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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 這一篇文章值 1000 銀...靠夭都不見了...orz 04/30 03:13》之銘言: 太慘。靠夭文章不見看來是救不回來了。用斯伯丁想也知道我一定沒備份的啊。 連想說再來回個文唄,結果第一行都變成引述這名字超長又超怪傢伙之銘言... 太慘太慘太慘了啊啊啊啊啊啊...... 好。這次要盡量長話短說。咳。 剛剛我又看了一次緯來體育台的重播。最後一分鐘,最有爭議的那幾個 play。 LeBron James 帶球切入,墊步跳起要出手的同時,Jared Jeffries 伸出她超過 七呎的手臂偷偷摸了一把,球在 LeBron 手裡滑了出來、然後 LeBron 趕快在落 地的同時順勢把球抓牢,往籃下右邊又多跨了一步,起跳,擦板,進。95:93。 Jared 望向裁判,怎麼沒有哨音?巫師這邊要在底線發球,時間再拖下去等一下 被吹延誤比賽可划不來。問題是還是要抗議一下才行啊。Jared 向裁判比出雙手 大拇指的手勢,剛剛第一步就被 LeBron 給輕易過了的好像是 Caron Butler 吧, 也不約而同地比出同樣手勢。當然不是兩個恰恰好的意思。剛剛前一個 play 距 離 LeBron 最近的兩個巫師隊球員,都不覺得 LeBron 有走步,而只是要跟裁判 爭取一個跳球重新決定球權誰屬的重判,是她們搞不清楚狀況,還是 LeBron 這 個動作真的不算走步呢? 可別以為裁判真的睡著了。哨音很快就響了。只不過跟前一個 play 無關,巫師 的王牌得分手 Gilbert Arenas 已經很快帶球切入,撞倒迅速回防的 LeBron 並 順勢上籃得手,剛剛裁判的哨音是在吹 LeBron 阻擋犯規,95:95,還有加罰一 球的機會。暫停過後 Arenas 穩穩罰進,95:96,巫師取回領先。 妳還在想 LeBron 前一個 play 有沒有走步嗎?LeBron 已經又帶球單打、Jared 又伸手干擾但這回沒撈到,Arenas 也內縮補上來斷了 LeBron 把球傳往中間外線 的路線,Antonio Daniels 跳起來竭力伸展著四肢要干擾 LeBron 急停跳投的空 間,LeBron 則扭曲身體閃過了 Daniels、再度施展坦克般的無敵墊步往籃下走, 魚躍拔起準備出手。放掉籃下 Anderson Varejao 過來補防的 Michael Ruffin 也隨著筆直跳起,雖然身體跟 LeBron 有紮紮實實的碰撞但手部動作交代得乾乾 淨淨,LeBron 靠著過人的滯空跳躍力在空中硬是停留得比 Ruffin 久,挺腰拉桿 再度把球穩穩放進。「俊~~~~~~」喔,我只是在想,如果是林煒廷來播報, 聲調上可能會這麼 high 吧。97:96,只剩 5.7 秒了,巫師喊暫停。 LeBron 一邊振臂跟隊友們慶賀奪回領先,一邊對裁判剛剛沒有再把自己送上罰球 線感到不太滿意。一分之差又有充裕的時間,這些微的領先實在不太保險啊。 Arenas 在三分線外拿到球,防守者居然放給她一大步的空檔,豈有不直接跳投的 道理?「俊~~~~~~」喔,如果是林煒廷應該會這麼報:「Arenas 接球拔了 就起,起了... 不俊!」這球的弧度在空中看來確實就已經不太俊。Varejao 抓 下防守籃板,時間到。終場比數就是 97:96,騎士拿下隊史自 1995 年之後的季 後賽客場首勝。 就這樣,這~就是事情的經過。 沒有人對裁判抗議過 LeBron 那球應該是走步,包括巫師隊球員自己。她們在當 下第一時間要跟裁判爭的「公道」,只是認為裁判應該吹爭球,不該承認騎士隊 的第 95 分,而該用跳球決定球權誰屬。 什麼黑哨?什麼新造神運動? 球,不是這樣踢底。 我在這裡並不打算說,裁判也是人、誤判在所難免,不然妳來吹吹看啊之類的廢 話。更不會放耍賴的大絕招,說啊反正判都判了又不會跑來看批踢踢的爭論然後 回頭去取消騎士的勝利。