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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商事法總論及公司法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教師︰邵慶平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學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22年12月29日 考試時限(分鐘):100分鐘 試題 : 第一題 A公司為未公開發行,非閉鎖性之股份有限公司。 A公司有甲、乙、丙、丁、戊共5名董事,甲為董事長;另有己、庚共2名監察人。 A公司董事會於日前做成決議(下稱「日前董事會決議」):因看好國內不動產市場,將 投資大筆資金購置土地,並開始積極尋找投資標的。在此同時,甲因個人投資失利,急需 現金周轉,故希望以高於市場價格之高價,將其所有之土地一筆出售予A公司。 日前董事會決議後不久,甲私下與乙、丙、丁、戊各別溝通土地交易一事。乙、丙、丁、 戊知悉甲提議之價格並非合理,但為解決甲之財務困境,在溝通過程中,對此一土地交易 均未表示反對之意。 甲隨後聯繫己及庚,希望他們依循日前董事會決議,考慮購買甲之土地。庚因人在國外, 遂授權己處理。甲向己表示:「曾與董事們溝通,他們對此土地交易都沒有意見。」己評 估後認為此為A公司發展土地開發事業不可多得之機會,遂代表 A公司與甲簽訂土地買賣 契約。 庚回國後,發現此一土地交易價格對A公司甚為不利,遂表示強烈反對,並分別發文給A公 司、甲、己,主張此一土地交易對A公司不生效力,並請求提供與此一土地交易相關之一 切資料。 對於以下問題,請從正反不同面向,詳細分析討論: 1.此一土地交易對A 公司之效力。(20分) 2.甲、乙、丙、丁、戊、己是否達反其對A公司的受任人義務?庚能否代表 A 公司對甲、 乙、丙、丁、戊、己提起訴訟?(20分) 3. 庚向A 公司請求提供與此一土地交易相關之一切資料的法源(法理)基礎。A 公司能 否以事涉機密或其他理由,拒絕提供資料?(20分) 第二題 公司法及企業併購法中明文提及股東表決權拘束契約之規定有三:公司法第175 條之1、 公司法第356條之9及企業併購法第 10條。就這三個條文對於股東表決權拘束契約效力之 影響與關聯,下列兩件最高法院判決的見解似有不同。 針對下述判決要旨內容,若採取「支持最高法院 106 年度台上字第 2329 號民事判決, 反對最高法院109 年度台上字第2482號民事判決」之立場,你會提供如何之說理?請詳細 分析討論之。(20分) 1.最高法院 106 年度台上字第2329號民事判決:「當事人締結之股東表決權拘束契約, 除符合公司法第175條之1、第356條之9,或企業併購法第10 條規定,依法為有效外,倘 締約目的與上開各規定之立法意旨無悖,非以意圖操控公司之不正當手段為之,且不違背 公司治理原則及公序良俗者,尚不得遽認其契約為無效。」 2.最高法院109 年度台上宇第2482 號民事判決:「倘締約之當事人並非股東;或雖為股 東,但不符公司法第175 條之1、第356條之9,或企業併購法第10 條規定之立法意旨,而 訂立涉及董監席次、經理人選任等實質操控公司經營事項之協議,違反公司法第198條第1 項、第216條第1項有關董事、監察人選任之規定及同法第29條第1項所定董事會決議選任 經理人之權限,使公司內部缺乏足夠之制衡機制,剝奪董事會選任專業經理人之機會,影 響公司之經營方式,損及經濟效率之達成或公司利益者,自有害公司治理,且違反公序良 俗,該契約應解為無效。」 第三題 何謂董事候選人提名制度?請(1)簡要說明之(本小題作答範圍限答題紙上5行)(2)分析 此一制度施行之利弊得失。(20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12.13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Exam/M.1672216359.A.EB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