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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我後來重新看了一下這篇文章,發現有一個問題還沒有釐清:如果母隊已經使用> > 掉部分中產,僅餘部份,那麼是否還能套用此規則來 match 這類特殊 offer 呢? match 是指「母隊有『權力』跟進報價」,但是否有「能力」則不一定。 若母隊有薪資空間,且該 RFA簽的 offer sheet 的首年薪資低於薪資空間, 母隊 match 的「能力」就是 cap space。 若母隊的團隊薪資超過薪資上限,則需要找例外條款;full-bird、early-bird 、non-bird、bi-annual、mid-level等,以這些例外條款當「能力」來match RFA 簽下的 offer sheet。 == 例如: (A) 尼克明年應該不會到豪華稅薪資上限,所以有五百萬中產。 Novak 是 non-bird,尼克有三個方法可以留人: (1) veteran minimum;具體的數字官方還沒公布,但明年 Novak 是生涯 第七年,從舊版 CBA 推估應該是 120萬美金左右。(但ESPN的報導是 140萬,有點奇怪,那明年應該是略大於這個數字) (2) non-bird exception:前一年薪水的 120%;他今年的薪水如果是ESPN 所說的 140萬,明年就可以用 140 x 1.2 = 168 萬跟他續約;若 依 hoopshype 與 storytellerscontracts 的數字計算,明年可以用 non-bird 續約的數字就只有 144 萬。 (3) 如果 168 萬(or144萬)還無法滿足 Novak,尼克就要動用中產了;即使 是高砲台,他的防守會讓他的身價不會太高,個人猜測,對這種浪人型 球員而言,複數年合約會比單季略高的薪資有意義;尼克真要留人,應 該不會動用中產,而是 non-bird + 複數年合約。 == (B) 若不幸必須動用中產以留下 Novak,J-Lin 的合約就會比較麻煩一點。 如上所述,若 168無法滿足他,那應該會 200起跳,換句話說,中產會 只剩下三百以下。 假設 J-Lin 跟別隊簽的 offer sheet 是 3M+1,尼克雖然有權 match, 但就沒有「能力」match了。 == 個人猜測,尼克不會把中產用在 Novak 上,而會選擇以複數年約代替 (2+1 player option 應該夠留住他),這樣在續約 Lin 時才不會發 生問題。 == 我的廢話一堆(= =),回覆原 PO 的答案其實很簡單: 「只要剩餘的中產大於 offer sheet 首年薪資,就可以 match 而留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4.108.34
cty:借轉尼克版 <(_ _)> 03/21 12:14
※ 編輯: puppetsgame 來自: 114.34.108.34 (03/21 13:35)
MOJS:中產要先用在Lin身上阿@@ 為什麼會是Novak優先呢 03/22 21:18
MOJS:欸..跟原PO講的一樣,Lin優先 但是我是覺得尼克開給Novak 03/22 21:20
MOJS:的複數合約應該沒什麼吸引力就是.. 03/22 21:20
puppetsgame:但是尼克明年只剩底薪跟中產,而中產有非常高機率會用 03/22 22:13
puppetsgame:在 Lin 身上,所以續簽 Novak 只有底薪這個選擇 03/22 22:14
puppetsgame:所以尼克的「誠意」只能表現在合約長度上 03/22 22:15
RIFF:最近聽到一點點消息 :尼克商品熱賣 03/26 16:55
RIFF:這兩年 雖然球員薪資壓力很大 但尼克應該有銀子負擔豪華稅吧 03/26 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