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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先貼一下律師或法界見解.. http://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103/article/508 http://ppt.cc/PCgf 學長 請容許我 建議您 耐心看完... 組織法的技術問題不可凌駕行為法發現真實的義務!!!!!!!!!!!!!!!!!!!!!! 司法能依法獨立審判 行政權底下的檢察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 此二者皆為民主國家所追求的核心價值 也是我國憲法所承認之價值! 今天 軍檢軍審 組織法上就是隸屬於國防部 而國防部隸屬於行政院 也就是軍司法隸屬於行政權 如此必然導致軍司法無法依法獨立偵審 為什麼? 今天軍檢軍審的長官都是國防部的長官 軍人服從上級命令是軍中文化 你看曹金生起訴前不也要去國防部向長官做報告嗎? 將來軍法官在下判決前你看看會不會也向國防部長官作報告先.. 要依法獨立審判?!根本放屁 ※ 引述《mdm (37.5度的愛情)》之銘言: : 小弟我個人不認為軍檢廢除是個好方式 : 而是該修法讓軍檢與地檢共同進行調查 : 理由如下: : 1: 共同調查可以免除軍檢應階級壓力而故意沒看到或是沒聽到 ^^^^^^^^^^^^^^^^^^^^^^^^^^^^^^^^^^^^^^^^^^^^^^^^^^^^ 你的目的要讓檢察機關不會因為階級而縱放 最根本的辦法不就是廢掉軍檢 完全讓地檢來嗎? 你說 好 今天一起調查 地檢不是沒有進來參與可保證獨立性.. 那又回到你的目的..你不是要讓檢察機關不要因為非法的因素而偏頗辦案嗎? 最好能完完全全杜絕的辦法不就是廢掉這個無法依法行政的軍檢嗎? 兩個一起辦 然後偵辦立場都不同 一個極度偏頗軍方 一個大致公正 基本態度就不同了是能辦出的什麼雕 雙頭馬車 而且還是往不同方向前進 這樣的馬車只有四分五裂 要辦出真相?! 誠可笑也!荒謬也!!! : 2: 共同調查可以免除軍方串證 ^^^^^^^^^^^^^^^^^^^^^^^^^ 今天洪一死..案發一開始軍方就已經開始滅證串供 要怎麼防止? 即便今天由單一公正又強而有力的機制在案發就立即進入調查都不能保證軍方滅證串供 你如何能得出背道而馳的雙頭馬車可以免除軍方滅正串供? 這邏輯是怎麼個思考? pls enlighten me.. : 3: 軍隊中確實有些機密場所不適合地檢貿然進入 ^^^^^^^^^^^^^^^^^^^^^^^^^^^^^^^^^^^^^^^^^^ 軍事秘密基地 當然不能隨便進入!!!要有程序!要有法律規定!! 地檢現在不能進入是因為很畸形的司法權割裂為二元啊!所以要修法阿!!! 司法的目的是要發現真實!!! 任何人類行止在當下的時空中就是只有一個真實 我如果現在在抓a片 我就是在抓a片 不會因為過了兩天調查證據還原我兩天前在幹嘛 我就變成沒在抓a片 發現真實是終極目標 當然真實的發現不是這麼容易 有很多因素會導致真實無法被發現(例如滅證串供).. 所以在立法上是不是要盡量立法到能保障真實的發現!! 所以組織法上能克服的東西 你跟我說因為程序上規定不出法條然後犧牲真實的發現 那不只腦殘 還是行政掌權者的怠惰與既得利益者的因循苟且!! 今天如果台灣只空有完美公正公平的法律.. 但沒有任何警察 檢察官 法官 沒有任何司法機制和人員 行政權(如國防部)做了違法的事情 然後你跟我說 抱歉 因為台灣沒有司法機制和人員 所以無從實際上追究.. 你聽到這個理由..不覺得荒謬嗎? : 4: 軍檢比較了解部隊運作模式可避免地檢亂起訴而影響正常部隊運作 這個更是荒謬! 地檢要起訴是要依法起訴的..怎麼亂起訴?刑法是有瀆職罪章的! 你說軍法也有相關懲罰瀆職的條文!是的.. 但是 回歸到開頭 你還相信軍檢能依法行使職權嗎? 組織上就是不可能!實際上也是不可能! 組織上的立法問題那只是立法技術的問題!!! 不能凌駕法律要發現真實的義務!!! 你說如果廢除軍司法..那那些人要何去何從? 方案太多了..而且在怎麼說都是組織法的問題..