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ungjungjung:向台灣 爭對酒駕 受害人為什麼不可以提懲罰性賠償 03/23 09:20
→ jungjungjung:民事中 有故意 或重大過失 致損害 應該有要有罰性 03/23 09:21
→ jungjungjung:賠償啊 03/23 09:22
→ jungjungjung:這也符合國民的法感情啊 03/23 09:22
推 JDSIW:醫師妨礙律師提高收入? 擋律師財路? 這樣言論的根據為何? 03/23 09:33
→ JDSIW:V大可以提出一些具體事證嗎? (一直看到卻百思不得其解) 03/23 09:36
我可能說得不夠清楚,讓您誤會了
律師團體引用醫師團體的現行做法,作為政策
不可能所有醫師都贊成律師團體這項主張
總有些比較保守的醫師認為這樣的政策倡議不該適用於律師
此時,該醫師的反對,其實就是擋律師財路
要是有人主張開放醫學生總量管制或是醫師報考資格,其實也是擋醫師財路
事實上何必互相阻擋呢? 律師收入提高不會瓜分到健保的錢
醫師收入提高也不會害到律師
何不互相把收入提高?
→ inntran:醫師妨礙律師提高收入 是有被害妄想症還是在反串阿 03/23 11:46
→ inntran:明明就是某些人在仇醫 反駁一下總額管制的理由而已 這樣 03/23 11:52
→ inntran:是擋人財路還是沒有醫德嗎XD 03/23 11:52
哈哈,說人被害妄想症
但下一句就認為別人仇醫,想害醫師? 似乎,我們大家都有被害妄想症? XD~
若有人反對,改善律師業平均收入的政策倡議,那的確是擋律師財路
就像是若有人挑戰醫師總額管制
一樣擋了醫師財路一樣,醫師們及醫學生會瘋狂反擊一樣
律師這點該學學醫師,反擊所有阻擋律師財路的政策
對律師界整體有利的政策,律師們就該支持
很多對律師界整體有利的政策,常常也有助於公益,這就構成了正當性
該政策若真對公益不利,由其他利害相關團體提出便可,律師無須自廢武功
在政治上爭取自己的權利,律師團體應該無須過多考量,自廢武功,區分有利不利即可
若律師懼怕在政治上爭取自己的權利
難道指望突然有個聖人,替不爭取自己權利的律師團體,訂定有利律師團體的政策?
律師常勸當事人主張自己的法律上權利,並替當事人窮盡列舉所有對有利當事人的權利
律師,現在更應該為自己主張自己的政治上權利
就團結爭取政治利益而言,醫師團體的做法是值得參考的
律師有時成為兩造雙方代理人,必須爭鋒相對
但就政治上權利而言,有很多共同利益,是值得團結對外爭取的
推 ChrisBear:不知道公會高層有沒有聽到? 03/23 16:21
※ 編輯: volkov 來自: 124.11.193.4 (03/23 18:06)
→ inntran:打了這麼多還是沒有具體指謫醫生擋人財路的論述? 究竟是 03/24 01:26
→ inntran:醫生比較會爭權利還是律師比較會胡亂比附援引呢? 這兩個 03/24 01:28
我想大家都看得出來了
比附援引是否胡亂,總量管制是否該由醫生團體獨享
我想大家心裡有底囉
比附援引本來要求超級精確,這看法過於保守
這很像是一提到改革,不願意改革的人,都喜歡講"國情不同"
全盤拒絕,很像是各國鎖國時期拒絕改革的說法
在外國運作良好的制度,在國內主張國情不同,應該不是全盤拒絕改革
而是配套細節上面要做修改
→ inntran:命題在我看來實在沒有必要一起討論。 03/24 01:29
→ inntran:而且我並未說你仇醫 只是希望理性看待引戰的緣由罷了 03/24 01:40
→ inntran:請勿看到關鍵字就聯想在一起 不過也不必預設對造的職業 03/24 01:44
哈哈,我知道你不是說我,我只知道有些醫生的反應會讓人仇醫
有些醫生則不會
我只是提供資料做政策倡議,把醫師拖下水,律師沒得比照,對律師沒有實質利益
況且律師學醫師做總量管制,對醫師沒有壞處
又何必反對呢?
→ inntran:我想客觀上也不可能所有的法官都同意律師援用總額管制 甚 03/24 01:51
→ inntran:且反而任何職業都不會有人全部同意該政策 單單就醫生來戰 03/24 01:52
→ inntran:也太不公平了吧 這樣怕不是誤會可以輕輕帶過 03/24 01:53
法官就扯遠了....法官反而是難有政治聲音的一群人
社會政策的好壞,亦難以用司法權來做判斷,這也是美國司法自制概念的核心
政策通過本來就不是"全體決",而是多數決
現在低薪化普遍,拿醫師團體政策作參考
的確可能會使醫師團體成為眾矢之地
薪資提升的政策,常不是全體決,而是爭議中多數決過關
這政策倡議目的是要比照醫師,加強律師保護及法律系畢業生就業問題等等
而非把醫師鬥垮,
若有醫師仍反對律師比照辦理,不滿的律師自然想把醫師拖下水
討論的主題自然聚焦在醫師受的保護
若醫師贊成比照辦理,律師爭取自己待遇增加都來不及了,哪有空鬥醫師?
