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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妹雖然爬了版, 但對OPT和H1B的相關問題還是感到困惑, 所以想請問板上的前輩們一些問題, 我於2011年底從美國設計研究所碩士班畢業, 身分狀態已由留學生的F1簽證轉為OPT, 期限為2012年2月16日, 至2013年2月15日截止. 目前我正替一間新設立的建築設計事務所實習, 由於雇主有意在今年5-6月間派我到 大陸的合夥公司工作, 所以我想請問: 1) OPT身分是否能被外派到美國外工作? 或者雇主需先替我申請H1B才行? 2) 若申請H1B, 是否需等到10月生效後才能前往國外工作? 3) 有其他因應的方法或相關的限制嗎? 先感謝前輩們的回應~ -- 站的越高, 越覺得自己渺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9.181.20.255
cchris:OPT=F1,你的身份沒有轉變; 1有簽證可自由旅行 2無關 03/21 08:10
seekmydream:謝謝c大 03/21 10:37
alphaboy:如果已經畢業轉opt 沒有美國的offer letter可能無法入境 03/24 11:16
alphaboy:但你有應該就沒關係! 03/24 11:17