是立法院.行政權的問題 況且這個問題根本不宜也不該丟給司法權解決.. 我今天買了一部機車..隨便亂停在你家門口 你叫我移走 我反而問你 我家沒地方放 你告訴我要擺去哪裡? 然後你還真的認真幫我想要放哪裡 這不是很蠢嗎? 說軍事機密不能洩漏!!對!我贊成!!!你當司法沒有守密義務嗎? 一大堆非國防秘密案子司法還不是在辦!!!!!!! 法律是有規定的好嘛!!!!! 違法洩密自然會被追訴! 講到洩密~軍中自己軍官洩密的案子就都沒有嗎?笑死人~ 軍司法不交出來回歸到一般司法.. 就是因為這些軍人害怕讓比較公正的機制伸手進來檢視!! 軍人不是崇尚敢做敢當嗎?! 我只看到一堆花花泡泡的軍人敢做不敢當 開庭通通忘光光! : 觀察目前所發生的事件 : 軍檢幾乎都是抓小放大或是故意裝作沒看到 : 或者就是動作太慢等嫌疑犯都串好證後才行動 : --- : 想噓就需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8.177.172
shihchinlun:學長照你說的不管怎樣軍方都能串供滅證..柯南來查都沒 08/05 02:18
shihchinlun:用阿.. 08/05 02:18
KingLBJ:所以照這個邏輯.讓一個爛到底的軍檢查案不是更不可能有真 08/05 02:21
KingLBJ:象嗎?那至少用一個好一點的機制來辦.是不是多少能好一點! 08/05 02:22
KingLBJ:這已經是退萬步言的說法了!!! 08/05 02:22
mdm:你說的這些我在寫文章之前都知道 但 說真的檢方也是很爛 08/05 02:27
anoreader:推 K大論述!小弟戰力等級有差... 08/05 02:28
mdm:檢方辦案時洩密濫權的也是有 08/05 02:29
anoreader:樓上您說的就是人的問題,水母也會漂到國外不是嗎? 08/05 02:29
司法人員收賄的當然也有!我並沒有要替司法護航.. 但這是個比較問題.. 一個組織上沒有獨立的機制 和 一個組織上有獨立的機制 你覺得要發現真實哪一個比較有可能實現? 這是邏輯問題..大數法則下的認知問題! ※ 編輯: KingLBJ 來自: 114.38.177.172 (08/05 02:32)
anoreader:若是建立在誰誰都有可能的論述上的話,制度就不需討論了. 08/05 02:31
sul3vu86:我合理懷疑原原p o有受過專業跳針訓練 08/05 02:31
mdm:所以 我才反對直接廢除軍檢 但又看不下軍檢擺爛 08/05 02:32
mdm:查賭博的自己和賭博掛勾等等的鳥事一堆 08/05 02:35
sul3vu86:跳針跳針跳針 08/05 02:35
最後再說一遍 組織法的技術問題不可凌駕行為法發現真實的義務!!! ※ 編輯: KingLBJ 來自: 114.38.177.172 (08/05 03:08)
EatMe37:但原原PO的第4點也是有點道理的啊... 08/05 03:08
EatMe37:今天一個不了解部隊運作和生態的民間法官 對於一些軍中的 08/05 03:09
EatMe37:行動所衍生的爭議案件 可能無法做出適當的判決 08/05 03:10
這更簡單 你以為司法下的法官什麼都懂嗎? 一個國家所有發生的事實千變萬化 法官不可能對於世界上所有的知識都了解 今天一個醫療糾紛 法官要認定故意過失行成心證.. 醫療行為這麼複雜且專業 法官懂嗎?法官不懂!!! 那法官不懂怎麼辦?!君不見法官可以透過法律規定請專業專家提供意見並具有法律效力 你以為只有軍事國防有其專業複雜度嗎? 外交沒有嗎? 經濟沒有嗎? 有專業複雜度的事情太多了!!!!為何單單國防軍事可以例外?! 難道法官什麼都可以懂都會懂就是國防不行嗎? ※ 編輯: KingLBJ 來自: 114.38.177.172 (08/05 03:19)
EatMe37:就好像現在的法官養成 造就一些一路讀書讀到大但社會經驗 08/05 03:11
EatMe37:不足的恐龍法官一樣... 08/05 03:11
anoreader:樓上大您還跑過來,法官就懂外交就懂消防?他的工作是 08/05 03:12
anoreader:依法審判好嗎不會西班牙語就不能審司法案件嗎?就法論法 08/05 03:13
