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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我不是護理師 我是營養師 營養師公會是這樣 不管有沒有職業地點或者職業 更或者沒有學分 都可以加入營養師公會 但是職業登記沒有這麼簡單 職業登記必須要拿在職證明+加入公會 的證明 還有自己的營養師證書 拿這三個物品 去換到小張的職業證書神器 所以回到你的問題 沒有修學分 公會 能不能加? 我的直覺是可以 你可以用你只是想要瞭解最新的護理師資訊的理由加入公會 這樣是沒有問題的 因為加入公會 會有紙本還有會議通知 但是如果要職業登記 台北市會要求93年之前的人 提出學分證明 所以應該是很困難的.............. 不過 根據營養師法的解釋 營養師學分證明是從民國95年開始 所以不管你是拿到多久之前的證書 就算是民國元年的執照 都從95年起算計更新點 所以到101年之前 都可以直接登記 所以換到護理師法來說 到底要從哪個時間點算你必須更新的時間? 依照法規 要從護理師法開始規範學分開始算起 我對護理師法規瞭解不深 所以我映像中好像是民國97年才開始計算的? 如果沒有特別解釋文(營養師法有特別解釋過) 到103(97+6)年之前 都可以職業 因為這是法律必須保障在法律沒有規範之前 這些已經依照舊法從事的人員 法律是這樣的意義 法律必須以新法論處 但是如果是新法舊法互相違背 則是依照對於最弱勢方(未規範)的有利點 這是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 現行法規也是如此 我在補充最後一段 我想也搞不好是核心問題所在 如果公會以六年沒有上過學分 不給你加入公會為由 這個是公會已經違反了法律基本規範(我印象是違反行政法) 這幾點給大家參考 -- 高義,你個仆街仔。 高義,你他媽雜碎。 溝一,哩機咧糙淑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0.104.239
chingfen:公會和工會是不一樣的... 12/03 03:41
chingfen:護理人員法有公會的規定(法律要求) 12/03 03:42
第十條(護理人員之強制入會)【相關罰則】第一項、第二項   護理人員公會不得拒絕具有會員資格者入會。 第二條(護理人員定義)   本法所稱護理人員,指護理師及護士。 第三條(護理人員證書之請領)   經護理人員考試及格者,得請領護理人員證書。
chingfen:至於護理人員的工會....(不知何時才會誕生呢?) 12/03 03:45
GauYi:我先把公會改一下........ 12/03 03:46
OK 我看完了 百分之一百可以加入公會 沒有問題 ※ 編輯: GauYi 來自: 140.120.104.239 (12/03 03:53)
chingfen:不管有無執行護理業務,都可加入公會 12/03 04:34
chingfen:但執行護業務者,必須有執業登記,不能只有加入公會 12/03 04:35
chingfen:謝謝GauYi大的提醒。 12/03 0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