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gra:還在想那個數字怎麼這麼嚴苛XD 06/02 20:57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7.246
※ 編輯: chemcat 來自: 140.112.7.246 (06/02 10:48)
最近耳聞有些關於社費支出的傳聞
(因為未經求證,在此不多說)
想起來之前曾經有討論過社費支出的審核問題
還請知道結論在哪裡的人PO出來,或是有志者提供建議
第八章 經費
第七條(新增)
社費支出達新台幣10元以上,須經社員大會決議
社費支出達新台幣5元以上,未滿10元者,須經社長同意,惟其總額每學期以15元為限
社費支出未滿新台幣5元者,其支出由各負責社務委員自行決定,惟其總額每學期以10元
為限
(數字我隨便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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