anoreader:沒有您想像中得那麼困難!!! 08/05 03:13
EatMe37:幹麻 線在又不是在講德國日本 不能來歐... 08/05 03:14
anoreader:還是您覺得軍隊一定要相稱軍法審檢體系,才是最對位?! 08/05 03:15
EatMe37:很多法匠也都是就法論法啊 但這樣真的就對嗎 08/05 03:15
EatMe37:以今天這事件 或許民間介入的確較恰當 08/05 03:15
anoreader:只想說司法不能解決一切,但論法上回歸司法體系會比您維 08/05 03:17
EatMe37:但我說的不單是這種較簡單明瞭的狀況 08/05 03:17
anoreader:護軍體系來的適切,就如您所說的依法論法不能代表世間很 08/05 03:18
EatMe37:舉例來說 有個海豹部隊的故事 一偵查小隊淺入敵境遇到牧羊 08/05 03:19
anoreader:很多事情,但不要把一切事情丟給處理{司法}機關上. 08/05 03:19
KingLBJ:法官就是認事用法.法官不是萬能. 08/05 03:20
anoreader:若是軍審檢連他的法律基本工作都做不到,還期待其他功能? 08/05 03:21
anoreader:只是因為他是軍人比較瞭解軍人,但法律0分? 08/05 03:22
EatMe37:人 滅口不滅口!? 08/05 03:22
KingLBJ:聯合國有相關的交戰規則.你可以去查詢 08/05 03:23
EatMe37:這類型的案例 若殺人滅口 就法論法 適當嗎!? 08/05 03:23
KingLBJ:而且你把國軍想太厲害了.我們台灣有在外國作戰嗎? 08/05 03:24
EatMe37:對 若是依交戰規則 那就犯法了 08/05 03:24
anoreader:您講的是正義思辯書中的那個例子!我可以告訴你很適當 08/05 03:24
KingLBJ:可能有或許我不知道. 08/05 03:25
anoreader:法律操作沒有你想像那麼簡單,這種例子也是可以透過現行 08/05 03:25
EatMe37:事實是 他人道守法沒滅口 最後被澇來的人來殺光 08/05 03:25
anoreader:解釋給予免於法律上的非難.而且那個例子是說明道德判斷 08/05 03:26
KingLBJ:哈佛那系列我有看過. 08/05 03:26
EatMe37:那例子是真實案列 08/05 03:27
anoreader:跟你說所的法律不能解決一切論,無法連結! 08/05 03:27
KingLBJ:不要唬爛我.那是法哲學上的思考與辯證.沒有一定 08/05 03:28
EatMe37:所以我這樣問 如果今天他殺人滅口 被下屬檢舉上法院 怎判? 08/05 03:28
KingLBJ:難判.法律本來就無法解決世界上所有事情. 08/05 03:29
EatMe37:我沒虎爛你啊...確實是真實事件... 08/05 03:29
KingLBJ:我知道.我還可以幫你舉例海上漂流的真實案例! 08/05 03:30
anoreader:所以跟你說的軍事法院比較厲害的相連是?法律本來就不能 08/05 03:30
KingLBJ:但是這和今天討論的廢軍檢軍法沒有關係! 08/05 03:31
anoreader:解決一切若是,判刑也需個案狀況而適用法律啊?! 08/05 03:31
KingLBJ:海上漂流那是英國的案例.被吃掉的也叫PARKER. 08/05 03:31
EatMe37:我想你讀法律的吧...依法論法 所以你很難判 08/05 03:31
EatMe37:但我覺得如果是有軍事歷練的法官 就不難判了... 08/05 03:32
anoreader:所以軍檢軍法就比較高明?因為扣除法律他比法官懂軍人? 08/05 03:32
KingLBJ:我已經說了.法律本來就無法窮盡人類世界的事物 08/05 03:32
KingLBJ:法律本來就不是真理.而是假設.只能求接近事實的"真實" 08/05 03:33
anoreader:我告訴你那個案子算到一般法院一般法官也會判! 08/05 03:33
EatMe37:我想說的是就是類似這種狀況 但嚴重性較低的 08/05 03:34
