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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一下各位道長, 小弟下個月想要跟老闆談自接法扶案件, 可是因為事務所本身案件量算大, 所以想請教如果同時參加台北、板橋、士林分會的話, 一個月約會有幾件派案, 因為如果太多件的話,怕影響到事務所本身的工作, 對老闆也不太好交待,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8.115.83.8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awyer/M.1412302592.A.0A5.html
Nipperdey: 法扶派案不一定要接,如事務所案件多,也可婉拒 10/03 11:29
jorda: 法扶酬金一年限額不是才18萬...換成件數也不超過十件... 10/03 12:10
jorda: 你自己可以控制接案與否...比較麻煩的是衝庭...現在要複代 10/03 12:11
jorda: 理搞得很麻煩... 10/03 12:12
akiehls: 我記得上限是1年24件 好像不是金額18萬 10/03 17:10
alttwin: 一個月兩件,一年24件 10/03 18:30
rainmiss2001: 記得一年是24件,一個月兩件。 10/03 20:39
towar: 你可以直接跟法扶說你拒絕啊 10/04 13:34
alawyer: 還是受僱的話,不是很建議接太多法扶案件。要不就改成合 10/04 14:13
alawyer: 署,會比較單純。 10/04 14:14
emily0912: 是一年原則24件,還是有例外派案的情形 10/04 2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