我要強調的是,重點不在 LeBron 到底有沒有走步,不 在聯盟高層是不是有偷偷授意要求裁判在關鍵時刻用哨音支持所謂新造神運動。 真正的重點應該是,我們應該問自己,我們到底有沒有看懂裁判的每一次判決, 所依據的規則是什麼。只有先去搞懂遊戲規則,我們才能真的理解比賽的進行, 才能知道為什麼哪一球有爭議、爭議點在哪裡。而不是先決定自己想站在哪一方 幫她們加油,所以有利的判決就鼓掌或在心中偷偷說好險好險,不利的判決就翻 臉大罵裁判作弊比賽不公要聲請選舉無效之訴叭~~~~~~ 有板友提到的前幾年湖人國王經典對決也是這樣啊。Bibby 滿臉鮮血所以一定就 是 Kobe 犯規嗎?如果裁判沒這麼吹,理由一定是因為故意要欺負國王隊嗎?我 說我們應該去好好思考的還是裁判如果要這麼吹,依據的理由到底是什麼。從結 果看來,我們知道在裁判眼中,這一球是 Bibby 自己把臉湊上去,Kobe 把球在 空中到胸前繞一圈再作下一個動作並沒有刻意張開雙肘、侵犯 Bibby 領域的意 圖,所以屬規則允許的合理護球動作。Bibby 盡了力防守,但滿臉鮮血卻沒得到 她預期中的理想結果,只能說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去理解裁判每一次響哨或不響哨的理由可能是什麼,再來判斷是否合理,然後妳 才能更理直氣壯地作出裁判是否吹黑哨、聯盟高層是否基於新造神運動的不當理 由暗地操作比賽結果的結論和指控啊。如果妳連人家遊戲規則是怎麼訂的都不去 關心、不去理解,光看結果不符妳的心意就大談陰謀論調,那妳這些年來不管多 久的 NBA 看球經歷都白看了,那我還真的得勸妳乾脆不要再看籃球了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85.105
BIASONICA:◆ 這一篇文章值 951 銀... 再多靠夭兩段就又一千銀了說 04/30 04:58
a0a000000000:先備分!!板主砍為LBJ洗冤的砍很兇!! 04/30 05:05
a0a000000000:準備好連續po.... 04/30 05:06
taicomjp:想太多..BIASONICA的文章是因為系統問題消失的 04/30 05:06
BIASONICA:噓樓上某好戰份子分身。批踢踢系統爆炸也要牽拖板主砍文 04/30 05:07
AgoodGuyOrz:只挑對自己不公的判決來說 gilbert那球可以說是自己撞 04/30 05:08
AgoodGuyOrz:人 結果吹阻擋 有一球吹anderson阻擋更扯 04/30 05:09
AgoodGuyOrz:這些你怎麼都不提???? 04/30 05:09
AgoodGuyOrz:騎士從頭被陰到尾是真的 04/30 05:10
BIASONICA:我是只挑最後一分鐘的三個 play 說,而不是只挑對騎士或 04/30 05:11
BIASONICA:巫師有利的 play 來說的吧。要先理解判決才能質疑判決。 04/30 05:11
amox:..先看文再推文.. 04/30 05:12
a0a000000000:板工 04/30 05:13
BIASONICA:分身 04/30 05:13
dpogcnn:我想說的是 前47分鐘就算有對騎士不合理的吹判 也不能合理 04/30 05:13
BIASONICA: 分身 (可惡剛剛沒推齊再推一次) 04/30 05:14
dpogcnn:化LBJ走四步不吹的判決 04/30 05:14
BIASONICA:要先理解判決才能質疑判決。妳不看我文章內容何必推呢? 04/30 05:16
ws1204:有些人不知道在噓甚麼 04/30 05:28
LebronKing:有些人不知道在噓什麼 去揍裁判啊哈 04/30 05:37
colors:咦?我搞混了 板上爭議的不是97分的那球嗎? 還是95分那球? 04/30 07:27
FWD:2002年明明就是Kobe接球=>轉身 沒注意到Bibby已經站好在等他 04/30 07:28
FWD:心裡一急才出拐子的 結果裁判判Bibby犯規 Kobe自己都錯愕 04/30 07:29
