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indygirl (so good)
看板Oversea_Job
標題[北美] EAD卡+Offer Letter再入境
時間Wed Sep 14 22:42:12 2011
大家好
我想請問一下
我今年五月畢業,EAD卡效期從設定從6月底開始
三個月的期限是到九月底
現在人在台灣
因為還在三個月的期限內
如果現在有公司的offer letter,可以持offer leeter+EAD卡再入境嗎?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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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0.112.4
→ ylok:你的I-20出境前有沒有給學校簽名阿? 簽了名6個月內有效 09/15 03:51
→ ylok:理論上你的方式入境是正確的 只要I-20也有簽名就沒問題吧 09/15 0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