討論的主題自然聚焦在法律系畢業生與教育資源的討論上
更不會讓各位醫師有認為律師仇醫的感覺
您的反應決定,您希望討論主題聚焦在哪裡?
→ sese5566:打了這麼多還看不出? 03/24 05:38
→ sese5566:特定個人看來的觀點不代表兩個命題無交集與擋人財路結果 03/24 05:41
※ 編輯: volkov 來自: 61.31.108.16 (03/24 10:16)
推 ezpeer107:律師的收入與醫師的態度有關係?有沒有搞錯啊? 03/24 11:21
沒有搞錯,醫師目前是該項制度既得利益者
引述該項制度,目的是增進律師日漸低落的待遇
而不是要拉低醫師待遇,我也沒論述過要廢除醫師待遇
→ ezpeer107:那律師的收入與護士的態度有沒有關係?與廚師有沒有關係? 03/24 11:22
→ ezpeer107:你要不要每個行業都調查一下 然後不贊成的全批一頓 03/24 11:23
喔喔? 為何要調查,多此一舉呢?
目前護士跟廚師都沒有反對,可以的話,我反倒認為護士也該管制一下
→ ezpeer107:如果計程車司機不贊成比照辦理 律師要不要也鬥司機? 03/24 11:24
→ ezpeer107:那個行業沒有專業?你難道想跟所有行業為敵? 03/24 11:25
→ ezpeer107:專挑醫師批鬥 你是真心幫忙還是反串? 03/24 11:28
哈哈您辯才很好,幾句話,就講成全民公敵
其他行業的低薪有其他的方式解決,您有耐心聽,我們可以另開主題
您捍衛政治權利的表現,很值得律師公會學習
在前篇文,您成功使改善待遇之政策倡議轉移成律師教育問題,獲得不少版友支持
許多人甚至與當今的勞工一樣,認為是教育或自己努力不夠,待遇才會逐漸降低
醫師常常很一致的主張醫師團體政治權利,這是律師遠遠不及的
比如說醫療責任除罪化、波波、總量管制、健保危機、四大皆空
每每成為報紙標題,並成為各位醫師的共同主張,
這些主張結合公益與私益,論述相當漂亮
小弟以為律師公會應該好好學習,像王澤鑑書中引述權利鬥爭的文章一樣
懂得為自己爭取權利
→ sese5566:批鬥? 03/24 11:55
→ inntran:e大真知灼見 反串才會想把焦點聚焦在醫生身上 再討論 03/24 23:58
→ inntran:這一塊律師應該要跟全職業宣戰了...還爭權利呢XD 03/25 00:01
→ sese5566:扭曲解讀成又是批鬥又是宣戰的才是戰吧 03/25 03:07
→ sese5566:照這種解讀法當然無論是否有相類點只要提職業就全宣戰啦 03/25 03:12
→ sese5566:然後再扣個胡亂比附援引批鬥的帽子 03/25 03:12
→ sese5566:政策倡議目的是要比照醫師不知道是哪裡戰到醫師了 03/25 03:14
→ sese5566:比照的內容計程車司機護士廚師有得比附援引嗎? 03/25 03:14
→ sese5566:反串才會把焦點折射到計程車司機護士廚師去吧 03/25 03:16
推 Matsui:針對美國跟日本的陪審團制度,原PO應該先瞭解清楚再來引述 03/25 10:56
寫清楚不就開花了嗎?XD
突然冒出一句,未能論述清楚,並符合前輩們的要求
是小弟不是
推 inntran:我是反串,那原PO該請吃消夜了XD 到此為止吧 03/25 14:22
→ NewiPad5566:用「若有人反對即該職業擋律師財路」大前提去涵攝醫師 03/25 14:31
→ NewiPad5566:會折射到每一個職業是很自然的不是? 03/25 14:32
→ NewiPad5566:我只看到原po把醫師當假想敵 對於該動機、人數、影響 03/25 14:36
→ NewiPad5566:力等具體事證卻付之闕如。很難不讓人懷疑擋人財路的 03/25 14:39
→ NewiPad5566:論述是否妥當。 03/25 14:40
我沒把醫師當假想敵,只是論述某些版友的心態而已
我從頭到尾只想法律從業人員待遇變好而已
擋人財路,被擋的人本來就會跳腳,不論他是醫師還是律師
有人跳起來阻止別人論述律師總量管制
當然也很難阻止有人跳出來挑戰醫學生總量管制
→ jungjungjung:想想看 自己對待波波當醫師的態度 03/25 15:19
→ jungjungjung:再來檢討別人採取保護主義的必要性 03/25 15:19
→ jungjungjung:如果真的 自己換了位置換了腦袋 那本篇作者的看法 03/25 15:22
→ jungjungjung:也很容易理解 03/25 15:22
→ jungjungjung:一個極端排外的團體 是否應該放棄 叫他人開放? 03/25 15:25