FWD:那個動作有點像王牌殺手拐流川那球 要判的話惡性犯規都可以 04/30 07:47
TimChiu:亂說板主砍文還說Bias大是板工XD 04/30 08:11
AgoodGuyOrz:挑最後一分鐘三個判決??? 一場比賽48分鐘內每個判決都 04/30 09:06
AgoodGuyOrz:攸關比賽勝負 你可以挑對巫師不利的判決 但請別忘記 04/30 09:07
AgoodGuyOrz:還有更多不利騎士的判決 04/30 09:07
AgoodGuyOrz:真這樣 我只能說聯盟有心在捧Arenas跟巫師隊 04/30 09:09
left2:推一個 寫的不錯阿 04/30 09:18
Conpana:裁判有心在捧Arenas和巫師隊?你有沒有搞錯啊 今天是誰的主 04/30 10:15
Conpana:場?可以睜眼說瞎話到這種程度 真是令人嘆為觀止 04/30 10:17
MemoryC:挑最後三個判決來講,就有人會說怎麼不挑最後四個五個 04/30 10:39
MemoryC:到最後會要你把全場48分鐘的每個play都列出來才甘心 04/30 10:42
amox:問題不是在挑哪些判決講吧 o_O .. 04/30 10:59
AlHarrington:推 04/30 11:06
NIKE74731:推一個 04/30 11:42
AmdsLancelot:不是吧...走步的是Lebron吃Daniels 04/30 12:15
AmdsLancelot:也就是施展無敵墊步的那球 04/30 12:15
AmdsLancelot:那球怎麼看都不對啊 墊步之後 04/30 12:15
AmdsLancelot:兩隻腳又都移動 這球才真的太扯 04/30 12:16
AgoodGuyOrz:我只是根據他文章解釋 不吹LBJ走步等於造神 04/30 12:19
AgoodGuyOrz:那偏向Arenas的判決等於捧巫師跟Arenas 04/30 12:20
AgoodGuyOrz:還有BIASONICA你可以看這篇外電http://0rz.net/f51j4 04/30 12:22
AgoodGuyOrz:兩邊教練對吹判都有意見 不是只有巫師而已 04/30 12:23
quiff:你搞錯了吧 有問題的是最後一球 墊步收球又再走兩步 04/30 12:31
BIASONICA: 04/30 15:32
BIASONICA: 04/30 15:33
BIASONICA: 04/30 15:33
BIASONICA:我發現我看不懂推文...哪些是針對我內文在回應的呢?orz 04/30 15:34
meson:b大 你說得是十大好球的第二名嗎? 那時候已經95:96了耶 04/30 15:43
BIASONICA:0:30 James Layup Shot: Made (39 PTS) [CLE 95-93] 04/30 15:50
BIASONICA:喔我看懂了。原來大家是說 0:05 [CLE 97-96] 這球啊... 04/30 15:58
BIASONICA:但是在我看來 LeBron 不是墊步收球又再走兩步欸。 04/30 16:06
BIASONICA:慢鏡頭看分解動作才會覺得收球繞過 Daniels 像墊步吧 04/30 16:10
BIASONICA:原速度看勉強算是還蠻流暢的三步上籃啊... 04/30 16:11
BIASONICA:Shaq 更分解的背框單打翻身墊步大跨步灌籃都被允許了... 04/30 16:12
vincetoh:睜眼說瞎話 還蠻流暢的三步上籃咧 嘖嘖~ 04/30 16:38
vincetoh:整個動作再墊步後都停頓了一下 才又兩步上籃走步了啦 04/30 16:39
BIASONICA:我認為妳說的墊步停頓是慢動作鏡頭一再重播的錯覺,這樣 04/30 16:57
BIASONICA:的動作在 NBA 有機會被看成連續動作。裁判就是這麼看的 04/30 16:59
BIASONICA:又譬如有些球我們可能覺得明明應該是乾淨漂亮的火鍋,但 04/30 17:03
