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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財政法一(已修畢財政法一者選財政法二) 課程性質︰財法必選修.他組系選修 課程教師︰蔡茂寅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學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102.06.17 考試時限(分鐘):10:30~12:10 共100 mins.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YES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考題係助教書於白板故若有疏漏請見諒。指正益佳! ※得參閱小六法及《預算法之原理》(蔡茂寅,元照)二書 一、試從財政法角度分析會計法99條之1近來修法事件 50% 二、按勞委會所屬之勞保基金於於預算編列時編列於營業基金,同為勞委會所屬之國民年 金則編列於非營業基金之作業基金,就業安定基金編列於特別收入基金,而與勞保基 金類似之全民健保基金則編列於作業基金。試論如此編列合不合理?又是否有更佳的 編列方式? (50%) (試題結束) 話說第二題實在太長了文字實在記不起來@@ 意思有到就是 --
NTUinfo:追殺也太驚悚...03/25 19:22
tsuku:一樓不是要和myNTU單挑嗎?...03/25 19:55
ahpc82:打輸回來了吧03/25 20:02
myNTU:追殺NTUinfo!!!:D03/25 20:11
NTUSpace:希望沒事03/25 20:1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8.183
boo19900520 :已收入法律系 06/17 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