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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最高法院裁判與民法理論發展 課程性質︰選修 課程教師︰詹森林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學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23/12/19 考試時限(分鐘):100分鐘 試題 : 一、甲離婚後與養女乙同居,親生兒子丙對甲不聞不問。某日,甲付費請律師丁代筆遺囑 ,內容為甲死亡後,其全部財產共1000萬元中,乙取得750萬元,丙取得250萬元。丁律師 代擬上開內容之遺囑後,甲同意且簽名,丁並記明作成遺囑之年月日,再由丁及其受僱律 師戊以見證人身分同行簽名。甲死亡後,乙據前開遺囑主張應由其取得750萬元,丙表示 反對。請問:(50分) (1)乙之主張有無理由? (2)乙就甲之遺產,得繼承多少金額?該金額若少於750萬元,乙就其差額,得否請求丁 及戊賠償? 二、A 出租其房屋於B,租期1年,租金每月10萬元。A同意於10日後交屋,B 因此購買新 家具而支出3 萬元,並與搬家公司訂約而支付定金5000元。嗣後,A將系爭房屋以每月租 金11萬元,出租且立即交付於C;C於訂約時,知悉B承租在先。B知悉上情後,立即催告A 交屋,但A明示拒絕。B 乃向A 表示解約並趕緊另租他屋,但該他屋面積不能容納前述新 家具,B 遂折價為 2萬元而出售之;搬家公司因B逾期未搬家,依合約沒收定金5000元。 請問:B 就其折價出賣家具損失1萬元,及被沒收定金5000元,得否請求A或C賠償?(50 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213.10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Exam/M.1703079072.A.150.html ※ 編輯: beccaria0711 (223.140.213.100 臺灣), 12/20/2023 21:34:32 ※ 編輯: beccaria0711 (114.136.234.13 臺灣), 02/02/2024 15: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