BIASONICA:裁判卻吹 goal-tending,我們也是會先理解規則才來質疑 04/30 17:03
BIASONICA:若是火鍋,理由是球還在上升,若是勾天頂,理由是球已往 04/30 17:05
BIASONICA:下落,之類的,妳知道裁判依據的規則是什麼,才會依自己 04/30 17:05
BIASONICA:看到的情形是怎樣,來說妳覺得裁判的哨音是否合理。 04/30 17:06
BIASONICA:LBJ 是否走步這兩個 play 也是如此吧。去設想裁判可能是 04/30 17:07
BIASONICA:依據什麼理由作出判決,總是比自己認為應該怎麼判有意義 04/30 17:09
BIASONICA:這才是我連發兩篇想要表達的最主要意思啊... 04/30 17:10
BIASONICA:至於 AgoodGuyOrz 的回應,我本來以為是反諷但好像不是 04/30 17:11
BIASONICA:我個人比較支持騎士的立場在文章中有這麼不明顯嗎...orz 04/30 17:13
vincetoh:嗯 我了解你所說的要知道裁判依據的規則是什麼 04/30 17:14
vincetoh:但只說這個 play ,也許那個動作可以被你解讀成連續動作 04/30 17:16
vincetoh:但不要忘記他收球的時候是兩腳墊步而不是單腳 04/30 17:16
vincetoh:就算是連續動作 兩腳墊步後再多加兩步 那不是走步是啥? 04/30 17:17
vincetoh:難道說裁判沒吹 巫師球員沒抗議 就能說這球沒問題嗎 04/30 17:18
BIASONICA:所以要先把收球前那個動作先認定為是兩腳墊步才會吹走步 04/30 17:17
vincetoh:放在規則前面 這球就是走步 還能依據什麼其他的規則嗎 04/30 17:18
Sanbeishuu:這篇中肯是事實 比完了也是事實 走步也是事實 04/30 17:21
Sanbeishuu:造神運動也可能是事實 裁判沒看到也可能是事實 04/30 17:22
BIASONICA:要吹走步當然絕對合理,不過若不吹也不見得就該指控誤判 04/30 17:22
Sanbeishuu:但是如果是誤判的話 那可能就要請裁判回家吃自己了 04/30 17:22
Sanbeishuu:如果墊步之後還可以兩腳移動的話 那真的是守不住啊 04/30 17:24
Sanbeishuu:如果空中被蓋但是沒掉 可以落地站穩在迅速擦板 04/30 17:24
Sanbeishuu:那真的也是守不住啊... 04/30 17:25
BIASONICA:球賽就是有很多需要裁判自由心證的地方來作判決,我們才 04/30 17:27
BIASONICA:會說再多的電腦工具都只是輔助,不可能讓裁判通通失業。 04/30 17:27
BIASONICA:像我玩 NBA Live、NBA2K 也常會遇到想翻桌的奇怪判決啊 04/30 17:28
BIASONICA:沒有這個體認的話,勸大家別看籃球系列就不會那麼欠噓了 04/30 17:29
gepenny:裁判自由心證 只能說這個"判決"是ok的 因為場上裁判最大 04/30 17:37
gepenny:但怎麼樣都無法改變 那是一個"走步"的事實 既然有走不了那 04/30 17:38
gepenny:就是誤判 這就跟網球之前鷹眼系統還沒正式採用之前 誤判 04/30 17:39
gepenny:發生後 電視機前面我們就算借由鷹眼看得再清楚 裁判還是可 04/30 17:40
gepenny:以堅持他的判決 因為這是規定 但決不能說他這樣就沒誤判 04/30 17:41
gepenny:裁判可以解釋他誤判的理由是因為連續動作的錯覺 但這理由 04/30 17:42
gepenny:不是我們拿來合理化一個明顯的走步用的 04/30 17:43
BIASONICA:裁判認為是連續動作不見得是「錯覺」啊。這不是合理化 04/30 2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