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urTao:第一句就算了,第二句哪裡有人身攻擊? 05/03 22:56
→ TurTao:人身攻擊成因要素有 特定對象、攻擊行為、實質損害 05/03 22:57
→ TurTao:既無明列對象,又無攻擊詞彙,何來人身攻擊之有? 05/03 22:57
第二句只是拿來引用的證據,又不是違規的推文= =
推 hoyunxian:被桶的......是鐵道版版主耶(望 05/03 23:00
→ TurTao:喔喔喔,我看錯了~XD~~抱歉抱歉 05/03 23:01
我看過一遍,應該是我原本的公告內文不夠清楚、容易讓人誤會,不用道歉了Orz
推 chicagoboy:當了萬年的某鐵道板主在捷運板被桶了...XD 05/03 23:11
推 jh961202:鐵道版版主...(默) 05/03 23:12
噓 tachikoma:他也沒針對誰啊 自己愛對號入座 05/03 23:26
→ edctw:要不要放大絕連名帶姓罵出來都可以,因為會有人同名同姓 05/03 23:30
推 mattc123456c:鐵道版版水桶了... 05/03 23:31
噓 ontherun3325:支持鐵道板板主 05/03 23:34
我覺得你並沒有想要支持他
推 coon182:某人反而是為反而反... 05/03 23:39
→ coon182:阿抱歉因為今天比較忙所以我沒去看檢舉信-.- 05/03 23:41
※ 編輯: Howard61313 (125.224.241.156), 05/03/2014 23:46:19
→ mackywei:很微妙的....或許可以算越線,但也不見得非得水桶不可... 05/03 23:47
→ mackywei:我的感覺是這樣啦。不過我不是板主囉。(攤手) 05/03 23:48
→ edctw:想問樓上板規若這樣訂,這樣都不水桶, 05/03 23:56
→ edctw:那我好奇您覺得水桶的標準是? 05/03 23:56
→ mackywei:每個人對「人身攻擊」的標準不同啊。 05/04 00:08
→ mackywei:如果有人說我心靈脆弱、幼稚。我會對於要不要檢舉感到有 05/04 00:09
→ mackywei:點困擾。 05/04 00:10
推 aa4live:有人心靈幼稚脆弱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 05/04 00:33
推 aquarsx3:等等 整串推文提到"揚言"的ID就有好幾個 憑什麼e大檢舉 05/04 00:34
→ aquarsx3:版主就認為一定是說他? 搞不好是對別的ID回應啊 05/04 00:34
推 aquarsx3:"揚言" "恐嚇" 這幾個字整串推文又不是只有某人使用 05/04 00:38
→ coon182:應該這麼說吧,在這之前提到"揚言"的有3位,"恐嚇"的有2位 05/04 00:45
→ coon182:而同時提到揚言+恐嚇的僅一位,所以...就這樣了 05/04 00:45
推 KEYSOLIDER:離題一下 鐵路版標準滿嚴XD 05/04 00:57
→ edctw:憑甚麼憑甚麼,你怎麼不說憑什麼在板上亂講話呢,憑板規啦。 05/04 01:00
→ coon182:咳...大家請注意語氣... 05/04 01:01
→ edctw:要是對別的ID的話,那好,三個都可以檢舉 05/04 01:01
→ edctw:愛踩線就是有一天會被檢舉,被檢舉就不要再來抗議司法不公 05/04 01:01
推 aa4live:板主看到沒 當事人都說三個都可以檢舉 可見他也認為沒針對 05/04 01:02
→ aa4live:特定ID 是不是該改判一下? 05/04 01:02
→ edctw:平常鑽到漏洞沒被罰就已經被便宜了, 05/04 01:02
→ edctw:怎麼那時候不來抗議司法不公呢? 05/04 01:02
→ aa4live:如果三個都可檢舉第三條第六款就不是用了阿XDD 05/04 01:02
→ coon182:先打預防針,其他三人沒問題,檢舉不會過... 05/04 01:02
→ coon182:其實e大也知道其他三人也沒問題,無觸犯板規疑慮 05/04 01:03
→ edctw:總之愛玩板規,被罰就不要再來護航,謝謝 05/04 01:04
→ coon182:a大,基本上推文是分開看,每個板的作法都是一樣的 05/04 01:04
→ coon182:不會說這個人沒問題另外一個人就一定沒問題... 05/04 01:05
→ coon182:這時前後文的依據就變得非常的重要 05/04 01:05
