪文或鎖文。 判定本文疑似違反多項板規, 1.發文者未刪除轉錄推文 (經檢舉人檢舉,成案) 2.發文者挑釁推文 3.發文者引戰推文 依據站規: 板主有權判定該板的某篇文章是否值得保留。 板規: 板主有權對違規文章,直接刪文或鎖文不予保留。 故判定本文不予保留。 ※ 編輯: talk520 (118.169.8.32), 08/27/2014 18:43:47
matthew0204: 板主對釁個引戰的定義?又是馬修條款? 08/27 18:50
matthew0204: 板主對挑釁引戰的定義?又是馬修條款? 08/27 18:50
唉... 開始無限迴圈了。 加油吧! ※ 編輯: talk520 (118.169.8.32), 08/27/2014 18:52:31
matthew0204: 請問板主您上面那兩句話在您理解中有沒有"反諷"之意? 08/27 18:53
通常這種申訴案是回不完的, 組長自會依證據去判決。 ※ 編輯: talk520 (118.169.8.32), 08/27/2014 18:54:41
matthew0204: 若您應要解釋 引戰挑釁的也應該是dda3925 08/27 19:00
matthew0204: 且板上經常某幾位經常被檢舉惡意噓文挑釁之推文 08/27 19:01
matthew0204: 板主也不曾認為是引戰挑釁 08/27 19:02
matthew0204: 板主的自由心證是公平正義還是馬修條款 08/27 19:02
matthew0204: 相信板眾也都看在眼裡的 08/27 19:02
matthew0204: 再者,當時的違規處份公告是以轉錄文章未刪推文 08/27 19:17
matthew0204: 為何直到現在才又加灌一個挑釁引戰的罪名呢? 08/27 19:18
matthew0204: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08/27 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