anoreader:這樣有直接回答到你了嗎?民主先進國家中非軍事法院 08/05 03:34
KingLBJ:你拿一個與生俱來就有缺陷的機制來靠背這機制的缺陷. 08/05 03:34
anoreader:比軍事法院體系來得多,就不能解決你的問題?! 08/05 03:35
EatMe37:或許 還是需要一些較了解其環境特殊性的人來判較適合 08/05 03:35
了解環境特殊性質的人可以傳.可以當證人.可以當專家向法官解釋其特殊性 而不是讓這了解特殊性的人自己球員兼裁判 這樣獨立審判只是空中閣樓
anoreader:所以世界上只有美國英國中華民國軍法處理最符合你想要? 08/05 03:36
KingLBJ:但是你又不得不用這機制.然後又一直靠背這機制.不是很矛盾 08/05 03:36
KingLBJ:嗎? 08/05 03:36
EatMe37:A大 你覺得一般法院會怎判? 08/05 03:37
anoreader:ptt首發的邊緣極限快到了... 08/05 03:37
※ 編輯: KingLBJ 來自: 114.38.177.172 (08/05 03:40)
EatMe37:K大 我靠背啥了?? = " = 08/05 03:37
anoreader:你有聽過依法阻卻違法事由嗎?這個操作就可以解決你的 08/05 03:39
anoreader:問題,還有拜託您先拿起手邊的法學緒論看一下!這些問題 08/05 03:40
anoreader:不用到法律系學生才能解決 08/05 03:40
EatMe37:所以你覺得一般法院也會無罪摟!? 08/05 03:42
KingLBJ:法律這個機制有其天生缺陷.但至少目前民主國家都有法律機 08/05 03:43
anoreader:社會上有很多專業性案件,如同K大所說法官不可能全瞭解 08/05 03:43
EatMe37:哀 只是覺得因為今天軍檢太爛 所以都覺得要廢... 08/05 03:44
KingLBJ:制.你看不起一個生下來就有殘疾的人又要他能飛善跑 08/05 03:44
EatMe37:但是撇除爛的因素 還是有些狀況是需要軍檢存在的 08/05 03:44
anoreader:就看他的情況而定,若有交戰情況所需還是會阻卻違法! 08/05 03:44
KingLBJ:本來就不可能.沒有烏托邦好嘛.所以我要懷疑你是政治系的囉 08/05 03:45
anoreader:所以條件一樣軍法院就比較厲害判出不一樣?! 08/05 03:46
KingLBJ:今天白話就是沒有完美的機制.有的話也會因為人而不完美 08/05 03:47
EatMe37:但沒交戰情況啊 他只是個無辜路過的牧羊人 08/05 03:47
anoreader:已經這麼多的說明回歸一般體系,可以解決你的問題 08/05 03:47
KingLBJ:一個爛到底的機制和一個有時候會爛的機制 你要選哪一個? 08/05 03:48
anoreader:軍檢獨特性沒有一定要到不行好嗎?前面的例子都說了 08/05 03:48
anoreader:你支持軍檢一定不可廢的立場,回歸司法都可以解決 08/05 03:49
KingLBJ:E大你講的例子或許在法律能解決的邊緣或超出了.不是今天軍 08/05 03:49
KingLBJ:存不存在的理由和討論範圍了 08/05 03:49
anoreader:所以才跟你說個案判斷啊?!翻一下書吧拜託 08/05 03:49
EatMe37:因為我認為類似這樣的情形 在民間是會有罪 08/05 03:50
EatMe37:但換作事了解其特殊性的軍法庭 無罪機率大 08/05 03:51
anoreader:結論就是軍檢審廢了會少一瞭解軍人的人!所以不能廢! 08/05 03:51
anoreader:我氣到了~你的例子在民間也會無罪啦 08/05 03:52
KingLBJ:不要生氣.大家理性和平討論.我舉個例 08/05 03:52
