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MFT (a new journey)
看板Oversea_Job
標題[北美] 去年回台灣 要用何種方式報稅?
時間Sat Feb 5 02:03:23 2011
去年因作研究回台灣 待了大概10個月(F1已經被註銷)
中間用觀光簽證回美國拜訪親友
2010年間有領大概五千多塊美金的獎學金(純繳學費)
但是沒有領任何RA.TA 也沒有在美國工作(所以也無收入)
預計暑假前會恢復full time學生身分
請問這種情形要怎麼報稅? 一樣是依照以前的方式 然後收入填0嗎?
還是不需要報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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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2.179.54.72
※ 編輯: LMFT 來自: 72.179.54.72 (02/05 05:57)
→ cchris:和以前沒有明顯不同; publication會告訴你需不需要報 02/05 07:23
→ LMFT:感謝樓上! 02/06 0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