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randont:一般是兩個禮拜前提 notice, 你可以不用講你之後去哪上班 12/26 23:25
→ brandont:兩個禮拜只是方便 HR 結算跟補人而已 12/26 23:26
→ brandont:但你要看員工契約有沒有競業禁職相關的規定 12/26 23:26
→ brandont:基本上你兩個禮拜前提, 公司從你提之後任何時間都有可能 12/26 23:26
→ brandont:把你東西上鎖打包讓你走人 12/26 23:27
→ brandont:到新公司穩定了再找老同事敘舊即可 12/26 23:27
→ brandont:基本上不要牽涉營業機密, 不要透露跟帶走任何客戶相關的 12/26 23:28
→ brandont:資料跟細節, 一般不會有太多麻煩的 12/26 23:29
→ unthinkable:謝謝你的回應! 換句話說如果我的主管同事追問我 12/26 23:43
→ unthinkable:的新工作,我誠實說出, 也應該不會有什麼麻煩吧? 12/26 23:43
→ unthinkable:再次謝謝你~ 12/26 23:44
→ gggould: 我之前離職沒說 不說一定沒事 說了不一定有事 12/27 02:24
推 genie2:我覺得提出辭職的時候一併據實以告比較好 12/27 11:34
→ genie2:通常如果去競爭對手的話,你告知的那一天就是在原公司 12/27 11:34
→ genie2:上班最後一天,會立刻叫你回家不可再進公司 12/27 11:35
推 brandont:要有心理準備, 你不提去競爭對手那公司還會慢慢處理 12/27 23:17
→ brandont:你讓直屬老板知道他不馬上處理你就是他的問題了 12/27 23:17
→ brandont:不提是對你老闆比較好做, 不然會害到他的 12/27 23:18
→ brandont:離職原因講的含糊無妨, 反正大家都心知肚明 12/27 23:18
→ protisthuang:我的經驗是有問才說,沒問實在不需要主動說 12/28 0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