今天 一個醫療糾紛訴訟 其中爭點是醫學上非常複雜專業的問題 法官不懂 好 照E大邏輯 讓一個該方面專業且無法律背景的權威醫生當法官(簡稱A) 最後 被告醫師獲判無罪 因為A非常了解爭點 所以根據他的專業了解並且秉持良知判了被告醫師無罪! 外界會怎麼看?! 我可以幫你下新聞標題 "該醫師法官球員兼裁判".. "司法不公!!!" "司法已死" 沒有人會信服!!!!!! 可是A的確做了正確的事情!!! 今天 司法獨立..讓不懂醫療專業但具備充分法學知識並秉持良知的法官審判 審判過程中 由於法官不懂醫學專業 找了很多證人專家來鑑定 勘驗 包括前述例子的A 最後法官認事用法採信了A的見解判被告醫師無罪 你覺得新聞標題會不會下"球員兼裁判"這種標題?! 絕對不會!!!!!!!!!! 這就是法律的作用和機制之所然... 對. 後者會耗費時間 但是結果可以符合事實且說服社會 而前者的例子雖然判決結論正確 但是無法服眾 兩相比較 你覺得哪個有效率!!!!!哪個節省社會成本!!! 你不要跟我說後者法官可能會收賄或不公等情事 我已經講了 具備充分法學知識和秉直良知的法官 A的見解又是真知灼見 明顯正確 ..法官不會不採! 講這麼多 法官就是認定事實 適用法律而已 nothing less.. nothing more.. ※ 編輯: KingLBJ 來自: 114.38.177.172 (08/05 04:09)
anoreader:我不想幫你上課!若是非交戰他濫殺他就有罪,若基於軍事 08/05 03:53
EatMe37:呵呵...我才不信 牧羊人家屬吵一吵 絕對有罪 08/05 03:53
anoreader:需要他還是會有罪不能阻卻違法 08/05 03:53
anoreader:結論就是,你不信的說! 08/05 03:54
EatMe37:這不是上課不上課 翻不翻書的問題 哀...難怪一堆法匠... 08/05 03:54
anoreader:用這麼少法律用語你應該還看的懂吧?軍法院學的法律跟 08/05 03:54
anoreader:一般學的就不同! 08/05 03:55
anoreader:兩個法院是不同國家法律喔? 08/05 03:55
anoreader:不要扯翻不翻書的問題,我的問題你都沒有回答我啊? 08/05 03:56
EatMe37:沒必要性 為何還那麼多國家有軍法庭呢 08/05 03:56
anoreader:提出的論據都回答你不能作為支持論據,你的結論就是他很 08/05 03:57
anoreader:獨特就是不能廢就對了! 08/05 03:57
anoreader:就跟你說沒有軍事法庭比有軍事法庭的國家多!還跳針! 08/05 03:57
EatMe37:抱歉 你的問題是啥啊 因為感覺你都自問自答了 @@ 08/05 03:58
anoreader:你把非民主國家算進去就是你要的答案了! 08/05 03:58
lexluthor:真熱血耶 美德、福祉與自由 正義的三大面向 08/05 03:59
anoreader:對不起K大在你文戰了起來!抱歉我想下課了! 08/05 04:02
EatMe37:哀 不要那麼激動嘛 我只是提出另一種思考方向而已... 08/05 04:03
lexluthor:= =下課了 喔 那沒得參一喀了 08/05 04:04
anoreader:其他K大.Eat大.Lex.大可以繼續,也讓小弟看一下不同的觀 08/05 04:08
anoreader:點,即便是立場跟我很衝突的Eat大.也謝謝受教了!至少 08/05 04:09
EatMe37:K大 你會覺得是球員兼裁判 因為今天這事是民間VS軍方 08/05 04:09
anoreader:也得到一些心得與想法,語氣上還請見諒!拜託繼續... 08/05 04:10
EatMe37:而我所要表達的是 軍方vs軍方 的情況 08/05 04:10
KingLBJ:我記得全世界真正民主國家有軍事法庭的只有五個 08/05 04:12
EatMe37:另外 軍隊的特殊在於它較容易牽涉到一條命與多條命的抉擇 08/05 04:14
EatMe37:而你所說的醫療之類的特殊領域 有嗎?? 08/05 04:15
KingLBJ:醫療上就不會牽涉到一條命與多條命的選擇嗎? 08/05 04:16
lexluthor:喔 那其實會與當時的動機有關 08/05 04:16
KingLBJ:太多了.況且一條命和多條命哪個比較重要?! 08/05 04:16
lexluthor:E大的例子就是 然後要看是否有合適的法律可以幫忙 08/05 04:17
