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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ectured (LAW制服‧飆卡拉)》之銘言: : 之所以想寫這幾篇文章 : 是想讓大家瞭解系學會的運作 : 以及如何才能讓更多法律系同學們有更好的生活 : 組成 : 與其拿法條 倒不如直接畫圖說故事: : ┌─────────w┐ : │ 法律學會 │───┐ : └─────────w┘┌─────────┐ : │ │ │ 系隊管理委員會 │ : ┌──┐ ┌──┐ └─────────┘ : │ 幹 │ │系代│ : │ 事 │ │監委│ : │ 會 │ └──┘ : └──┘<────┘ : 監督關係 關於此圖 個人認為可能需要修正如下: 基本上 一般人提到的法律系學會 其實就是指 幹事會 而未包含系代監委 而系代監委並非隸屬學會 而是獨立於系學會以外之組織(雖然系代的選舉與總幹事一起辦) 系代監委與學會的關係應該不是行政立法的關係 與學會處於行政立法關係者 應是會員代表大會 (從代表大會審預決算可如此推知 且渠等代表整個偌大的法律系全員監督系學會的運作) 而系代的定位 倒是有點像立法院長(會員代表大會像立法院) 所以理論上系代與學會的關係應該比較對立 但實際運作上 系代跟學會的關係其實是十分良好的 (避免系代與學會對立而增加學會預決算上不必要的困擾) 而系隊管理委員會 則是另一個時空背景下的產物了~ 路過的90學年度系學會成員 : 一、幹事會及監委會 : 也就是說 整個學會的體系是由幹事會和系代建立的行政立法關係 : 幹事會負責策劃活動 由系代及監委做初步審核 : 像監委會 就是預先審理學期的預決算 : 通過後 才在期初期末大會由代表審核 : 大家其實有事可以直接向幹事會反映 : 如果覺得不變 就可以向系代監委們投訴 : 二、期初期末大會 : 法律系的期初期末大會其實是很迷你的 : 相較於別系要求全員出席 : 我們只要求一班派兩個代表 就是班代跟總務 : 換言之 應到開會人數是24人 : 而系代是主席 幹事會 系隊隊長 監委則列席 : 至於正式開會人數我們是依會議規範的規定 : 要1/2 就是12人出席 : 期初大會通常幹事會會提這學期的工作 : 大家可以發問或建議 : 再來就是審預算 : 期末大會則是要報告工作成果 : 大家再看看有沒有任何問題 : 三、內部組織 : 1.幹事會 : 現在大家常看到的是學會的幹事會 : 通常會有總幹事 副總幹事 : 以及常設的各股 : 各股之組成由總幹事決定 可以自由增減 : 目前我們有:秘書、總務、課務、活動、公關、美宣、推廣各股 : 而向法研營這種大型企畫可能就會跳脫出各股來作為專案 : 專案的組成則由該專案的總召決定 : 2.監委會 : 以系代為首 其下有四名監委 : 主要是負責監督學會運作 : 目前有兩位三年級學長跟兩位二年級的同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81.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