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ucheng (用功~~~)》之銘言:
: 問這個問題有一點奇怪我知道…
: 不過我有一位好朋友開了公司(用F1) <-- 北美
: 他找我一起start up,把idea化作產品 (好玩 > 真的賣錢)
: 我知道開公司可以(投資),但是他的說法是
: 只要我們不"拿薪水"就可以簽Contract (例如分給我公司股份的方式)
: 當然Start up公司賺錢很難,我們是一半興趣居多
: 不領錢不是重點,但不知道這種 "工作一年分公司20%股份"的方式
: 算不算是"違法"
: 目前他的想法是,他願意寫下例如
: I'm willing to give XXX 比例的股份給 某某某 in exchange of
: his consultation.
Based on IRS Pub 542
"The value of stock received for services is income to the recipient."
The value of stock是多少 如何認定 是另一個問題
可能是0.1 or 0.000001
但不可能是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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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99.32.119.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