KingLBJ:球員今裁判的想法不只適用在民VS軍.軍VS軍也是一樣! 08/05 04:17
lexluthor:軍事法庭如果可以中立...那就可不廢除也好 08/05 04:18
lexluthor:但問題就是在評估這個 08/05 04:19
EatMe37:但 軍vs軍 找民間較不熟悉實際情況的當裁判 未必是好 08/05 04:19
KingLBJ:不是只有打仗會死人.很多議題都會牽涉到生命權的選擇 08/05 04:20
lexluthor:這點沒錯 就像金融海嘯時 金融的複雜操作 讓法官搞不清 08/05 04:20
KingLBJ:所以你追求的是一個封閉的系統 不讓人民社會檢視的機制? 08/05 04:20
lexluthor:但是唷 如果無法中立...這一點就會有很大問題 08/05 04:21
EatMe37:醫療牽涉一命or多命當然有 但很少吧... 08/05 04:21
KingLBJ:現行制度下軍檢軍審可以中立?屎都能吃 08/05 04:21
lexluthor:軍中文化縱然不同 但基本權利都是相同的 08/05 04:22
KingLBJ:很少不代表沒有.今天不是說少數就可以忽略.一個人的命難道 08/05 04:22
KingLBJ:不是命?1000個人的命才是命嗎? 08/05 04:22
lexluthor:ㄜ 目前看來是沒錯啦 但廢除也要看有沒有好處 08/05 04:22
lexluthor:以前軍法都是重判 很有威信 比一般司法機構嚴格 08/05 04:23
KingLBJ:況且少不少我還真不知道.我相信你也舉不出數據.就別在這 08/05 04:23
KingLBJ:打轉了. 08/05 04:23
KingLBJ:重判?不要被唬爛了!!!!!!!!!!!!!! 08/05 04:24
lexluthor:所以很多都因此會更加遵守法律 軍人也被期待更多 08/05 04:24
EatMe37:而且 醫療碰到這種問題 重點就不在於"專業"了 08/05 04:24
lexluthor:那是以前壓= = 08/05 04:24
lexluthor:現在就是不一樣了 才會變成這樣 08/05 04:24
KingLBJ:威信?也太好笑.本人不是沒從事過軍法業務. 08/05 04:25
anoreader:補眠前多個註解!一般司法也是可以適用陸海空軍刑法審判. 08/05 04:25
KingLBJ:不講證據.不講邏輯.只講豎立威信而講迅速的案子 08/05 04:25
EatMe37:很少不代表沒有 但這是特殊性和大數法則下的問題 XD 08/05 04:26
lexluthor:三十年前...沒有嗎?有這麼嚴重 ? 08/05 04:26
KingLBJ:軍檢軍審唬爛不懂法律的台灣人民幾十年!!!! 08/05 04:26
lexluthor:恩 當然是可以啦 我是探討他的功能 08/05 04:27
lexluthor:原始功能目的如果不存在 當然是可以考慮廢除 08/05 04:27
KingLBJ:E大你講的軍VS軍我也可以質疑很少阿!畢竟台灣多久沒打戰了 08/05 04:27
EatMe37:K大 你說的這些 都是人跟爛的問題... 08/05 04:28
KingLBJ:那是因為組織法的問題啊!! 08/05 04:28
KingLBJ:組織上不獨立.立場上不超然.怎麼判案?! 08/05 04:29
KingLBJ:即便是軍VS軍的案子也是要說服社會阿!國軍存在的目的是什 08/05 04:29
KingLBJ:麼?為了捍衛民主憲政不是嗎? 08/05 04:29
EatMe37:那 改變和補強組織 也是種選擇啊 08/05 04:30
KingLBJ:對!是一種選擇.但是是一種沒有效率的選擇! 08/05 04:31
KingLBJ:手段要能達到目的才是有效的手段方法不是嗎? 08/05 04:32
KingLBJ:你不一次到位.永遠都可以有規避的後門讓國防部隻手之天 08/05 04:33
KingLBJ:你要死幾個洪仲丘才要修法修好?! 08/05 04:33
KingLBJ:在這議題上還要保守修法?我不知道還要死多少洪仲丘 08/05 04:35
EatMe37:我不覺得洪的死 要歸咎軍檢軍法... 08/05 04:39
KingLBJ:黃丞儀律師的文章看一下後半段吧 08/05 04:39
