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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alsoft (胖胖的老男人)》之銘言: : ※ 引述《kuopohung (風之過客)》之銘言: : : 推 bluewzy:轉這種邏輯混亂的文章干什么呢? 07/24 14:41 : : 推 bluewzy:通篇就是在選擇性論述,還認為自己很聰明 07/24 15:07 : : 推 bluewzy:這兩篇被裁減的傷眼睛的論述的基礎是什么? 07/24 15:12 : : → bluewzy:國際法?國際慣例?國內法?還是自說自話? 07/24 15:13 : : → bluewzy:所以我說鐵干臺獨很可憐,注定要為不可能實現的東西找活路 07/24 15:14 : : 法律是由人民和政府所簽的合約所制定,但人民太多了而且一個國家又不可能全體人民來 : : 實行三權分立,所以就化約成幾席的代議士來行使,通常那些代議士才具有決定權,把法 : : 律擴大到國家和國家間的協定就是國際法,表面上是按法律來行使,私底下則是比國力和 : : 國家利益,來影響國際法制定和國際法執行,由其是國力強又有特權國家,國際法變成他 : : 們的利器,在這種情況下為了利益違背邏輯事物都可以被曲解。 : 少在那裡一直用契約論盧來盧去喊口號。 : 在兩岸政治版盧不夠,現在盧到這裡來了。加油!好嗎? 這已經是普世價值了,全球超過三分之二的國家都用此學說,所謂民主國家的形上理念和 假設也是如此。那假如不是用契約論那就會有幾個問題,誰來決定國家所有事物?他們是 怎麼決定的?他們為什麼這麼決定?政治本來就是一種寡占資源,把他變成獨占後就能得 到所有權利,從而決定其他人的選擇,甚至剝奪了人民的權力成就少數人的利益,至於國 際法,麻煩去看看如何制定的吧,除了少數幾個有特權的國家能否決外,其他的都是各國 每個國家一票這樣逐條表決的,以國家為單位的話這已經是另一種民主了,也就是說這已 經是簽約過程和想法了。 : ================================================================= : 簡体 : http://www.gongfa.com/contract.htm : 繁體 : http://0rz.tw/f04xM 他提到的傅柯幾乎是錯誤的用法 : 六、結論和思考 : 第四,我們也可以看出,社會契約的國家學說並非什麼不證自明的永恆原理 : -中略- : 霍布斯、洛克的例子都表明,普通契约理论都只是提出他们各自国家学说的工具, : 因此都随着他们理解感受的社会需要而调整。 霍布斯、洛克的例子都表明,普通 : 契約理論都只是提出他們各自國家學說的工具,因此都隨著他們理解感受的社會需 : 要而調整。 : 如果忘記了這一點,將契約、家庭、有機體或其他任何一種隱喻無限推延、絕對化 : ,將之作為普適的絕對真理,都同樣會使學者放棄對國家本身的研究,而專注於隱 : 喻,削足適履地用原型套國家,其結果必然會使對國家的研究或國家學說的發展陷 : 入困境,甚至會造成政治實踐上的困境。 国家就是国家,任何隐喻也仅仅是隐喻, : 说国家象什么,恰恰是因为国家不是那个"什么"。 那國家是什麼?您如何有權這麼說?假設您這麼說不是給了國家一個定義?這麼一來不正 是違背您的論述?好像從邏輯上看來是矛盾的 : ================================================================== 假如國家不是這種東西那是什麼?領導階級說了算?然後說國家不適合民主?之後一堆學 者在附和?你們剝奪了人民該有的權力還大聲說國家不是如此?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6.170.64 ※ 編輯: kuopohung 來自: 59.116.170.64 (08/01 18:06)
erthe3:這裡變政治版了..... 08/01 20:43
kuopohung:歷史是由一連串公共政策所形成 08/01 2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