→ jungjungjung:如果自己其強烈排外 又叫別人開放 別人視您為敵 03/25 15:26
→ jungjungjung:有何意外? 03/25 15:26
※ 編輯: volkov 來自: 61.31.108.16 (03/25 20:15)
推 preattyall:推原po,真希望溫良恭儉讓的公會能多些原po這樣的人材 03/25 20:22
→ preattyall:現在選擇沈默,將來只能沈默 03/25 20:29
推 JDSIW:感謝V大的回答 只是律師改革 真會因為醫界異見有實質影響? 03/26 10:44
我想,律師若以醫師規定作為參考,該規定又涉及醫師的敏感神經
醫師的第一反應,往往會強調自己職業的獨特性,捍衛自己的利益
這我想有兩個方式,試著解決這可能會發生的狀況
1. 強調學生數量控管,應廣泛使用於各科系,不獨引用醫師團體
2. 說服醫師團體,多個律師團體為該政策背書,往後面對該政策討論,檢討醫師時
醫師團體尚可拿同樣實行該政策的律師團體當墊背,醫師就該政策防禦亦多個盟友
→ JDSIW:我想了解,是否醫界真有干預律師改革,與其相關消息資料來源 03/26 10:45
前面已有相關為文,是醫師一貫的反應,醫師不過捍衛自己政策利益而已
而律師從學生數量強力控制,這方面的政策倡議要是被推廣
勢必面對相關保守人士的反對,不難預見
除非您認為這樣的倡議,未來不會遭醫師團體反對
→ JDSIW:若無,檢討他行業的態度,似乎無助於我們推動自己的保障 03/26 10:49
→ JDSIW:我們該是聚焦在"我們需要何保障"且"團結極力爭取"(縱使仿效 03/26 10:51
在律師版為文,主要就是要喚起律師們共識
在這裡討伐醫師一點實質利益都沒有,不如去黑特板罵更爽
或許小弟為文,並不完美,未仿照正式格式寫明政見,不能讓各位道長前輩們滿意
但為文目的不是說服各位相信我,我僅希望能喚起一些基本共識
畢竟為自己爭取政治利益不僅是為了自己,更是為了對自己現有或未來的家庭負責
更是為未來律師待遇負責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只要律師團體爭取私益"又能促進公益"
律師團體又何必考慮過多,更不必放棄為自己爭取政治利益的民主本質
※ 編輯: volkov 來自: 61.31.108.16 (03/27 06:04)
推 wcmspace:推樓主,我們不是要戰醫生,我看到的現象反而是醫生在戰 03/27 20:12
→ wcmspace:律師,一開始是有人想要仿傚醫生保障,然後馬上就有人跳 03/27 20:13
→ wcmspace:出來反對,最後焦點當然落在「何以醫生可以,律師不行」 03/27 20:14
→ wcmspace:的討論上。 03/27 20:15
推 wcmspace:附帶一提的是,如果要學醫生保障的話,醫生反彈也不意外 03/27 20:21
→ wcmspace:畢竟這就是在排除他們非科班入法界的管道,但醫界本身也 03/27 20:22
→ wcmspace:有排外的保障制度,如果一面又要別人開放、一面又說自己 03/27 20:22
→ wcmspace:不要開放,也無怪乎會引起一些人的不滿 03/27 20:23
只要慢慢地提供資料,醫師會知道我們不是在戰他們
我們只是在試著追求自己應有政治權利而已
※ 編輯: volkov 來自: 61.230.123.60 (03/29 16:03)
推 CDRW:原po應該多去認識醫界,一般醫師聽到20學分考司律,都會認為 03/29 21:45
→ CDRW:這叫走後門,大概就跟波波差不多 03/29 21:46
→ CDRW:切勿把專門討戰的當作醫界一般意見,ptt上有幾個xx醫哥特愛 03/29 21:49
→ CDRW:亂戰,麻煩請自動跳過這些禍害 03/29 21:50
推 wcmspace:了解,感謝大大說明~^^ 03/30 20:26
推 wcmspace:了解醫界的其他聲音後,確實心理比較不會ooxx了,感恩。 03/30 20:54
→ sese5566:我沒在這串文看到陽明醫哥耶(還是他換ID?) 可是相關背景 03/31 10:57
→ sese5566:的幾個ID卻是不少 連腦殘都出口了 03/31 10:58
噓 aq5321: 醫師又無辜被牽連...................................... 12/03 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