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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我提一點 這樣的題目編排使人一頭霧水 aguest有三篇文章 可是觀點都不太一樣 不知道誰是誰 或是我慧根不夠 呵呵 還有「主體的優位性」這種命題 我承認 在論理上沒有一種正當性說誰的「主體」優於他人的「主體」 所以也當然沒有沒法理直氣壯的說誰優於誰 但是實質上呢? 當然只有在「主體意志」衝突時才有「優位」問題, 以功利主義而言, 關心的是誰的剝奪比較少,請他委屈一下, 這樣也許可以解套。 我想指出的是, 也許用這樣學術的方式討論是十分冷血的, 專有名詞飛舞,掩蓋了多少辛酸? 主體的優位?在這樣說的時候也許是把很多家庭的悲劇帶過了, 也許是有人希望安樂死而不可得, 也許是有人有復原、重新做人的希望而被剝奪, 也許是家庭被拖垮,妻(夫)離子散, 大家都沒有過真正抉擇的經驗吧。 告訴大家一個例子, 有一個人因為意外而成為植物人, 當地的國家是可以安樂死的, 理所當然, 醫院建議執行, 他的配偶堅持不肯簽字, 每天守在床頭等他甦醒, 他的醫藥費、生活費, 都是由剝削農人而支付的。 後來他醒了,如奇蹟般的。 他發現家產因為他而幾乎殆盡,而且大幸中的不幸, 他還是半身不遂, 他自殺了, 就在第三天。 這個故事說了什麼? ※ 引述《aguest (自我中心)》之銘言: : : 姑且不在定義上作文章 比如說醫生是救人不是殺人等等 : : 而是考慮對執行者而言 他的主觀意願可否拒絕執行 : : 如果可以 那要用什麼機制表現 : 醫生可以拒絕,表現在他不願意執行安樂死就可以了 : : 如果不可以 有沒有表達的空間 : "醫生不可以拒絕"是不可以想像的 : : 生命的價值應該要更加的慎重 : : 至於社長所說函數的問題 : : 如果很淺白的想 : : 身體是病人的 受苦也是他自己 : : 似乎是以病人優位恰當些 : 好吧,那麼想像這樣的例子: : 荒島上只有兩個人A和B,其他什麼東西都沒有 : 突然間,A肚子餓了,而且餓到極為難受,於是A對B說:"從你身上割一塊肉給我吃好不好?" : B拒絕了,B說:"我對我身體有自主權,我不答應給你吃" : 於是A就論證:"肚子是我的,挨餓的是我自己,你應該要給我優位,所以你必須給我吃你的肉" : 既然承認的病人優位,那麼我們也應該承認肚子餓的人的優位 : 在這裡所必須強調的是,病患"遭受痛苦" 與 醫生"遭受職業尊嚴及自主權被剝奪" : 在道德上應該被同等地對待,至少也不能說前者對於後者有優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20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