KingLBJ:錯!!!!!!!!!!!!!!!!!!!!!! 08/05 04:40
KingLBJ:洪的死絕對可以歸咎軍檢軍審 08/05 04:40
KingLBJ:如果今天早就沒有軍檢軍審而回歸一般司法 08/05 04:40
KingLBJ:那些軍人還會這麼有種違法關禁閉嗎? 08/05 04:41
KingLBJ:只是洪的死歸咎軍司法的程度射程不如那些軍人 08/05 04:42
EatMe37:違法關禁閉 等於致死?? 08/05 04:42
KingLBJ:今天就是最後的機制沒有效果.軍方覺得按照慣例可以搓掉 08/05 04:43
KingLBJ:你這已經超越剛討論的爭點了.要另闢也不是不可以 08/05 04:43
KingLBJ:你有看過起訴書嗎?一堆過失犯的法條.獨獨陳是凌虐致死 08/05 04:44
EatMe37:我也醬覺得...這條講下去真的沒完沒瞭了 = " = 08/05 04:44
KingLBJ:加上起訴法條根本就是在幫那些軍人脫鉤故意過失 08/05 04:45
KingLBJ:一個爛到極致沒救的機制為什麼還要改良和補強?!! 08/05 04:47
KingLBJ:部長說要大破大立難道是放屁?! 08/05 04:47
EatMe37:恩 這又回到剛剛的問題了 因為人和爛的問題... 08/05 04:48
EatMe37:我覺得...時辰已晚 我們還是擇日在戰吧... = " = 08/05 04:49
EatMe37:先行告退了 XD 08/05 04:49
KingLBJ:不只是人和濫的問題.根本是組織法衍生的問題 08/05 04:49
KingLBJ:你到底知不知道什麼是組織法@@ 08/05 04:50
anoreader:躺平前註解,孟德斯鳩跟憲法上的權力分立精神,或許可以為 08/05 04:56
anoreader:現行軍審檢是制度上的問題找到答案!而非單純人的問題! 08/05 04:56
lexluthor:找了許多資料之後 發現真如你所說 原始功能目的不在 08/05 04:57
lexluthor:那廢除之路是一件好事 08/05 04:57
lexluthor:不過許多國都有軍審制度... 包含美國 08/05 04:58
lexluthor:只是制度完善度可能有差 還有軍中文化 08/05 04:58
lexluthor:目前看來 的確無法包持中立 廢除應該是正確的道路 08/05 04:59
KingLBJ:E大用不是討論範圍的議題來擾亂.唉 08/05 05:08
KingLBJ:就算是理解軍事的法官.難道不用認事用法.依法獨立審判嗎? 08/05 05:10
KingLBJ:跟他講了後.他又要另闢戰場. 08/05 05:14
anoreader:K大辛苦了!換個角度想透過戰文鄉民會更加支持1985聯盟 08/05 05:16
anoreader:承平時期全面回歸司法的訴求,並共同監督政府執行! 08/05 05:17
KingLBJ:其實何謂成平?何謂戰時?這也要解釋清楚. 08/05 05:20
KingLBJ:不然若陷入不確定法律概念.難保沒有解釋空間讓國防部又伸 08/05 05:21
KingLBJ:黑手進來! 08/05 05:21
senior:mdm的說法跟"兩邊一樣爛 淚投XXX"的邏輯有什麼不同... 08/05 05:46
littlefupo:軍檢用途保護犯罪者,力抗受難家屬 08/05 06:53
pmpo:審檢要分隸,也要分立!同在行政權下,當然懷疑其正當性! 08/05 09:25
anoreader:恩循樓上的問題,到底什麼樣的原因跟特殊性可以導出現行 08/05 11:18
anoreader:打錯是提出的看法,現行軍審檢一定要存在的可以違背憲法 08/05 11:20
anoreader:存在,拜託給我一個可以超越憲法精神的理由? 08/05 11:21
anoreader:還要要扯其他國家之前先去看一下他們的法律,再來回答 08/05 11:23
anoreader:不要就是些腦補理由,違憲的確是可以一個選擇方式?! 08/05 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