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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有沒有施暴以前先想想 非法禁錮算不算以權力脅迫對人身自由施暴 在想想 經過士評會5:0、連長、副旅長、旅長簽屬禁閉同薏 是不是集體 不要拿那些人不懂規定說嘴 那是長官行使職權本來就該懂得 問路邊尿尿的小孩 拿刀捅人可不可以說我不知道犯法 再者 體溫44度,我不是學醫科的 就讓我們來集思廣義把人加溫到44度的方法吧 當柴燒?煮熟?人體自燃?還是埋方舟反應爐? 一切的一切你我他應該都沒聽過體院有人可以在一小時內燒到44度 一切的一切你我他應該都沒聽過體院有人可以在一小時內燒到44度 一切的一切你我他應該都沒聽過體院有人可以在一小時內燒到44度 這我不說,不栽贓 請自行填入44度的原因____ 結論 非法對部屬集體以權利剝奪人身自由並脅迫施以不當體能凌虐致死 ============================================================= 以上都是從"現有""軍方所提供"知識時可以推論並且和理理性去回答的 不知道以相對刑法、民法較嚴的軍法 這種對部屬的行為是否該判刑(操練、簽名同意) 在民間光是非法禁錮 我就要被告到脫褲子了,何況關死人 軍方沒傳喚士評會的人,重要關係人全數交保(8/5前 請問這在陽間正常嗎? 再問一次 這種對部屬的行為是否該判刑(操練、簽名同意) 請自行填入44度的原因____ 以上言論不含未證實之報料 夠公正、理性了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145.4
jojosun993:科神也說醫學上不太可能5點半昏倒1小時內馬上燒到44 08/06 04:09
lexluthor:......唉 還是推 08/06 04:19
a84885640:關禁閉 我也可以解讀成 不黯法條 屬行政疏失 08/06 04:35
a84885640:我只是批准他被關 但我沒有要他被操死 頂多就行政懲處 08/06 04:36
kaky:http://ppt.cc/02O8 08/06 05:51
kaky:http://ppt.cc/EsNA 08/06 05:51
kaky:http://ppt.cc/ys3o 08/06 05:52
teamax:睡醒沒人說連結有問題我再點 08/06 0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