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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qm21 被申訴人:Gossiping板主talk520 主旨:不服talk520不受理檢舉jhbgybj123 旨求:請求受理 說明: 檢舉內容 噓 jhbgybj123:一樓有點競爭力好嗎 黨工都發這種廢文500領得下去嗎 05/03 11:26 噓 qm21:不要再亂罵了啦~已檢舉再罵我又要檢舉 好心提醒別說我釣魚~~~ 05/03 11:28 推 jhbgybj123:某蛆崩潰囉 檢舉耶好怕怕喔 05/03 11:31 → qm21:jhbgybj123你改某蛆也來不及了 你剛剛已經指名了 05/03 11:33 推 b2858691:一樓不得好死 生兒子沒屁眼 有種來告我 幹 05/03 12:37 版主不受理理由 推 talk520:jhbgybj123 政治族群代稱不受理 05/04 09:33 版規 第一章:文章管理 第七條:〔挑釁、謾罵〕  ̄ ̄ ̄ ̄ ̄ ̄ ̄ ̄ ̄ ̄ ̄ ‧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 視、引戰之文章,一律退文且加給半年水桶,自刪文章者水桶一年。 ‧ 前項所說明之特定人物不包含公眾人物、政治人物等,對於政治族群(含其代稱)及非 具有本國國籍者等族群之謾罵推文不予受理;唯仍需注意刑法相關刑責,勿以身試法 版規只不受理謾罵政治族群(含其代稱) 並非不受理指稱特定人 如果八卦版已經不受理罵政治族群例如"黨工是垃圾人渣" 又不受理毫無證據的指稱例如"某某某是黨工" 那以上毫無證據的結論"某某某就是垃圾人渣"受理或不受理?? 我認為此判決不合理在此申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13.24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399248468.A.CF4.html ※ 編輯: qm21 (36.231.13.248), 05/05/2014 08:32:00
RandyMarsh:版主竟然無法分辨"族群"跟"使用者"的差別!!! 05/05 08:45
RandyMarsh:免責事由是針對政治族群不是政治使用者! 05/05 08:45
iChina:○○相護,沒看到申訴件板主們幾乎完勝 05/05 11:05
qm21:暫停申訴等版主群決議 原由在下篇推文 05/06 17:00
qm21:繼續申訴對象仍維持板主talk520 因最終判決為talk52獨自完成 05/10 10:19
qm21:‧ 檢舉文經標記為m屬板主群討論中之檢舉文,討論有最終結果 05/10 10:21
qm21:後該文會標記為s或!。 05/10 10:21
qm21:第四條 板務處理標記 05/10 10:22
qm21:因此talk520已完成最終判決標記S並提出完整判決理由說明 05/10 10:23
qm21:Bignana seabox兩位版主皆在判決完成後提出警告一次的意見 05/10 10:25
qm21:附轉文證據 05/10 10:27
qm21:但已作出最新公告判決我願接收 故撤銷申訴 05/10 10:38
qm21: 接受 05/10 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