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nny0511 (檢舉仿品請提供證據)
看板L_TradeCente
標題Re: [申訴] BuyTogether版版主不當水桶
時間Tue Apr 27 18:13:49 2010
※ 引述《dora6603 (命中注定我愛你)》之銘言:
: 之前我的第一個ID在合購板違反版規,因而被終身水桶,
正確來說,這是你在版上使用的第4個分身ID
從最一開始的tarepanda63 到mango0710 到 mango76710 還有rkms 最後才是dora6603
: 後來我使用此分身ID在板上發文,
: 也被版主fanny0511鎖文並直接終身水桶,
: 理由是他收到檢舉信我用分身ID繼續發文,
: 但是我很確定此分身ID根本沒有違反版規,
: 只因為有板友檢舉就將我終身水桶?
我記得當時是因為你未將贈品說明才水桶的,在合購版未說明贈品及分配方式
是可是為營利的。
況且你前面幾個帳號營利屬實~
這樣是不是更應該記得。
: 版主fanny0511還揚言,以後我再用分身ID發文,就直接將文章劣退並水桶.
: 用分身ID發文更加嚴厲督促我沒有意見,這是版主的職責,
: 但是直接水桶就不太合理了,人總有改過的機會
理由同上,已多次去信請你注意,可是卻未見改進。
我忘記我是否曾"揚言",現在一時找不到當時信件備份~
不過我記得我有跟你說過沒清楚說明就是劣退+終身水桶
因為你已經多次觸犯版規!
: 我想申訴的是:
: 我後來詳讀版規,版規沒有不可用分身ID發文此項規定,
: 更何況我分身ID沒有違反版規,
: 不可因為我前ID違規就也將此分身ID也水桶,
: 版主直接水桶此分身ID就變成是版主違規了
我這邊的水桶紀錄是未詳細說明贈品,當時的確也是確定過才水桶的
但目前版上找的到的2篇文章雖然沒有問題,但那也是水桶後才鎖文的
我記得當時有其他文章,但目前沒有找到,
請問若有異議為何當時沒有提出呢?
現在時間過很久加上我目前的備份信件找不到跟你這個帳號的紀錄
因此僅能做出上述說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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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142.62
推 loverlover:可是貴版有規定不能用分身帳號嗎 04/27 18:16
→ fanny0511:以前的版規有寫到,但我不確定現在是否適用 04/27 19:38
→ fanny0511:不過我不是因為分身才水桶他,而是因為他每個帳號都犯規 04/27 19:39
推 loverlover:x那你都有說明應楚水桶原因為河嘛 對方說你是因為分身 04/27 22:43
→ fanny0511:是因為未說明贈品 為多次累犯 04/28 17:41
推 loverlover:分身違規應該是單一身分處裡吧@@?? 我請他來回 04/28 23:57
推 kevinl:因為相同物品代買又團購被禁止刊登的話 我記得版主說用 04/29 10:13
→ kevinl:分身也一樣不能在團購版團購 所以我想這也要比照辦理吧 04/29 10:14
→ kevinl:當然先提是版規不允許 又有人抓到你用分身的狀況下 04/29 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