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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件事情想請問各位一下 是有關於我們系排去參加大法盃的事 我們是代表政大法律系去參加比賽 一來我們並沒有多申請經費 只有申請報名費 而食宿都是我們自己出的 二來我們男女排皆各拿下了不錯的名次 可是報名費卻遲遲無法拿到 照理說 怎樣也不應該由我們系排的同學自己出這筆錢吧 畢竟我們不是為自己去參加比賽的呀 因為助教學姐說法律系是有撥一筆錢給法律系學會 所以我們跟系辦要也沒用 得跟系學會要才行 由於屢屢託人代問 卻始終得不到令人信服的答案 再加上大四學長姐們即將畢業了 總不能眼看他們要畢業了 還得自己多出這筆錢吧 再著又聽說系棒和系羽都有拿到經費 所以才想到來系學會板上po出這篇文章 嗯...應該也會有人上系學會板吧 So若我有什麼說錯的地方 還望主事者能加以說明 也希望能給予我們一個明確的答覆 感激不盡 -- ------- 可是,一個人會臉紅,不就表示,答案是"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