→ coon182:如果像這個案例可用8成來判斷,那麼是可以用板規處分 05/04 01:06
→ coon182:假使前面有兩人以上同時提到關鍵字,那麼駁回機率會有九成 05/04 01:07
→ coon182:只是這案例前後比對後剩下檢舉者本身符合,所以此案通過 05/04 01:08
→ coon182:說明大概就是這樣 05/04 01:09
→ edctw:習慣性踩線沒用3-8檢舉 05/04 01:09
→ mackywei:唉,這邊是在搞Round II嘛? 05/04 01:11
→ edctw:要駁回也是當事人去駁回,不用在這邊妨礙公務。我記得以前講 05/04 01:14
→ edctw:到妨礙公務,是用一個名詞,地什麼什麼主的~ 05/04 01:15
推 aquarsx3:原來水桶公告只能讓當事人在底下推文 其他人推文就是 05/04 01:19
→ aquarsx3:妨礙公務 怎麼以前其他篇推文沒看到e大提這種論點? 05/04 01:20
→ edctw:不干我的事我提幹嘛?核四存廢由美國人上街不是很奇怪嗎? 05/04 01:21
推 aquarsx3:是說版主已經作出判決了才公告 所以妨礙公務是在哪?? 05/04 01:26
推 aa4live:不要問 會從地下爬出來 05/04 01:28
→ aquarsx3:對判決提出看法不叫做妨礙公務吧?? 05/04 01:28
→ abc480528:外方內圓的標準示例XD 05/04 01:28
→ aa4live:妨礙地下公務:D 05/04 01:28
→ edctw:不知道你貼這貼文的意義是?說明許多版主很愛踩線? 05/04 01:30
推 aa4live:最後說一句有恐嚇他人經驗的人談恐嚇特別有說服力呢^^ 05/04 01:32
→ edctw:Violation板規:本板板面上之文章,未經板主及原作者同意, 05/04 01:35
→ edctw:不得以任何方式、形式轉錄至其他看板。 05/04 01:35
推 canandmap:弄出文章代碼就算轉錄???樓上是不是過度擴張解釋板規? 05/04 01:38
→ edctw:「任何方式」。謝謝指教,一切依法辦理。 05/04 01:40
推 canandmap:什麼叫做「任何方式」?我看不出來 05/04 01:41
→ canandmap:文章代碼就像超連結那樣,有秀出任何內容嗎? 05/04 01:42
推 aa4live:地OO主可不是浪得虛名的:D 05/04 01:43
→ edctw:謝謝指教,一切依法辦理。 05/04 01:44
→ aa4live:順便一起辦一辦 來睡 總裁晚安^^ 05/04 01:44
→ edctw:再繼續踩線踩得愈多次就愈容易被檢舉,奉勸立即停止一切以私 05/04 01:45
→ edctw:人恩怨報復之行為 05/04 01:45
推 canandmap:e你還是沒回答到問題,到底什麼定義才算是轉錄? 05/04 01:46
→ edctw:去法院講啦 05/04 01:46
→ canandmap: ??? 05/04 01:47
→ edctw:你再次未經同意轉錄我的推文,我將會再次提出檢舉 05/04 01:47
→ coon182:......玩一下PS4又變這樣了-.-本文鎖定 05/04 01:48
→ canandmap:真是令人傻眼的回應... 05/04 01:49
※ edctw:轉錄至看板 Violation 05/04 01:54
推 dppt:正義終得伸張! 05/06 15:06
推 canandmap:又被Violation板主打回票,看來轉貼文章代碼並不算轉錄 05/06 15:33
→ canandmap:很明顯是e過度擴張解釋Violation板規~ 05/06 15:35
→ aa4live:喜歡當地下OO不是沒有原因的(  ̄ c ̄)y▂ξ 05/06 16:10
※ 編輯: Howard61313 (125.224.241.156), 05/06/2014 21:12:19
→ edctw:是我擴張解釋?還是板主擴張解釋? 05/09 02:05
→ edctw:板主駁回投訴證明某e擴張解釋板規 05/09 02:05
→ edctw:那某e駁回板主不能證明板主擴張解釋板規?這哪門子邏輯? 05/09 02:07
噓 ontherun3325:哈哈 吵起來了 07/15 20:47
→ canandmap:edctw,Violation板規和MRT板規不同,怎可混為一談? 07/16 00:27
推 Dorapedia:某o別再噓了 07/20 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