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des (嗯 要收心了)
看板Oversea_Job
標題[北美] 報稅身份用錯及F2報稅問題
時間Tue Mar 1 07:16:39 2011
我是F2,去年10月入美,先前在台灣有工作
先生是F1,來美三年,有獎學金收入
最近在研究報稅時很遺憾地發現我不能當他的dependent減稅
但也意外發現先生去年因線上軟體判定錯誤而用resident報稅(1040-ez)
就我目前查到的資料,因為沒用1040NR,去年應該是多繳了social insurance
所以今年先生會用1040NR-EZ + 8842, married身份報稅
請問1.到目前為止我的認知是否正確
2.去年部分是否有必要file 1040X
(考量到未來申請身份時的報稅紀錄和可否拿回多繳的稅)
至於我的部分,目前沒有SSN,如果需要報稅或可能當先生的depentent
我今年的報稅單要再附上W7以申請ITIN
但我去年在美唯一的收入是BOA referral benefit和一點點的interest
基於外國人前五年利息免稅,我這部分應該是不用報稅的吧?
這樣我是不是1040NR及W7都不用送了?
而州稅的dependent條件是同federal,所以我也不用報囉?
因為看說明裡一堆不熟悉的英文,很怕自己理解錯誤造成日後的麻煩
身邊也沒有和我一樣是單純F2的朋友可以問
謝謝版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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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9.140.81.221
→ cchris:居民的抵稅額比NR多(多了標準扣除額),所以更正後多半要補稅 03/01 09:12
→ cchris:學校收入應該不會誤扣FICA,學校沒這麼遜;所以應該沒多繳 03/01 09:13
→ cchris:非居民沒有所謂已婚,眷屬都不能抵稅;你若沒被預扣就免報稅 03/01 09:15
→ cchris:文中的稅表號碼是8843才對 03/01 09:15
→ edes:感謝回答 ^^ 我知道眷屬不能抵稅,但1040NR-EZ line 1 filing 03/01 10:12
→ edes:Filing Status就分single和married nonresident alien,所以 03/01 10:14
→ cchris:那一行沒有意義,不影響報稅的結果;只是IRS想要了解你的資料 03/01 10:24
→ edes:這裡不能勾已婚嗎??? 03/01 11:15
→ cchris:應該勾已婚沒錯;我的意思是勾哪個都不影響結果,無實質意義 03/01 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