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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社群網站(噗浪)在別人的噗(討論串)回應網友(非樓主),對方一直標記我,我感到很厭煩,就自己開一個噗,說: 『遇到變態神經病,被打臉就一直私訊我 為什麼封鎖了還能標記我 又跳通知』並附上討論串連結 他標記我,擷取我發言的圖片說說:『妳說我私訊妳?然後妳在妳的板上公然說我變態!請提證據不然我會立刻提出告訴!』 請問這樣告得成嗎? ----- 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LT29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1.251.14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suitSug/M.1399694430.A.3DD.html
jimmy8343:有說是他嗎 05/10 15:46
jimmy8343:喔喔 有連結 05/10 15:47
※ [部份違規文字已刪除]
jeeyi345:http://www.plurk.com/p/k08mq9 這個才是,不好意思 05/10 18:12
jeeyi345:http://www.plurk.com/p/k08mq9 在這裡,不好意思 05/10 18:13
※ swattw 於 05/10/2014 23:51:50 刪除部份違規文字,原因: 錯誤推文
LLsolo:原則上 在這種私人空間批評 是不會有公然侮辱的問題 05/11 14:50
LLsolo:看你的噗浪設定性質為何 在私人版面上罵人是沒有問題的 就 05/11 14:51
LLsolo:算他透過自己管道取得截圖也沒用 05/11 14:51
jeeyi345:是我的版面,不過預設公開,點我ID進我的版面就看得到 05/11 15:57
jeeyi345:這樣也算私人版面嗎?是的話我就安心了,謝謝回答 05/11 15:58
LLsolo:如果是預設公開可能就會比較麻煩 但是如果你沒有直接對人 05/13 14:46
LLsolo:說是變態的話 並沒有指明說 王小明根本變態 05/13 14:46
LLsolo:而是對不特定人說 有些人根本就變態 他是自己對號入座的話 05/13 14:46
LLsolo:那他告人的成功率也不高 05/13 14:46
jeeyi345:所以明確指明才比較有問題,了解了。非常感謝! 05/13 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