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instean (台北捷運世界一流)
看板MRT
標題[閒聊] 台北捷運公司歷年稅後純益跟系統租金
時間Thu Feb 9 20:55:00 2006
http://www.trtc.com.tw/img/all/A61/report2004.pdf
年 稅後純益(元) 租金
1996 -426,100,600 各線租金1元
1997 -321,427,473 各線租金1元
1998 370,208,199 各線租金1元
1999 1,247,302,457 各線租金1元
2000 2,598,263,999 各線租金1元
2001 375,033,188 系統全線租金20.21億元 (納莉?)
2002 865,432,715 系統全線租金23.58億元
2003 366,520,272 系統全線租金23.43億元 (SARS?)
2004 718,126,675 系統全線租金23.75億元
註:自2001年起負擔接駁公車經費3.0億元,並自2002年起全額負擔轉乘優惠費用,
2002年支付7.40億元、2003年8.59億元、2004年8.69億元。
租金支付概況
臺北市政府將臺北捷運系統以出租方式,委託臺北捷運公司經營,自2001年3月28日起至
2010年12月31日止,雙方簽定9年9個月捷運系統財產租賃契約。依據「公營大眾捷運股份
有限公司設置管理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產權屬政府所有之大眾捷運系統財產,由政府
以出租方式提供捷運公司使用。但在捷運公司開始營運5年內,階段性路網尚未完成者,
得以無償借用方式供其使用」,故1996年至2000年各路線租金分別為一元。由於本公司
必須「負責捷運系統財產與設備之維護,及系統設備之重置」,自2001年起,系統每年
租金計算,係依系統設備重置費用再加上當年度營業收入的4%,2004年繳交23.75億元之
租金,全數放入「臺北市臺北都會區捷運固定資產重置基金」,作為捷運系統未來設備
汰舊換新之主要財源,以確保捷運可永續經營。累積至2004年底,重置基金共計有90億
餘元,而2004年度系統重置費用支出為2億餘元。
------
怪了,既然都付租金了台北市政府怎麼還要求捷運公司全額負擔轉乘優惠費用?
因為捷運公司錢很多可以好好的敲一筆?
--
是啊.....我只是個人魚.....
無法跟王子結合,我...我的命運就是化成泡影而死去。
辛蒂公主是個好女孩,祝你們永遠幸福!
還有一件事就是....
偶爾...也請想想我.....
A.I. Lov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58.91
推 chingi:四千多億的設備, 一年租金只要20億, 真的很便宜 :) 02/09 20:59
→ chingi:不過也只是把錢從左手轉到右手, 都是台北市政府的錢 02/09 21:00
推 einstean:嗯,只要租個150年左右台北捷運就可以回本了(爆) 02/09 21:01
→ einstean:因為捷運公司跟公家機關不同,他們是要自負盈虧的。 02/09 21:03
→ ciswww:最好是 連利息都不夠付 02/09 21:07
推 einstean:150年是開玩笑的啦XD 02/09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