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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K-MQ_ay ] 作者: BraveCattle (勇氣牛)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捷運屠殺4死22傷 鄭捷遭判4個死刑 時間: Fri Mar 6 16:35:08 2015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306 /569364/%E6%8D%B7%E9%81%8B%E5%B1%A0%E6%AE%BA4%E6%AD%BB22%E5%82%B 7%E3%80%80%E9%84%AD%E6%8D%B7%E9%81%AD%E5%88%A44%E5%80%8B%E6%AD%BB%E5%88%91 縮:http://goo.gl/95skkc 蘋果日報 完整新聞標題:捷運屠殺4死22傷 鄭捷遭判4個死刑 震驚全國的台北捷運隨機殺人案,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動手行兇的殺人魔鄭捷,殘殺4名 乘客並造成另22名乘客受傷,剛剛依4個殺人罪、22個殺人未遂罪,判處鄭捷4個死刑。 鄭捷原本今天拒絕出庭聽判,上午還請律師具狀向合議庭表達,不願出庭,但合議庭仍依 程序提解鄭捷到庭聽判。鄭捷一度在北所鬧情緒,最後由新北地院副警長出馬坐鎮,憑優 勢警力將鄭捷帶上囚車。死者李翠雲的弟弟也到庭聆判,對於鄭捷不想出庭,痛批:「他 連出庭聽判的勇氣都沒有,俗辣!」 去年5月21日下午2時許,鄭捷與李姓國中同學碰面吃午飯預告殺人計劃,隨即到超市買1 把鈦鋼刀,連同預先準備的1把摺疊刀,接著帶著2把刀搭乘捷運板南線。 同日下午4時24分17秒,列車從龍山寺站駛往江子翠站途中,鄭捷持刀游走列車中後段的 第4、5、6節車廂,隨意對乘客戳刺、割劃,短短1分31秒攻擊至少26人,造成解青雲、張 正翰、潘碧珠、李翠雲等4人當場死亡,22人受到輕重傷。(法庭中心/新北報導)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90.23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kway (118.167.59.191), 03/06/2015 17:44:46 ※ 編輯: akway (118.167.59.191), 03/06/2015 17:45:55
tony900735: 希望能有警惕作用 03/06 18:11
ultratimes: 法律是保護好人不是保護壞人,鄭捷這類的應該直接免審 03/06 18:15
ultratimes: 直接槍斃掉才對,根本不需要法律的保護 03/06 18:15
tony900735: 可惜除非鄭捷當初像清泉崗機場搶槍的那個一樣激烈抵 03/06 18:46
tony900735: 抗、拒捕,才有可能被就地正法… 03/06 18:46
agantw: 祝他在看守所被自殺,兇手永遠找不到 03/06 18:52
aaronbest: 推u大 這種就判完 直接拖去斃了 03/06 19:06
mstar: 鍵盤大法官可以少廢話嗎? 不管多兇惡的罪犯,仍然要照程序 03/06 20:06
mstar: 來審判處理,不是你高興就能怎樣 不然開放人民投石刑好了 03/06 20:07
mstar: 直接槍斃? 忘記前幾天是什麼日子了嗎? 03/06 20:10
Asvaghosa: 推mstar; 尊重法意經過司法程序 是我們進步的表現 03/06 22:18
yushenlin: 看到一丘之貉互推哈哈 03/06 23:02
ultratimes: 前幾天?請不要把善良的台灣人和鄭捷放一起,很噁心 03/06 23:14
ultratimes: 就像之前的食用油案件也是,據說新修的法律無法懲罰 03/06 23:15
ultratimes: 新法之前的黑心廠商,但就我而言黑心廠商根本不需要 03/06 23:15
ultratimes: 法律保護,即使法律溯及既往都要把壞人懲處到 03/06 23:15
ultratimes: 才符合法律保護人民的原則 03/06 23:16
CHERRYCOLA: 刑法會不會處罰到你 跟善不善良是不是好人無直接關係 03/06 23:49
CHERRYCOLA: 像U大那樣想 窮凶極惡直接死 中國司法早年就是那樣 03/06 23:58
CHERRYCOLA: 冤獄暴增 人民聞法院則色變 這是你要的嗎??? 03/07 00:00
CORSA: 講中國司法就有點遠 老蔣時期就有憲兵直接衝進你家把你押走 03/07 00:46
CORSA: 就會像這樣的場景 然後就留下所謂的白色恐怖 03/07 00:47
CHERRYCOLA: 你誤會了 這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司法 並非古代帝制 03/07 00:49
CHERRYCOLA: 中國古代是行政司法不分 審判是球員兼裁判 更慘... 03/07 00:50
RG470AHZ: 大濕要不要出來選總統,都給你說就飽了阿 03/07 01:05
mstar: 誰是善良、誰是兇惡黑心罪犯?你說了算?還是官方說了算? 03/07 08:58
mstar: 所以才要注重程序,連這都不懂還一直侃侃而談法律?笑死人 03/07 08:59
conquer: 像u大這種善惡二元論述, 竟然還出現在這種時代的成年人, 03/07 10:12
conquer: 代表民主法治教育的根還很淺, 離真正文明還有很長的距離 03/07 10:12
sbflight: 這次要推U大 03/07 12:53
ROCAF: 現在是鴿子直接在路上銬人吧 03/07 19:17
ultratimes: 而且這個法官明顯輕判,鄭捷應該是26個死刑才對 03/08 18:26
ultratimes: 22個殺人未遂,依照刑法271條,未遂犯也同罰 03/08 18:27
ultratimes: 4個已遂+22個未遂 = 26個死刑 03/08 18:28
jmt1259: 推conquer大 03/08 22:42
CHERRYCOLA: U大應該去請教一下律師 再來PO有關中華民國法律的見解 03/09 00:22
CHERRYCOLA: 您自己一個人對法律有錯誤的認識這沒有關係 人都會錯 03/09 00:24
CHERRYCOLA: 但影響到對法律完全沒有概念的人就非常不好了 03/09 00:25
mstar: 某 u 你刑法總則讀過沒?第 26 條去看一下可以嗎? 03/09 19:45
mstar: 未遂既遂完全搞不清楚,只會胡扯 03/09 19:45
suscym: 好棒棒 法律好懂喔 台灣法律是神聖的 所以台灣才這麼棒 03/10 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